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殡葬事务管理中心2023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主要职责任务:
研究拟订殡葬行业发展规划和管理规范;负责全县殡葬服务项目开发,推动经营性、公益性公墓建设,加强殡葬用品服务业监管;受县民政局委托承担殡葬管理执法,依法制止和查处建造大墓、活人墓行为,推动殡葬改革。
具体职责任务:
1.负责拟订殡葬事业发展规划。
2.规范县城区文明治丧活动、规范管理殡葬服务用品。
3.指导县内殡仪馆规范化建设和管理,提倡并逐步引导实行火化。
4.负责推动经营性、公益性公墓建设。
5.承担殡葬执法,依法制止和查处建造大墓、活人墓行为,有序推动殡葬改革。
6.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246.79万元,支出总计246.79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6.79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是新增决算单位。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246.7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6.79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是新增决算单位。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6.79万元,占100.00%。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246.7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6.79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是新增决算单位。其中:基本支出246.79万元,占100.00%。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46.79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46.79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是新增决算单位。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6.7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6.79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是新增决算单位。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2.33万元,增长161.26%。主要原因是我局虽然分单位预算,但经费是统筹使用,当年人员经费的增加,只调整了本单位的预算所致。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6.7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6.79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是新增决算单位。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2.33万元,增长161.26%。主要原因是我局虽然分单位预算,但经费是统筹使用,当年人员经费的增加,只调整了本单位的预算所致。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32.33万元,占94.1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2.33万元,增长190.41%,主要原因是我局虽然是分单位预算,但经费是统筹使用,当年人员经费的增加,只调整了本单位的预算所致。
(2)卫生健康支出6.29万元,占2.55%,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
(3)住房保障支出8.17万元,占3.31%,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6.7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15.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5.69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是新增决算单位。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人员工资等。公用经费31.1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1.1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是新增决算单位。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和差旅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0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98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我局虽然是分单位预算,但经费是统筹使用,调整了本单位的预算所致。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无此经费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无此项。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3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34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是新增决算单位。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1.1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车辆运行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31.1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是新增决算单位。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因本单位和局机关合并办公的原因,我单位资产未纳入部门决算报表。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三)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四)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五)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六: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庹国荣 联系电话: 023-78442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