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社会福利指导中心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指导社会福利机构管理与运营;协助主管部门抓好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负责儿童收养工作;统筹负责公办社会福利机构的管理和运营;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为民政局的下属事业单位。现有在职人员7人。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139.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9.46万元。收入较2024年增加9.24万元,主要是职工人员费用的正常增长。
(二)支出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139.46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28.0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5.3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6.03万元。支出预算较2024年增加9.24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9.4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9.46万元,比2024年增加9.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9.46万元,比2024年增加9.24 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职工的工资,主要用于保障本部门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3万元,和2024年无变化。其中:公务接待费1万元,和2024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和2024年无变化。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22.65万元,比上年增加0.43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的变化。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未申报采购。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由局汇总编制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无。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庹国荣;联系方式:023-78442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