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全县民政系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有效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风险,确保民政系统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县民政局多措并举做好民政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第一时间印发《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县民政局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专题会议,对民政系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任务进行了部署安排。
二是全面组织实施。全面组织民政系统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组织专门力量开展督查检查和宣传教育,确保消防安全意识深入民政一线;督促指导各民政服务机构开展消防安全隐患自查自改。
三是强化督查检查。县民政局结合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要求,成立安全检查督导组,由局领导班子分别带队,按照“四不两直”检查方法开展安全抽查,建立健全“问题、责任、整改”三个清单,坚持“细查、严管、重罚”,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对检查出的隐患进行通报,确保了民政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