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民政局
关于实施“信用+养老”方案(试行)
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国家、市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文件精神,深入推进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营造“守信受益、信用有价”的浓厚氛围,提升公众对信用红利的获得感,让信用好的主体更加容易获得便利优惠的养老服务,探索开展“信用+养老"新模式,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9〕118号)等文件要求,立足提升县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水平,以信用惠民为抓手,以浓厚信用气氛为原则,加大对守信群体的激励力度,为守信群体对象家庭提供优惠养老服务,增强人民群众的诚信意识,营造尊老爱老和老有所养的社会环境。
二、适用人群
在彭水自治县县域内获得下面奖励的家庭中的老年人。(注:彭水自治县县域内指户籍所在地为彭水自治县,或者在彭水自治县居住满一年以上)
(一)当年评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公务员、优秀教师、优秀志愿者、优秀儿童主任、退役军人。
(二)县级及以上“中国好人”“重庆好人”“道德模范”“劳动模范”“最美人物”“时代楷模”“五星级志愿者”“最美志愿者”“先进工作者”“五一劳动奖章”“三八红旗手”“巾帼建功标兵”“最美家庭”“优秀青年志愿者”“五四奖章”称号或奖励。
三、试点机构
光大百龄帮彭水颐龄颐养中心、康择栖汉葭街道养老服务中心、康择栖绍庆街道养老服务中心。
四、优惠措施
(一)抵扣券服务:每年为适用人群家庭发放12张100元共计1200元的入住抵扣券(盖章有效),符合条件的入住老人每月可使用1张抵扣券。
(二)免费服务:免费为适用人群家庭老人提供一月一次上门打扫卫生(仅限老人房间)、上门测量血压、优先办理入住、协助对接社区中心免费体检。
(三)低偿服务:低偿为适用人群家庭老人提供上门理发,修脚,护理等服务。
五、具体操作规程
携本人身份证到试点机构,由机构工作人员核实相关证件后,现场发放抵扣券,由试点机构与适用对象家庭共同制定具体的优惠措施实施计划和内容。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信用+养老”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推进我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定期向县信用办报送“信用养老”适用人员名单,共同推进试点工作有序开展。
(二)完善工作机制。各试点机构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办法,确定专人负责,合理安排工作进度,有序推进试点任务。对试点工作开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沟通、协调解决,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三)强化宣传引导。积极与新闻媒体合作,积极宣传试点工作成效,提高社会知晓率和认可度,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及时总结“信用+养老”试点工作中的经验,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共同推进彭水自治县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向更高水平发展。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民政局
2023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