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县养老服务投资指南
一、区位优势简介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位于重庆市东南部、渝东南武陵山区腹心地带。面积3895平方公里,辖3个街道、18个镇、18个乡,户籍人口70万。“民族、生态、文化”是彭水的三大特色。民族特色方面,有苗族、土家族等34个少数民族,其中苗族人口有30多万人,是重庆唯一以苗族为主和全国苗族人口聚居最多的少数民族自治县,是重庆的苗乡、中国的苗乡、世界的苗乡,成功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生态特色方面,彭水的生态优势体现在“山”与“水”的有机结合上,全县最高海拔1860米、最低海拔165米,境内拥有摩围山(茂云山)、七跃山等重要山脉,有乌江、郁江等流域面积在5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36条,摩围山被称为“悬在天堂上的氧吧”,乌江画廊是“千里乌江、百里画廊”山水美最集中的体现,山与水的自然交融、相映相彰,形成了一幅绚丽多彩的美丽山水画卷。文化特色方面,自汉初置县2000余年,历为道、州、县三级治所地,有历史悠久、内涵丰富的“苗族文化”“盐丹文化”“黔中文化”和“红色文化”。民族特色的生态旅游业是彭水的第一支柱产业,有1个5A级景区、3个4A级景区、3个3A级景区和1个市级旅游度假区,连续2年入选全国县域旅游综合实力百强县。
近年来,彭水县为充分彰显“民族、生态、文化”三大特色,大力发展生态经济、民生经济、城市经济,推动各项事业取得新进展新成效,我们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紧扣“建设民族地区产城景融合发展示范区,打造重要的生态康养和休闲运动基地,建成具有民族特色的国际知名旅游城市”等要求,坚持以文化为旅游赋“魂”、以旅游为产业聚“气”、以产业为城镇立“基”、以科技为发展蕴“能”,深入推进城乡融合、文旅融合、产城景融合发展,高质量建设具有民族特色的生态特色宜居城、生态旅游目的地、生态产业发展区、生态文明示范县,高水平打造“世界苗乡·养心彭水”,奋力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彭水自然生态优良、名俗风情生态旅游产业兴旺、交通运输便捷,适合发展大健康养老产业。彭水立足当下、着眼长远,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不断创新优化发展环境,着力构建高质量、可持续的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显著提升老年人及其家庭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让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安,高质量建设具有民族特色的生态特色宜居城,高水平打造“世界苗乡·养心彭水”。
二、养老服务投资审批有关事项
(一)政策依据
1.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7〕162号)
2.重庆市养老机构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26号)
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推进养老服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19〕129号)
(二)主要措施
1.设立营利性养老机构实行“先照后证”登记制度,在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企业法人登记后,向县民政部门申请备案登记。放宽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养老服务机构在住所外设立经营场所,经营场所与住所属同一县工商部门登记管辖区域的,经营场所可以申请备案,不再办理分支机构登记。在民政部门登记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可依法在其登记管理机关管辖范围内设立多个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服务网点。
2.鼓励外国投资者设立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其设立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与国内投资者设立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享受同等优惠政策。外商投资养老机构设立及变更办理备案手续,适用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投资养老服务的外商投资企业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和进口设备免关税政策。非本地投资者举办养老服务项目与当地投资者享受同等政策待遇。
3.投资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工程项目审批流程整合为项目审批(或项目核准、备案)、用地审批、规划报建、施工许可4个阶段。申请设立养老服务类社会组织,符合直接登记条件的可以直接向民政部门依法申请登记,不再经由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4.建立医疗卫生机构设置审批绿色通道,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应向县卫生计生部门申请设置和执业登记,卫生计生部门应当在受理设置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批复。
5.凡利用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下的独栋建筑或者建筑物内的部分楼层改造为养老服务设施的,在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前提下,可不再要求出具近期动迁计划说明、临时改变建筑使用功能说明、环评审批文件或备案回执。
6.养老机构举办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的,实行设置审批与执业登记“两证合一”。根据诊疗需要和能力条件,适度放宽医疗科室和药品目录限制,具备法人资格的医疗机构可通过变更登记事项或经营范围开展养老服务。医疗机构利用现有资源提供养老服务的,其建设、消防等条件可依据医疗机构已具备的资质直接备案。对养老机构内设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护理站,取消行政审批,实行备案管理。
三、养老服务投资审批有关咨询
彭水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023-78893520;
彭水自治县民政局,联系电话:023-78491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