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自治县知识产权保护联席会议办公室
关于拟表彰重庆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公示
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重庆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重庆市知识产权保护和应用贡献奖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渝人社〔2023〕316号)要求,经市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评审,已形成拟表彰对象,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先进集体
彭水自治县公安局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查大队
二、先进个人
谢银,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三大队大队长。
三、公示期限
2023年12月5日至2023年12月11日。
四、公示要求
有关单位和社会人士如有意见反馈,请于12月11日前通过信函、邮件等方式书面反馈。
联系人:陈晓英,02378811923,邮箱:450072084@qq.com
地址:彭水自治县汉葭街道县坝街11号
彭水自治县知识产权保护联席会议办公室
(彭水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代章)
2023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