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2021年以来,彭水县市场监管局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15)》《重庆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确定的工作任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相关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法治建设的引领作用,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市场监管各项工作,严格履行市场监管职能,在深化改革、理权明责、规范行为、营商环境、公平竞争、监管执法等方面主动作为,持续提升依法行政效能,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现将2021年度市场监管法治建设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情况
(一)围绕法治政府建设,提升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
一是全面深入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所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和“八五”普法领导小组,全面统筹推进市场监管领域依法行政各项工作。强化基层治理,2021年本局被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评为“全国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
二是全面提高行政决策水平和制度建设质量。一是加强行政决策程序建设和制度建设。积极完善以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为主要形式的重大行政决策规则和行政程序,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按照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实行一把手末位发言制度,形成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制度,制定和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政策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必要时举行听证。二是完善法律顾问制度,我局现有公职律师1名,常年聘用法律顾问1名。组织本系统法律专业的业务骨干、公职律师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参与规范性文件审查、重大疑难案件审理等工作,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和聘用律师在依法行政中的参谋助手作用。
三是努力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根据依法行政工作的具体要求,紧密联系执法实践和执法人员工作实际,规划和安排依法行政知识的学习、培训,并纳入年度干部培训教育计划中。认真落实中心组学法治度,领导干部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通过传统培训、网络培训、集中培训、日常培训等多种方式,把法律学习渗透到工作的各个环节,使系统执法人员普遍具备依法管理、依法办事、依法执法的能力。今年,各业务科室组织了食品安全、特种设备、认证认可、产品质量、药品监管、计量标准、知识产权、消费维权等业务知识培训。组织全系统执法人员、法治员开展了新修订的《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等法治业务专题培训,统一办案程序及执法文书,组织开展了全系统“民法典网络知识竞赛”及“药品管理法疫苗法知识竞赛”活动等。
(二)“四个减少”优化市场准入环境。
今年来,我局大力推行减时限、减材料、减成本、减环节“四减服务”,入市便利化程度不断提升。一是压缩审批时限。企业开办实现“一网、一窗、一次、一日”全流程办结,应用“网上办”+“掌上办”的双向通道模式,基本实现“一个终端全办结、一个平台全覆盖、一套电子证照全应用”。二是精简审批材料。实行住所登记申报承诺制,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登记条件,同时推行“一照多址”“一址多照”。三是降低开办成本。全年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发放免费印章1635套,为企业节省成本约100万元,随后还将进一步推广电子证照及电子印章的运用。四是减少审批环节。取消注册登记“一审一核”制度,实行“审核合一”,落实专人负责审核“网上办”申请。2021年全县共有各类市场主体42318户,其中有内资企业市场主体9988户;当年新发展各类市场主体6194户,增速13.34%,其中民营企业1635户,增速12.76%。
(三)“五个严抓”维护良好市场秩序。
一是严抓食品药品安全。严格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全县未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督促全县59家食品生产企业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实施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规范提升食品小作坊生产经营行为,扎实开展春季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违规行为AI智能识别”实施率达80%以上,阳光餐饮注册率达100%,完成国家、市级下达的各类食品抽检任务2866批次,食品快检514批次。全面推动药品追溯体系建设,重拳打击无证经营药品、非法渠道购进药品、执业药师挂证、违规销售处方药等违法违规行为,扎实开展药械风险监测,全年共检查药械零售经营企业871家次,查处药械安全违法案件79件;累计上报药品不良反应监测234例,药品滥用监测56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96例;完成药品抽检50批次,医疗器械抽检18批次。健全化妆品风险评估机制和不合格化妆品公示机制,强化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完成市局计划抽检30批次、不良反应评价55条,完成率均达100%。
二是严抓特种设备安全。深入实施特种设备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以及安全生产整治三年行动,加强重点领域、重点场所、重点设备、重要节点的日常检查,开展电梯门锁装置、压力管道、大型游乐设施等20余个专项整治,完成燃气管道检验率、96333认领等专项工作,排查风险隐患452个,下达监察指令书68份,限时整改率98.97%,立案查处违法行为10件,处罚款66万余元。建立超期未检特种设备台帐,专人跟踪,限期报检,从源头上遏制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全县“飘红”数据存量清零,“零飘红天数”考核位居全市第二。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五进”等宣传活动,举办特种设备负责人专题培训,督促企业建立“3211”责任体系。充分发挥保险的安全保障作用和社会辅助管理功能,引导电梯责任保险投保量达710台,公众聚集性场所投保率达100%。
三是严抓工业产品质量安全。围绕人民群众吃、穿、住、用、行等公共安全领域,着力开展口罩质量监管促进口罩质量提升专项整治、塑料污染治理专项整治、电线电缆质量安全“联查联打联治”专项行动等,全面强化防疫物资、儿童和学生用品、建筑材料、消防器材、农资、电器、纺织品、劳保用品等重点产品质量监管。截至目前,市县两级累计抽检各类产品250余批次,不合格28批次,不合格产品后处置率100%;依法立案查处产品质量行政处罚案件22件。至今为止,全县未发生系统性、区域性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四是严抓事中事后监管。牵头推进市场监管领域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工作,与相关部门联合开展采石、河道采砂、校外培训机构、环保、人力资源、企业用工、典当行业等专项整治行动。限时推进年报工作,全县市场主体年报率达到93%,超过全市平均水平。全面清理空壳企业,通过现场核查,发布催报公告、吊销公告等方式,对未从事经营活动、失联的“僵尸企业”进行吊销,334户农专被吊销,2323户个体户被强制注销。出台方案,完善机制,保障经费,结合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集中整治行动、“六打六治”、“打非治违”等专项行动,全面开展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取得良好效果。对外开展各种查询服务工作,全年向公检法提供章程查询服务200余次,为企业提供章程查询打印服务3000余次,为各个部门提供执照查询服务8000余次。
五是严抓综合行政执法。扎实开展非法集资、打击传销宣传工作,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深入开展“长江禁捕打非断链”专项工作,实现对全县食品集中交易市场、商超、餐饮单位等重点区域的全覆盖检查。与公安、文旅等部门联合开展“扫黄打非”专项行动,凝聚合力对全县图书音像制品销售点、网吧和娱乐场所等开展深入检查。持续开展扫黑除恶行动,通过在登记大厅、农贸市场、批发市场等重点区域发放宣传资料、宣传横幅和张贴海报的方式,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治安环境。聚焦民生领域,着力开展2021民生领域“铁拳”行动,查办一批重点案件,严惩一批违法主体,曝光一批典型案例。
(四)“四个提升”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一是提升知识产权效益。健全完善知识产权激励奖励机制,以地理标志为抓手大力培育优势商标品牌,提高其含金量和经济效益转化率。目前,我县共有有效注册商标6153件,在渝东南片区率先突破6000件大关;获得新授权专利115件,同比增长32.18%,新授权发明专利6项,有效发明专利总数39件,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0.74件,万户市场主体商标拥有量位居渝东南第一位。指导地标品牌“小米花生”成功申报2021年重庆市商标品牌奖励,获市级奖励资金50万元。指导2020年新授权的8项发明专利拥有人申报重庆市知识产权局发明专利奖励,各企业成功获得市级奖励1000元。2020年指导黔中道紫苏种植专业合作社对“彭水苏麻种植标准化示范项目建设”顺利通过标准化试点验收达标。2021年指导九黎生态旅游服务标准化试点验收达标,成为我县首家通过生态旅游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验收项目。组织全县规模以上企业、地理标志商标企业50余家参加知识产权视频培训,深受企业好评。全面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持续开展知识产权执法“铁拳”行动,查办商标、专利领域违法案件19件,没收违法产品1000余件,查办版权领域违法案件3件,全县创新环境不断优化。
二是提升工业产品质量。以“深入实施质量提升行动大力推进质量强国建设”为主题,开展全国“质量月”集中宣传活动,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浓厚氛围。推动县政府出台《彭水自治县质量强县奖励办法》,拟对中国质量奖、重庆市市长质量管理奖、彭水自治县县长质量管理奖、重庆市老字号奖等20个奖项进行资金奖励,引导激励本地企业提升质量、争创名牌。出台《推进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实施方案》,设立“一站式”服务窗口6个,为企业提供全产业链条、全经营周期的综合服务,助推中小企业做大做强。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扎实开展水泥制品行业产品质量提升专项行动,邀请专家为30余家水泥制品生产企业开展质量技术专题培训,实地质量问诊2家,出具质量问题诊断书2份。积极开展中小企业质量提升精准帮扶行动,培训从业人员120余人次。
三是提升消费维权效能。高质量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宣传活动,着力推进放心消费示范城市建设,突出抓好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切实加强消费维权志愿者队伍建设和深度贫困乡镇消费维权站建设,不断提高消费维权公共服务水平。突出重点,强化巡查,加大对售后服务不到位、服务欺诈、不公平格式条款、强制消费、虚假广告、误导消费、利用特殊地位和管理优势限制和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重点问题的维权执法力度。截至目前,共受理投诉举报543件,其中12315平台471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07万元;处理组织部门群工系统投诉45件、县信访办转办件2件;以消委会名义接收处理投诉25件。
四是提升乡村振兴成效。优化驻村干部队伍、充实驻村工作力量,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今年来,我局共选派2名驻村第一书记和4名驻村工作队员前往对口帮扶的鹿角镇周家村、横路村、红专村开展乡村振兴工作,与属地党委政府和县级相关部门密切协作,从质量守农、食安护农、消费助农、商标强农、商事兴农、产业富农等方面入手,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特点,切实维护农村地区良好营商环境,深度激发广大农户创业热情,“手把手、面对面”提供产业帮扶建议和措施。
(五)“三个强化”巩固疫情防控成果。
一是强化冷链食品常态化监管。开展全县食品经营环节冷藏冷冻库专项检查,建立冷藏冷冻库档案48家。督促冷链食品经营者落实进口冷链食品“三专、三证、四不”要求,落实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物防措施,购进进口冷链食品第一时间向我局报备,及时将产品信息录入“渝溯源”系统,并联系相关单位进行核酸检测及外包装消毒。截至目前,共配合县卫生健康委开展核酸检测4026批次,检查进口食品经营单位187家次。
二是强化“四类”药品动态监测。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与全县药店签订承诺书266份,引导经营者增强防控意识、参与科学防控,督促其严格落实进店人员检测体温、从业人员佩戴口罩、营业场所定期消杀等常态化防控措施,指导其开展“四类”药品销售实名登记工作,共实名登记相关购药人身份信息20万余人次,全部录入“查安康”APP,形成疫情防控闭环,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属地政府可通过动态监测信息及时开展流调溯源。
三是强化防疫药械质量管控。定期对新冠疫苗及检测试剂的验收、运输、储存情况,疫苗冷链配送记录,在库疫苗储存温度监测记录,疫苗冷藏设施设备和运输工具运行状态等进行专项检查,出动检查人员298人次,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5份。定期开展医用防护口罩、医用防护服、红外线人体体温计等防疫医疗器械专项检查及抽检,共检查医疗器械经营使用企业392家次,立案9起;抽检防疫医疗器械5批次,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32份,立案1起。
(六)夯实队伍建设基础,提升执法监督力度和成效
1、成立了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统筹行使行政处罚权。由综合执法支队统筹行使市场监管领域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进一步理清了办案机构与业务机构的职责边界。严格规范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积极组织新招录公务员参加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和专业法律知识培训,组织全局98名在编执法人员换领新执法证,确保执法主体合法有效。
2、推进执法办案规范化。严格执行《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制订《彭水县市场监督行政执法办案工作规范》,完成情报信息管理制度,案件分级查办审批制度、罚没物资管理处罚制度三项制度,明确系统执法办案的依据、办案程序、办案标准、办案时限、办案纪律和办案责任,积极推进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制度,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严格落实《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
3.加强基层法治队伍建设。着力加强基层法治人员的业务培训,通过开展把提供法律服务与开展执法工作相结合,积极履行服务职能。对办案人员实行贴近式指导、零距离监督,将执法监督关口从事后前移到事前、事中,从执法源头和执法环节上规范执法办案工作,就相关案件对相关科室、市场监管所提出适用法规、证据收集、行政程序等法治指导意见,提高办案效率。
4.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提升办案能力。2021年,全年查处市场监管领域违法案件254年,为提升案件质量,本局开展了三次案件质量抽查,按照办案单位自查自评、交叉互评、法治科评查点评等步骤实施,围绕案件的管辖权、事实、证据、适用法律、程序、自由裁量、文书等七大问题进行评查点评,总结经验、指导办案,以提高办案水平。
5.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严格执行《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切实做到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定期通报;对因故意或者过失不履行、违法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法定职责等行为,致使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受到严重损害,或者产生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人员、有关领导直至主要负责人的责任。今年以来,没有发现依法应当追究执法过错责任的情况。
6.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规范应诉机制,建立和完善复议应诉工作规范,采取法治科室人员+执法单位人员的分工模式,由法治科承担组织、协调、指导工作,执法科所负责提供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全部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并各派一人出庭应诉的工作机制,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21年行政应诉2件(胜诉2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2次。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行政复议权利,积极履行行政复议义务,全年行政复议1件(维持本局决定)。
7.积极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5·20”世界计量日、“12·4”宪法宣传日、“安全用妆伴您同行”化妆品宣传周、食品安全快检开放日、“电梯机房开放日”暨“电梯安全进社区”活动、食品安全宣传周等主题法制宣传日为契机,广泛运用多种宣传载体和手段,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组织开展普法考试。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局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法治建设得到有效推进,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如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还需进一步加强;市场主体退出机制不完善,失信的市场主体不主动申请破产、不主动清算、不主动注销的现象大量存在;对于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信用约束、信用惩戒措施及其信用修复制度不够完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还存在薄弱环节;“职业打假人”举报投诉占用大量的行政成本,增加行政复议诉讼风险;部分执法监督工作措施力度不能适应当前形势发展的需要等等。对于存在的不足与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总结,积极探索,不断研究提高。
三、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建议
(一)全面提升干部队伍依法履职能力。坚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依法行政,推进法治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度,发挥分局党组对法治建设的统一领导、统筹协调作用,推动法治贯穿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强化法规学习,提升全系统执法人员法治意识。
(二)持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全面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对标对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促进营商环境市场化、法治化和国际化,助推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强化企业信用监管,全面提升事中事后监管能力。继续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探索实施跨部门联合抽查制度。按照“全国一张网”的要求,强化企业信息统一归集于企业名下的系统运用功能,实现部门间数据交换共享,建立企业信息共享、联合惩戒工作机制和用修复制度。
(四)推进市场监管现代化,全面提升市场监管执法效能。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特种设备、产品质量、公平竞争等领域执法,全面提高执法水平。创新监管手段,强化网络市场监管和商品交易市场监管。实施商标品牌发展战略,完善商标品牌发展政策体系,建设商标强区。加大扶持广告业发展力度,全力开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净化广告市场。
(五)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进一步加强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严格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加强执法人员法治业务培训、执法纪律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强化执法工作日常评议考核;二是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程序,研究制定相关程序的细化规定,切实促进执法程序的规范;三是进一步强化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各项工作,落实行政权力运行风险分级监管和重要行政权力运行动态监控等制度,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六)持续推动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一是进一步抓好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等工作,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全面推进办事公开制度;二是进一步强化内部监督力度,认真开展对执法行为进行检查、评议、督促、纠正等监督工作,推行执法检查情况点评通报制度;三是进一步加强与人大、政协、司法机关等监督机构的联系沟通,认真办理各类提案,依法办理行政复议应讼,健全完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主动接受新闻媒体等不同形式的社会监督;四是进一步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切实做到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定期通报、警钟长鸣。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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