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县肉制品等重点生产企业
食品安全承诺书
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健康的食品,是食品生产企业义不容辞的责任。面对当前复杂严峻的疫情防控形势,履行好食品安全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是我们食品生产企业特殊时期的首要任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本企业郑重承诺如下: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义务,诚信自律,对消费者负责,接受社会监督。
二、严把原料采购关,不采购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肉及其制品,不采购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及其制品。不采购野生动物作为原料生产肉制品。
三、严把原料审核关,严格查验原料是否有相应的许可证、检验检疫证明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批批查验原料是否依照食品安全标准进检验,采购生猪产品批批查验其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以及非洲猪瘟病毒检测结果(报告)。
四、严把运输贮存关。严格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运输和贮存肉制品,根据食品特点和卫生需要选择适宜的贮存和运输条件,建立和执行相应的出入库管理、仓储、运输和交付控制制度。使用进口冷链肉制品做原料的生产企业,严格落实进口冷链食品报备、索证索票、进货查验、“渝溯源”平台录入、“三专”、“三证一码”、“四不”相关要求。
五、严把生产环境关、过程控制关、出厂检验关、贮存销售关,对食品安全责任落实情况、食品安全状况进行自查评价,保障食品安全。
六、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确保记录真实完整,确保产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发现缺陷产品及时召回,依法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责任。
食品安全是企业的生命,疫情防控是企业的担当。在非常时期,本企业特此向社会作出庄严承诺!
承诺企业 2021年11月
承诺企业: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承诺人 |
承诺人职务 |
1 |
重庆市彭水县宏绿食品有限公司 |
黄岳松 |
食品安全管理员 |
2 |
重庆那之味食品有限公司 |
贾永明 |
食品安全管理员 |
3 |
重庆苗巧嫂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庹建均 |
法定代表人 |
4 |
重庆久旺食品有限公司 |
侯春均 |
法定代表人 |
5 |
彭水县春之声农业有限责任公司 |
曾淑娟 |
总经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