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林业局
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
“十五条硬措施”的实施方案》通知
各乡镇(街道)自然资源和林业服务中心,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森林草原防火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市安委会、市减灾委《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切实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十五条硬措施”的通知》(渝安委〔2022〕9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全县林业安全生产与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实际,制定了《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林业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硬措施”的实施方》,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林业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硬措施”的实施方案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林业局
2022年6月23日
附件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林业局
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硬措施”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森林草原防灭火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若干措施》(安委〔2022〕6号),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扎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渝委办〔2022〕9号),市安委会、市减灾委《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切实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十五条硬措施”的通知》(渝安委〔2022〕9号)和《关于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渝安办〔2022〕2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县安委会深化“十条措施”落实常态化安全监管工作的要求和全县林业安全生产与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和底线思维。坚持以强化责任落实为重点,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林业安全生产和森林草原火灾风险攻坚战,提升林业安全生产和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水平,为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和加快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提供安全保障,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林业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对照落实涉林重点任务,全面压紧压实责任,强化隐患排查整治,狠抓风险防控和能力建设,夯实各项基础保障,健全完善林业安全生产和森林草原防火监管长效机制,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林业安全生产事故和重大以上森林草原火灾。森林草原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3‰以内,坚决遏制人员伤亡事故发生,为维护林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提供坚强保障。
三、主要内容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十五条硬措施”和市安委会、减灾委对“十五条硬措施”进行任务分解形成的66项重点任务,以及县安委会深化“十条措施”落实常态化安全监管工作的要求,结合全县林业安全生产与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实际,全面梳理形成33项涉林重点任务。
(一)严格落实责任。一是压实政府属地责任。依托林长制督查考核和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考核,压实各乡镇(街道)政府森林草原防火属地责任。二是履行行业监管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以及《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林业局安全生产责任清单》的要求,履行行业监管责任,落实领导责任。严格执行林业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季度例会制度和重大事项局党组会研究制度,牢牢守住涉林项目审批安全红线。落实《重庆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鼓励社会公众和企业内部员工举报,及时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三是落实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林业生产经营单位、企业安全生产和森林草原防火主体责任。督促各类主体责任单位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的安全保障责任,以及企业资质方安全生产责任。四是严肃追责问责。对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引发较大林业安全生产事故和重大森林草原火灾案件的,以及瞒报、谎报、迟报、漏报的,依法依纪从严追究责任。(涉林重点任务分工1-12、17-21、29-30条)
(二)开展林业安全生产与森林草原防火大检查。一是开展隐患排查。对重点区域、重点领域开展林业安全生产和森林草原防火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二是加强督导检查。建立完善《林业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和《关于开展林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的通知》,按照局领导包片,各职工包乡镇(街道),持续开展包片蹲点督导检查。三是开展明察暗访。常态化开展“四不两直”明察暗访,对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不认真,未列入清单、经查实属于重大隐患的严肃查处,引发事故的从严从重追究责任。(涉林重点任务分工13-16条)
(三)加大执法保障。一是加强队伍建设。通过开展行政执法培训、调研、技能比武,推进重庆市林业行政执法案件管理平台使用,全面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二是严格执法打击。严厉打击违规野外用火、未经批准的陆生野生动物人工驯养繁殖展演等非法违法行为,实施从重处罚。三是加大执法力度。坚持“日周月”检查,持续提升执法检查强度、问题查找强度和执法处罚强度,推动执法“清零”。开展执法核查和案卷评查,对重大案卷开展挂牌督办,坚决整治执法宽松软问题。(涉林重点任务分工22-28条)
(四)保障关键节点。一是强化底线思维。把疫情防控、林业安全生产与森林草原防火作为林业发展的底线、红线,紧抓不放。二是加强预警预报。加强与气象、应急等部门会商,及时发布预警预报,建立森林草原防火四级预报响应体系,依托国有林场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开展实战化演练,提升综合应急处置能力。三是做好应急值守。在党的二十大、市第六次党代会等重要节点,端午、中秋、国庆等重大节假日以及在夏防、高温汛期、大雾冰雪或暴雨天气等重点时段,加强应急值守和督导检查,落实“五在”要求。(涉林重点任务分工31-33条)
四、时间安排
(一)部署启动(工作时限:2022年6月中旬)。结合林业工作实际,局党组研究制定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硬措施”工作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局主要负责人带头重点推动,确定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分工。
(二)组织实施(工作时限:2022年6月-12月)。
1.制定《林业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各局机关科室和直属单位制定完成本行业领域《林业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工作时限:2022年6月)
2.开展林业安全生产与森林草原防火大检查。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要按照责任清单和包片蹲点工作方案的要求,督促指导联系乡镇(街道)围绕重点区域、重点领域林业安全生产与森林草原防火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台账(工作时限:2022年6月)。严格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及时完成风险隐患整治。(工作时限:2022年7月)
3.加强行业管理。全面排查涉林项目生产作业是否存在违法分包转包和挂靠资质行为,督促落实企业资质方安全生产责任。督促劳务派遣、灵活用工人员较多的行业领域,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保障责任。(工作时限:2022年12月)
4.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规野外用火、未履行森林防火责任、未经批准的陆生野生动物人工驯养繁殖展演等非法违法行为。(工作时限:2022年12月)
5.保障关键节点。在党的二十大、市第六次党代会等重要节点,端午、中秋、国庆等重大节假日以及在夏防、高温汛期、雨雪冰冻或暴雨天气等重点时段,加强应急值守和督导检查,落实“五在”要求。(工作时限:2022年12月)
(三)提升完善(长期)。实施过程中要深入分析林业安全生产和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存在突出问题和隐患,认真梳理需要补充完善的制度措施,逐项推动落实,全面建立健全林业行业防范化解重大安全生产和森林草原火灾风险的系统性、机制性治理体系;通过压紧压实责任、开展隐患排查、加大执法检查、严格考核奖惩、实施有奖举报、严肃责任追究等措施,提升林业系统常态化安全生产与森林草原防火的管理能力。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定期组织单位职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森林草原防灭火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意识和行动自觉。
(二)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林业安全生产和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实际,科学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落实责任到人,确保各项工作高效有序开展。主要领导要带领责任科室开展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积极探索总结有效做法,形成一套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使安全风险防控工作科学化、制度化。
(三)强化信息沟通。各乡镇(街道)自然资源和林业服务中心和局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要及时报送工作进展及动态,对行动期间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县林业局反馈沟通,对好的做法、典型经验、突出案例可通过专报、简报、动态等方式及时进行分享交流,县林业局将适时向全县推广。报送邮箱:1032367233@qq.com。
联系人:黄秋林,联系电话:78849866。
附件: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林业局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硬措施重点任务分工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林业局
2022年6月6日
附件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林业局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硬措施”重点任务分工
十五条 硬措施 |
县林业局涉林重点任务分工 |
责任单位 (科室) |
备注 |
一、严格落实地方党委安全生产责任 |
1.严格按照《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林业局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依托《彭水县林长制督查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压实各乡镇(街道)森林草原防火责任并纳入对各乡镇(街道)的考核。 |
各乡镇(街道)自然资源和林业服务中心,林长办、森林火灾预防与安全生产科、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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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及时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和森林草原防火的决策部署,以及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和森林草原防火的工作要求。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至少专题学习1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并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内容。 |
各乡镇(街道)自然资源和林业服务中心,机关党组,森林火灾预防与安全生产科、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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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局党组主要领导每季度至少组织召开1次会议,每月研究调度,解决林业安全生产与森林草原防火重大问题,带头示范落实现场调研、专题部署、排查安全隐患、化解突出问题。 |
各乡镇(街道)自然资源和林业服务中心,办公室、 森林火灾预防与安全生产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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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22年6月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林业局切实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硬措施”实施方案》,明确党组成员相关工作职责,研究解决“两个不到位、两个不扎实”具体问题。 |
各乡镇(街道)自然资源和林业服务中心,办公室、 森林火灾预防与安全生产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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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严格落实地方政府安全生产责任 |
5.局领导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职责,按照责任清单和《关于开展林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对分管领域和联系区县安全生产与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督促检查,局每半年听取一次局分管领导安全生产履职汇报。 |
各乡镇(街道)自然资源和林业服务中心,各科室、直属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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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分管领导召集分管科室每季度召开1次会议,分析安全形势,研究重大安全问题,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
各乡镇(街道)自然资源和林业服务中心,办公室、 森林火灾预防与安全生产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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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局主要负责人召开贯彻落实《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林业局切实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硬措施”实施方案》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动员部署会。 |
各乡镇(街道)自然资源和林业服务中心,办公室、 森林火灾预防与安全生产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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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严格落实部门安全监管责任 |
8.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科室、直属单位对照《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林业局安全生产责任清单》认真履行职责。 |
各乡镇(街道)自然资源和林业服务中心,各科室、直属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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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负有安全监管责任的科室、直属单位要按照《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林业局切实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硬措施”实施方案》和《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林业局安全生产责任清单》要求,逐项分解任务,细化工作时限,明确责任人员,强化督查考核。加强对行业领域和联系乡镇(街道)的林业安全生产与森林草原防火监督检查。 |
各乡镇(街道)自然资源和林业服务中心,各科室、直属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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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加快推进中央投资森林防火项目建设。推进森林草原火情智能监控系统购买服务项目落地。 |
各乡镇(街道)自然资源和林业服务中心,森林火灾预防与安全生产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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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 |
11.按照“有案必查、一案双查、三责同追、四不放过”要求,加强对林业安全生产事故和森林草原火灾案件的调查,对涉嫌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引发较大林业安全生产事故和重大森林草原火灾案件的,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严肃查处、严格追责问责。 |
各乡镇(街道)自然资源和林业服务中心,森林火灾预防与安全生产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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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 |
12.认真梳理林业系统直接监管的企业,建立台账。按照《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林业局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和职责要求,加强对行业领域检查,按照县安委会、县减灾委《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切实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十五条”硬措施的通知》要求,督促指导企业认真履行职责。 |
各乡镇(街道)自然资源和林业服务中心,各科室、直属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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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
13.按照《关于开展林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的通知》对各单位细化“十五条硬措施”各项任务和开展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大检查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列出清单,明确措施,及时整改。 |
各乡镇(街道)自然资源和林业服务中心,各科室、直属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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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对自然保护区、国有林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等重点区域,国土绿化、森林抚育、植树造林、林木采伐、陆生野生动物人工驯养繁殖展演、林业外业调查以及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中疫木除治、危化品使用等重点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6月30日前国有林场和局办公室要全面排查自建房情况并建立台账,完成整改上报。9月30日前完成林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清单。开展全县涉林高空旅游设施项目、铁路沿线涉林安全风险、防火瞭望塔使用风险隐患排查“回头看”。 |
各乡镇(街道)自然资源和林业服务中心,各科室、直属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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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对林区及周边坟场、油气管线以及通信设施等重点设施以及易燃易爆仓库、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以及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深入开展森林草原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治理。2022年10月前完成开展林区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专项排查治理。 |
各乡镇(街道)自然资源和林业服务中心,各科室、直属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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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常态化开展“四不两直”明察暗访,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当场指出并整改,无法立即整改的要建立台账,落实管控措施。对排查整治不到位、不认真,未列入清单、经查实属于重大隐患的要严肃查处,引发事故的要从严从重追究责任。对拒不整改的企业要采取停产停工、追究刑责等坚决果断措施。 |
各乡镇(街道)自然资源和林业服务中心,各科室、直属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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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牢牢守住项目审批安全红线 |
17.在涉林项目审批时,要严格审查其配套的安全生产要素,对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不予审批。依托森林资源建立的项目,其森林防火设施应当与建设项目同步规划、设计、施工、验收。 |
各乡镇(街道)自然资源和林业服务中心,各科室、直属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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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严厉查处违法分包转包和挂靠资质行为 |
18.有涉林项目生产作业的单位,要严格落实企业资质方安全生产责任。坚持“谁的资质谁负责、挂谁的牌子谁负责”,对发生安全事故的要严格依法追究资质方的责任。 |
各乡镇(街道)自然资源和林业服务中心,各科室、直属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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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强化国有企业关联方管理,督促指导林投公司建强安全生产专业技术管理团队,加强对下属企业、分包单位、管理输出项目等关联单位安全生产的统一管理,不具备条件的不得盲目承接相关业务。对违法分包转包的行为,通报其上级集团公司、上级主管部门及纪检监察部门,并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
各乡镇(街道)自然资源和林业服务中心,各科室、直属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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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切实加强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 |
20.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将接受其作业指令的劳务派遣人员、灵活用工人员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统一管理,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履行安全生产保障责任。 |
各乡镇(街道)自然资源和林业服务中心,各科室、直属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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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劳务派遣人员数量较多的行业领域,要重点加强安全监管,重点核查企业危险岗位雇佣劳务派遣、灵活用工人员持证上岗和安全培训情况。分管领导对劳务派遣人员“两不管”开展检查和责令限期整改,对造成人员死亡的,要调查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单位的责任。 |
各乡镇(街道)自然资源和林业服务中心,各科室、直属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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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重拳出击开展“打非治违” |
22.联合公安、应急等部门,开展违规野外用火联合执法专项行动。严格打击未经审批的陆生野生动物人工驯养繁殖展演等行业重点领域非法违法行为。 |
各乡镇(街道)自然资源和林业服务中心,各科室、直属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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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将林业重点非法违法行为纳入《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 |
各乡镇(街道)自然资源和林业服务中心,各科室、直属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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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坚决整治执法检查宽松软问题 |
24.对擅自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经营者未履行森林防火责任等违法行为,实施从重处罚。 |
各乡镇(街道)自然资源和林业服务中心,各科室、直属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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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有承担企业监管职责的科室要坚持“日周月”检查,发现有违法线索的要移交执法部门。执法部门要持续提升执法检查强度、问题查找强度和执法处罚强度,推动执法“清零”。围绕重大风险、重大隐患和突出违法行为,严格开展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三部曲”闭环执法。对于涉嫌犯罪的,按照《重庆市林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要求,及时将案件违法违规行为线索移交司法机关。 |
各乡镇(街道)自然资源和林业服务中心,各科室、直属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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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适时开展执法核查和林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对重大案件开展挂牌督办。 |
各乡镇(街道)自然资源和林业服务中心,县林业行政执法支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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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着力加强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 |
27.强化县级执法队伍建设管理,开展业务培训和实地调研,召开林业执法形势研判会。 |
各乡镇(街道)自然资源和林业服务中心,县林业行政执法支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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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开展全县林业行政执法队伍培训、技能比武。全面推进重庆市林业行政执法案件管理平台使用。 |
各乡镇(街道)自然资源和林业服务中心,县林业行政执法支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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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重奖激励安全生产隐患举报 |
29.落实重点宣传措施,大力宣传举报方式、举报重点、奖励办法。拓宽举报渠道,通过重庆市林业局举报热线、电子邮箱、来信来访等多种方式,对林业安全生产和森林草原防火重大风险、事故瞒报、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进行举报。 |
各乡镇(街道)自然资源和林业服务中心,各科室、直属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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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严肃查处瞒报谎报迟报漏报事故行为 |
30.严格执行林业安全生产事故和森林草原火情日报告、零报告、归口报告制度,严格事故报送时限和相关要求。瞒报、谎报、迟报、漏报的,依法依纪从严追究责任,必要时移交市安委会和减灾委。 |
各乡镇(街道)自然资源和林业服务中心,各科室、直属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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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统筹做好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 |
31.把林业安全生产、森林草原防火和疫情防控作为林业发展的底线、红线,紧抓不放。 |
各乡镇(街道)自然资源和林业服务中心,各科室、直属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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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加强与气象、应急局等部门会商,及时发布预警预报,推进本地化森林草原火险预警模型建设,建立森林草原防火四级预报响应体系。依托国有林场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建立林区综合应急救援队,并开展实战化演练,提升林区安全生产与森林草原防火应急处置能力。 |
森林火灾预防与安全生产科、县国有林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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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在党的二十大等重要节点,端午、中秋、国庆等重大节假日以及在夏防、高温汛期、大雾冰雪或暴雨天气等重点时段,加强督导检查,落实“五在”要求,做到局领导在片区、科长在乡镇、工作人员在现场、厂长经理在企业、巡护人员在一线。 |
各乡镇(街道)自然资源和林业服务中心,各科室、直属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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