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联合乡人民政府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强化公共服务。负责联合乡辖区综合事务管理,行使组织领导、综合协调、监督监察等行政管理职责。配合搞好辖区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就业、食品药品监管等工作。做好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居民医保、职工医保等社会保障工作及环境保护工作。
2.加强社会管理。加强平安建设宣传、普法教育、矛盾纠纷调处,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处置、民族宗教、社区矫正等工作,提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水平。加强流动人口管理,配合搞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协助做好辖区应急、防汛、防震、抢险、人防、房管及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等工作。协助做好国防动员、民兵训练和公民服兵役等工作。
3.发展农业产业,搞好“三农”服务。负责辖区农业产业发展、农业综合开发、扶贫开发、商贸流通、动植物防疫、气象公共服务与灾害防御等工作。
4.优化发展环境。配合搞好辖区产业规划制定,为招商引资、产业结构调整等提供良好服务。配合搞好辖区劳动监察、文化市场监管等有关工作。参与城市管理,配合做好市政建设、社区规划等工作,组织开展创建文明城市、卫生城市、文明单位等活动,提供辖区有关统计数据。
5.完成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构成
联合乡4个村,分别是蔡家坝村、河东村、龙池村和同连村25个网格。辖区13975人。面积69.58平方公里。编制人员31人,其中:行政编制18人,事业编制13人,选派大学生1人,共计32人。联合乡政府共设10个内设办公室:党政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财政办公室、应急办公室、安监办公室、农业服务中心、林业站、文化服务中心、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所。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1077.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77.4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0年增加45.15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服务经费拨款增加30.23万元,住房保障经费增加14.92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1077.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496.86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8.9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288.3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27.0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4.07万元,农林水支出178.2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43.84万元。支出预算较2020年增加45.15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45.15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77.4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77.48万元,比2020年增加45.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77.48万元,比2020年增加45.1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本乡在2020年上旬新增4名事业编制人员,单位的公用经费和人员经费开支增加等,退休人员新增,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无项目支出的预算。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比2021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乡在2020年和2021年均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的预算。联合乡政府2021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14.55万元,比2022年减少0.4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1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乡无因公出境情况,无此预算;公务接待费4.55万元,比2020年减少0.45万元,主要原因是本乡的公务接待实际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跟2020年保持不变;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跟2020年保持不变,主要是因为我乡无需购置公务用车。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077.48万元,比上年增加45.15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变动,本乡在2020年上旬新增4名事业编制人员,单位的公用经费和人员经费开支增加。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1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1年无项目支出预算,因此未开展绩效管理设置和自评。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0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无其他车辆。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无其他车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谢雪梅联系方式:023-78453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