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联合乡委员会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联合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联合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党支部、村民委,乡级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联合乡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彭水自治县联合乡委员会 彭水自治县联合乡人民政府
2022年2月18日
联合乡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县委、县政府的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助推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依法保障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完整、公平、有质量的义务教育,以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为重点,保障贫困家庭子女全部入学,全面提高困难群众受教育水平。确保我乡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达到100%,巩固率达到99%以上,无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辍学现象。
二、实施步骤
宣传动员。充分利用宣传橱窗、微信公众号等新闻媒介,集中对《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全面宣传,普及法律常识,强调责任和义务,提高全社会对控辍保学工作的认识。
排查摸底。由乡人民政府牵头,成立若干个由小学校班子成员为组长、相关教师和村干部组成的排查工作组,根据从县扶贫办调取的贫困户适龄儿童少年名单,包村逐户排查,要查清每个适龄儿童少年的入学学校和班级,并登记造册,对未入学(或辍学)的儿童少年,要查清其家庭情况及未入学(或辍学)原因,排查结果上报乡所在地学校和乡人民政府,乡所在地学校汇总后报县教育局。
劝返复学。由乡人民政府向未入学儿童少年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向辍学儿童少年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发放劝返复学通知书,并针对未入学或辍学原因,做好帮扶和劝返工作。对家庭经济特殊困难学生,要按照“一家一案,一生一案”制定帮扶方案,确保其不会因贫辍学。落实家长责任,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送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的,乡人民政府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由司法部门依法发放相关司法文书,敦促其保证未入学或辍学学生尽早入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工作要求
建立健全 “双线目标”责任制。 “双线”即乡政府与各村民委员会、村民为一条线;学校、班主任(教师)、学生家长为一条线。要层层签订“控辍保学”目标责任书,逐级分解控辍保学目标任务,做到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建立部门联控联保工作机制。要加强校园及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禁止在学校周边开办不利于儿童少年身心健康的娱乐活动场所,禁止营业电子游戏厅、网吧等接纳未成年学生,要做好控辍保学相关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援助工作,要将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纳入社会救助政策保障范围。要加大对违法招用未成年人的单位或个人的查处力度,情节严重的吊销相关营业执照。社会组织和个人应当为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创造良好的环境。对违反义务教育法导致学生辍学的,任何社会组织或者个人有权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检举或控告。
提升农村学校教育质量。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全面提高农村学校管理水平,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规定的课程,合理安排学生在校学习时间、体育锻炼时间、在校活动内容和家庭作业,发挥共青团、少先队组织作用,积极开展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不得随意加深课程难度、增加课时、赶超教学进度或提前结束课程。健全学生体育锻炼制度,建设常态化的校园体育竞赛机制,切实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落到实处。
建立健全学习困难学生帮扶制度。各村及学校要把对学习困难学生的帮扶作为控辍保学的重点任务,建立健全学习帮扶制度,着力消除因学习困难或厌学而辍学的现象。要按照因材施教的原则,针对学习困难学生学习能力、学习方法、家庭情况和思想心理状况,切实加大帮扶力度,使他们增强学习兴趣,改进学习方法,养成良好学习习惯,不断提升学习能力和学习水平,切实增强学习的自信心、有效性和获得感。强化对学生的发展性评价、多元评价,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把对学习困难学生的发展性评价作为考核学校教育工作和教师教育教学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
精准确定教育扶贫对象。各村把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作为脱贫攻坚重点对象,特别是把残疾儿童、残疾人子女、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留守儿童等作为重中之重,坚持优先帮扶、精准扶贫,切实提高乡村振兴成效。
全面落实教育资助政策。学校要完善义务教育助学工作机制,认真落实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等惠民政策
建立控辍保学动态监测机制。学校要利用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做好辍学学生标注登记工作,对在籍不在校学生逐一核实,确保学籍系统信息与实际一致。对确认已在外地上学的,学校要督促学生家长尽快办理学籍转接手续。对确认辍学或者联系不上的,汇总后报告县政府。对标注为其他离校的,要说明具体原因。把流动、留守、残疾、家庭经济困难适龄儿童少年与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作为重点监测群体。学校、各村要建立基础信息库比对核查机制,督促无身份证号儿童少年及时办理入户手续,及时发现未入学和身份信息有误的适龄儿童少年。司法所要核查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未成年服刑人员数据,安排他们以合适形式接受义务教育并纳入学籍管理,同时防止空挂学籍和中途辍学。
精心组织实施。乡政府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各村、学校也要相应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及时研究解决控辍保学工作面临的问题,要进一步摸清学生辍学情况,因地、因家、因人施策,排查政策措施空白点和工作盲点。各有关科室、村民委、学校要加强沟通协调,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分解细化目标责任,做到责任到位、任务到位、措施到位,把控辍保学工作做深做细做实。
强化督导问责。进一步完善控辍保学督导机制和考核问责机制,将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纳入各村综合考核。
加大宣传力度。各村、学校要通过多种方式,加大对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广泛宣传控辍保学的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不断提高全社会对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充分调动社会和学校的积极性,持续发力,久久为功,真正把控辍保学的各项政策落实到每个家庭每个学生身上。学校要完善义务教育入学和辍学劝返复学通知书制度,在通知书中加入有关法律规定和违法追责说明,切实强化家长和适龄儿童少年的法律意识,营造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