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3009153396L/2023-00009
  • 主题分类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彭水县联合乡
  • 成文日期
  • 2022-12-12
  • 发布日期
  • 2022-12-20
  • 标题
  •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联合乡人民政府转发关于​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民政局关于下拨2022年12月困难群众电量减免补助资金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有 效 性
语音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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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民政局

关于下拨202212困难群众电量减免补助资金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更好的落实城乡困难家庭电量减免政策按照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优化城乡困难家庭电量减免方式有关事项的通知》(渝发改价格〔20201200)的精神,对城乡低保户、特困供养对象每月每户减免10度电(折合现金补助5.2元),拨付城乡困难群众电量减免资金81109.60 元。(名单附后)

望收到此款后,专款专用,及时落实到救助对象户手中,不得挪用、挤占、扣压临时救助资金,否则将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