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联合乡人民政府转发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印发《2024年产业振兴及涉农项目验收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现将《2024年产业振兴及涉农项目验收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24年乡村产业振兴及涉农项目验收实施方案
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乡村振兴总体工作部署,结合乡村产业振兴及“三农”工作实际,根据现行财政项目资金管理等规定,为了加强项目监督管理和结题验收,发挥项目建设成效和示范带动效应,采取聘用第三方机构对2024年建设完工的产业项目和涉农项目开展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特制订本验收方案。
一、验收范围及时间
验收范围为2024年及以前下达建设计划的项目,2024年建设完成或已到建设时限的各类产业振兴及涉农项目,按照完工一批、验收一批的要求,分时段、按批次进行验收,首批验收拟于2024年9月进场开展。
二、验收方式及内容
项目验收通过现场踏勘、走访、查阅资料等措施,重点围绕以下五个方面对产业振兴及涉农项目进行验收。
(一)项目建设的真实性。是否存在用原已建成项目或已购置设备套取财政资金的情况。
(二)项目建设内容的完成情况。实际建设内容与计划、批复内容是否相符,是否存在“短斤缺两”的情况。
(三)项目建设的质量。是否存在以次充好、建设质量不达标等情况。
(四)项目投资的合理性。是否存在伪造财务资料、虚报项目投资等情况。
(五)项目建设的绩效目标。项目实施后是否实现原预计设定绩效目标等情况。
三、验收依据
(一)《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渝财农〔2022〕73号)、《关于做好2024年市级农业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农发〔2024〕54号)。
(二)《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彭水财农〔2022〕25号)。
(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彭水自治县2024年度乡村产业振兴实施方案的通知》(彭水府办发〔2024〕32号)。
(四)《关于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的实施意见》(渝发改规范〔2021〕2号)、《关于转发<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以工代赈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的通知》(彭水发改发〔2023〕92号 )。
(五)产业振兴相关政策文件、项目批复、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变更资料、项目验收清单等。
(六)项目涉及相关的其他资料。
四、验收方法
(一)查阅资料法
对项目的文件资料进行采集研究分析,包括:项目管理办法、项目申报及批复资料、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建设支出资料、项目自查验收情况等。
(二)比较法
比较法是指通过对不同业主、不同地区建设同类项目的投资单价(含劳务聘用)进行对比,综合分析项目投资的合理性。
(三)综合询价
对购置设备的情况进行综合询价。一方面通过业主提供的购销发票联系厂商,直接了解项目实际报价;一方面通过网络平台进行线上询价。
(四)现场踏勘、访谈
一是通过现场踏勘,了解项目的实施情况、项目建设数量及质量情况、项目使用及投产情况、项目绩效情况等;二是与项目业主等直接相关人员进行访谈,了解项目情况。
五、工作步骤
(一)组建项目团队,开展前期培训
根据项目要求,组织第三方验收机构,由其组建具备相关工作经验的项目验收团队。并开展前期培训,使验收人员充分了解项目背景、具体情况。
(二)收集前期资料,分析项目重点
根据项目验收清单及前期申报、批复文件等资料。各现场验收小组分别对项目的前期资料进行收集、分析,明确各项目的验收侧重点,以便现场开展工作。
(三)开展现场验收,获取验收依据
开展现场验收工作,现场踏勘、查验项目建设内容完成数量及质量情况,查阅与项目完成情况、完成质量、投资合理性、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等直接相关的证明材料(见附件1、附件2),并在现场就项目实际完成的内容如实记录并提出初步验收意见,并由现场验收小组、乡镇(街道)、业主单位等当场会签。
(四)情况整理汇总,开展内部复核
根据现场获取的验收情况,根据不同项目的需要进行设施设备询价、投资造价评判等程序,由验收项目组、部门经理、专业标准部开展三级复核,并经项目验收组、部门经理、专业标准部签字确认,综合形成各项目复核意见。同时,对无法直接评定的事项进行汇总记录。
(五)完善后续程序,形成验收结论
根据现场验收意见、复核意见等,对项目提出验收结论。对需整改的项目进行一次复查,复查后提出验收结论;对因特殊情况,验收组无法评定的事项,由第三方验收机构提请县农业农村委会商研究后出具验收结论。
(六)作出验收结论
综合第三方验收机构现场验收情况、复核情况、初步验收结论,县农业农村委组织有关部门、第三方验收机构等成立专家组进一步复审,作出项目验收结论。
六、人员安排
根据验收工作实际,将组建项目验收综合协调组1个,负责项目验收相关的统筹协调工作;项目验收组2个,负责项目验收具体事务;分设项目现场验收小组(具体数量将按照验收项目数量、涉及乡镇街道、工作进度等情况组建),项目现场验收小组要求2人以上组成,且具备财务、工程等专业背景,负责项目现场核查验收、资料收集查验、调查分析等。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产业振兴项目建设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的重点任务,是确保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保障,各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齐心协力,协调配合完成各项工作,确保验收工作进展顺利。
(二)做好前期准备。各相关乡镇(街道)和各项目建设业主要切实做好项目验收资料的收集汇总,并将资料(附件1、附件2)及时提供给三方验收公司。
(三)严肃工作纪律。各相关乡镇(街道)和各项目建设业主要切实增强纪律意识,养成纪律自觉,不触“红线”,不踩“底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纠正“四风”,切实做到“六个严禁”。
附件:1.产业振兴差额补助类项目验收资料目录
2.产业振兴全额类项目验收资料目录
附件1 产业振兴差额补助类项目(衔接资金项目)验收资料目录 | ||
序号 |
资料名称 |
备注 |
一、项目其他资料 | ||
1 |
土地流转合同及汇总清单、订单(涉种植基地需提供) |
业主提供,土地流转汇总表村(社区)签字盖章 |
2 |
项目实施方案(乡镇签字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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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项目总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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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乡镇自查验收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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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绩效资料目录 | ||
1 |
绩效目标申报表(业主签字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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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绩效目标审核表(农业农村委、财政局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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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绩效运行监控表(乡镇签字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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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绩效自评表(业主签字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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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绩效目标自评报告(业主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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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带动证明(村镇两级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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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受益农户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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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带动佐证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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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目财务资料 | ||
2 |
建设内容及投资环节相关财务佐证。(按照实施方案中“投资环节”逐一对应,附合同、全额发票、全额打款流水、送货清单。有设备的附设备照片,设备全景照一张,合格证铭牌一张。) |
附件2 | ||
产业振兴全额类项目(衔接资金项目)验收资料目录 | ||
序号 |
资料名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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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方检测公司出具的质检报告(产业路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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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结算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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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以工代赈相关资料(“以工代赈”方式实施的项目提供) |
农民工资发放花名册,农民工资发放总额不得低于项目建安费的10% |
4 |
乡镇自查验收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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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绩效目标带动花名册(乡镇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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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绩效目标申报表(业主签字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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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绩效目标审核表(农业农村委、财政局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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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绩效运行监控表(乡镇签字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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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绩效自评表(业主签字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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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项目变更资料(有变更的项目提供) |
备注:其他涉农项目按照具体业务科室要求提供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