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审批所需材料
1. 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表(原件1份);
2.申请户主身份证明及其家庭户口簿(复印件1份,核原件);
3.农村宅基地使用承诺书(原件1份);
4.原有不动产权属证书(限原址翻建、改建、扩建、迁建提供,原件1份);
5.相邻权利人书面同意意见(原件1份)
6.村民小组会议关于同意申请用地建房的会议记录(涉及占用耕地的,需明确是否同意占用耕地。原件1份);
7. 因地质灾害迁建的,需提供地质灾害鉴定材料(原件1份);
8. 旧房处置协议(无房户和原拆原建户不需要);
9. 其它需要提交的材料。
注明:“户”是指常住户口登记在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具有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享受集体资产分配等成员权利,履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义务的家庭自然户。一般由户主、配偶、子女、父母等家庭成员组成。
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表
申请户主信息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岁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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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户口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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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信息 |
姓名 |
年龄 |
与户主关系 |
身份证号 |
户口所在地 | |||||||||||||||||||
现宅基地及农房情况 |
宅基地面积 |
m2 |
建筑面积 |
m2 |
权属证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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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宅基地处置情况 |
1.保留(m2);2.退给村集体;3.其他() | |||||||||||||||||||||||
拟申请宅基地及建房(规划许可)情况 |
宅基地面积 |
m2 |
房基占地面积 |
m2 |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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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至 |
东至: 南至: |
建房类型:1.原址翻建 2.改扩建 3.易地新建 | ||||||||||||||||||||||
西至: 北至: | ||||||||||||||||||||||||
地类 |
1.建设用地2.未利用地 3.农用地(耕地、林地、草地、其他) | |||||||||||||||||||||||
住房建筑面积 |
m2 |
建筑层数 |
层 |
建筑高度 |
米 | |||||||||||||||||||
是否征求相邻权利人意见:1.是2.否 | ||||||||||||||||||||||||
申请 理由 |
申请人:年月日 | |||||||||||||||||||||||
村民小组意见 |
负责人:年月日 | |||||||||||||||||||||||
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意见 |
(盖章) 负责人:年月日 |
农村宅基地使用承诺书
因(1.分户新建住房 2.按照规划迁址新建住房 3.原址改、扩、翻建住房 4.其他)需要,本人申请在()乡(镇、街道)()村()组使用宅基地建房,现郑重承诺:
1.本人及家庭成员符合“一户一宅”申请条件,申请材料真实有效;
2.宅基地和建房申请经批准后,我将严格按照批复位置和面积动工建设,在批准后()月内建成并使用;
3.新住房建设完成后,按照规定()日内拆除旧房,并无偿退出原有宅基地。
如有隐瞒或未履行承诺,本人愿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承诺人:
年 月 日
彭水县农村村民宅基地和住宅建设(规划许可)审批流程图
阶段步骤 |
申请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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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批准 |
动态监管 | |||||||||||||||
内容 |
农户提交申请材料 |
村民小组讨论公示签署审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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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委员会审查申请材料签署意见 |
乡镇(街道)窗口受理申请材料 |
乡镇(街道)组织相关综合办事机构进行材料审核、现场勘查,签署审核意见 |
乡镇(街道)审核批准,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出具农村宅基地批准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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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送县农业农村委、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备案 |
农户开工申请,乡镇(街道)组织开工查验,确定建房位置 |
乡镇(街道)组织力量动态巡查 |
乡镇(街道)组织竣工验收,出具验收意见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