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楼乡2021年度推进法治建设情况报告
2021年,桐楼乡在县委依法治县办的正确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围绕《中共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彭水委法〔2021〕1号)的文件精神,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为建设宜居宜业幸福桐楼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桐楼乡法治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1年工作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
1、落实党政班子领导责任。一是继续发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乡党委书记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层层细化工作任务,落实主体责任,做到了组织健全,机构人员落实。二是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充分发挥乡党委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2、落实领导干部学习活动。一是党政领导干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贯彻落实《中共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部署的工作任务,切实增强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责任感、紧迫感。二是制定年度干部学法计划,完善乡领导班子的学习安排,把法制学习纳入乡领导班子学习的重要内容,推进领导干部学法常态化、制度化,2021年安排领导集体学法5次。
(二)坚持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
1、坚持民主集中制,健全决策机制。乡党委对本乡的重点问题、难点问题、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等重大事项,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集体讨论决定。
2、坚持党务公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积极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建立健全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情况反映制度、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进一步健全了党政主要领导权力监督机制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依法执政能力得到了进一步提高。
3、坚持依法行政,提升建设水平。我乡始终把解决人民群众最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深入推进“法治乡”建设的重要切入点。针对群众关注的敏感问题,如项目建设、土地征收以及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问题,积极疏导,并做好法规、政策宣传解释工作。
4、完善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积极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认真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
5、深化法治村创建,巩固创建效果。深入开展创建活动,强化动态管理,通过检查、自查详细了解各村民主法治建设情况,及时发现我乡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进一步提高自身法治创建意识,营造良好的基层法治环境。我乡2019年创建“三治”结合村1个,2020年创建“三治”结合村1个,2021年拟创建“三治”结合村1个,截至目前,我乡民主法制村创建率达66%,各村均已建立健全村规民约。
6、创新社会治理,组建桐楼“五老自治队”。桐楼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推动“枫桥经验”重庆实践行动在我乡落实、落细,提升基层治理水平,桐楼乡辖区“五老自治队”目前队伍人数10余人。“五老自治队”积极参与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宣传和全民反诈宣传等工作。今年以来“五老自治队”积极配合乡村两级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活动,协助乡村两级处理各类民事纠纷数十起,化解重大纠纷1起,较好的发挥了作用。在全民反诈宣传中,“五老”人员在村组微信群积极转发乡平安办推送的防诈骗信息,有效的提高了辖区群众防骗、识骗的能力。
7、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桐楼乡辖区内3村均配置了法律顾问,覆盖率达100%。至目前,法律顾问累计接访咨询超6次,出具法律意见、审查意见超2次,为辖区内村干部、小学、人民群众开展法治宣传讲座8次。
8、持续推进公共法律工作室建设。以各村便民服务中心为平台,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建成率100%。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承担为村民提供法律咨询、化解矛盾纠纷、法治宣传等职能。增强广大村民学法、懂法、讲法、用法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在农村的基础性作用。
9、坚持简政放权,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一是坚持简政放权,完善权责清单管理制度。二是坚持放管结合,健全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在大力简政放权同时,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努力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三是坚持“马上就办”,不断优化政务服务方式。
10、建立健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一是大力推进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乡应急办配备了执法记录仪,保障现场执法全过程记录,提高了执法透明度。二是加大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力度。2021年共受理各类矛盾纠纷15宗,办结10宗,办结率100%。三是健全乡矛盾排查预警机制。配备乡级网格管理人员1名,小网格管理人员16名。压实网格员责任,充分发挥网格员在基层法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三)全面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为了在桐楼乡辖区营造支持、参与法治平安建设的良好舆论氛围,桐楼乡以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法治宣传教育月活动为契机,确保覆盖更广、重点更突出、效果更明显。
1、抓好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坚持领导带头,营造浓烈的学法氛围。桐楼乡建立健全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和机关干部学习法律及考核制度,近几年我乡组织全乡干部职工参加法治理论知识学习考试,考试成绩合格率100%。每年按计划完成《法制日报》《重庆法制报》征订任务,每年按时开展“三月法治宣传月”、“6.5”环境日、“6.26”禁毒日、“12.4”宪法宣传周等大型法治宣传活动4次以上。
2、积极开展各类法治宣传等教育活动。按照县、乡普法工作要求,积极发挥乡司法所在普法宣传的主力军作用,结合民政办、林业站、平安办、应急办等部门工作,围绕党委、政府疫情防控、扫黑除恶、禁毒、平安建设、防诈骗、脱贫攻坚等各项中心工作,在落实政策中宣传、在服务百姓中宣传,依托开展“七五”及“12.4”国家宪法日等契机,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普法宣传活动。2021年来,我乡共制作普法宣传栏、宣传标语标语100多条,发放宣传资料共计4000余份,开展“民法典”、“社区矫正法”等法制宣传讲座3次,到桐楼乡中心校开展法制教育课2场次。通过丰富多彩的普法宣传,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村群众、青少年对法律知识的认知程度,强化了群众自我防范意识,增强了法律意识。
3、强化法治思维统筹开展疫情防控宣传工作,充分发挥综合协调职能。成立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下设七个工作小组摸底排查组、医疗保障组、宣传信息组、综合维稳组、市场防控组、后勤保障组、流调工作组,确保疫情防控工作依法有序推进。组织包组干部及村组干部深入各村组,开展排查宣传工作,同时严厉打击危害疫情防控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干部法治观念还不够强。理论学习不够积极主动,重业务、轻学习的思想依然存在。部分干部对法律法规学习不透,理论联系实际的深度和广度也不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提高。
2、法制宣传教育有待加强。一是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主要依托赶集日、标语等形式开展进行,但影响力仍不足,没有在群众中形成自觉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风气。二是宣传方法欠缺、效果欠佳。宣传方式主要以法律条文的宣讲、制作法制宣传栏、发放普法资料为主,群众参与度较低,没有形成双向的互动关系,渗透不足,法治宣传教育手段单一,造成效果不佳。
3、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有待加强。现有基层的行政执法人员的数量难以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同时,基层执法人员普遍缺乏综合执法所要求的法律和业务能力,难以满足严格执法的需要。
三、2022年主要工作思路和打算
2022年,我乡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精神,切实按照上级的部署要求,创新法治宣传手段、注重队伍建设、拓展服务渠道、加强监督管理,紧紧围绕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要点,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工作。
1、围绕转变政府职能,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在行政权力和行政责任清单的基础上,落实好行政服务事项中行政权力类事项梳理工作。坚持政务公开,不断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2、规范行政决策机制,切实发挥法律顾问在与重点工作、重大决策中的作用,不断提高“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法在行政决策中的实用性、可操作性。
3、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制机制,改进工作方式方法,严格依法依规执法,切实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效能,提高行政执法规范度和公众对行政执法的满意度。
4、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自觉接受上级部门监督,依法接受人大代表监督,主动接受社区居民监督,完善舆论监督的渠道,推进政府运行机制法治化。
5、依法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发挥提升人民调解工作在预防和调解矛盾的积极作用,提高信访工作的法治化和规范化程度,引导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6、加强对领导干部和执法工作人员的培训,完善培训机制,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使干部队伍知法、用法、守法、敬法、护法。
7、紧贴群众需求,科学谋划“八五”普法工作。做好“七五”普法总结工作,积极宣传“七五”普法工作的典型经验和先进事迹。按照上级部署,结合我乡实际,开展“人手一册、每户一本、村一讲一阵地”宪法学习工程,结合重要节点开展系列法制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活动,营造良好的法治宣传环境。
四、工作建议
一要进一步强化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意识。建设法治政府,政府工作人员是主力军。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要全面树立法治精神、培养法治思维,牢固树立宪法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法治理念。要严格把关,对政府自身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必须做到合法性备案审查。以普法宣传为抓手,把提高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轮训工作,健全完善法治能力考核测试制度,加强对执法人员特别是基层行政执法人员专业知识、执法能力、执法水平的培训、指导和考核。
二要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执法主体资格,行政执法部门应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开展执法活动,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或授权,明确部门监管责任,理顺部门职责,解决职能交叉重复、边界不清等问题。严格依照法定程序,树立实体与程序并重的意识,严格遵守执法活动所规定的步骤与方法,严守法定时限、界限。规范自由裁量权,健全完善行政处罚执法登记、集体讨论、听证、自由裁量说明、信息公开、法律审核等相关配套制度。
三要进一步加强法制机构队伍建设。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各级法制机构肩负重要的基础作用。在新一轮机构改革完成后,要进一步适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需要,配齐配强各级法制机构工作人员,健全其内设机构。加强各工作部门法规科室的建设,充实专职人员,确保法制机构的规格、编制与法治政府建设任务相适应,为建设法治政府提供更加有力的组织保障。建立健全政府法制干部培训制度,统筹安排、周密规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加强对各级法制人员的培训,不断提升法制干部的综合素质。
四要进一步落实行政责任追究制。推进完善纠错问责机制,加大对决策、监管、执法中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督和问责力度,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现象。各级政府及各工作部门要重视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要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切实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年度报告工作,不断加强和改进政府法治建设工作。积极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进一步提高各级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比例。充分发挥行政公益诉讼的监督作用,不断加大检察机关开展行政公益诉讼的力度,进一步督促行政机关按照诉前检察建议进行整改,有效解决公共利益受损问题,使行政公益诉讼成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效推动力。努力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