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梅子垭镇人民政府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强化公共服务。负责辖区综合事务管理,行使组织领导、综合协调、监督监察等行政管理职责。配合搞好辖区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就业、食品药品监管等工作。做好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居民医保、职工医保等社会保障工作及环境保护工作。
2.加强社会管理。加强平安建设宣传、普法教育、矛盾纠纷调处,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处置、民族宗教、社区矫正等工作,提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水平。加强流动人口管理,配合搞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协助做好辖区应急、防汛、防震、抢险、人防、房屋管理及安全生 产监督检查等工作。协助做好国防动员、民兵训练和公民服兵役等工作。
3.发展农业产业,搞好三农服务。负责辖区农业产业发展、农业综合开发、扶贫开发、商贸流通、动植物防疫、气象公共服务与灾害防御等工作。
4.优化发展环境。配合搞好辖区产业规划制定,为招商引资、产业结构调整等提供良好服务。配合搞好辖区劳动监察、文化市场监管等有关工作。参与城市管理,配合做好市政建设、社区规划等工作,组织开展创建文明城镇、卫生城镇、文明单位等活动,提供辖区有关统计数据。
5.完成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构成
本单位辖6个村、1个社区,42个村(居)民小组。辖区户籍人口13840人,其中:乡村人口9847人,城镇人口3993人。全镇辖区面积86.4平方公里,编制人数34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事业编制15人,机关工勤2人。本单位下设党政办公室、人大办公室、党群办公室、民政与社区事务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财政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应急办公室、自然资源和林业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所、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退役军人事务管理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二、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1121.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21.6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31.39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减少31.39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1121.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46.43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7.9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5.8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8.4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2.00万元,农林水支出224.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6.11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31.3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16.44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减少0.5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33.1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减少0.5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增加22.00万元,农林水支出减少16.9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15.62万元,其他支出减少1.48万元。
三、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21.6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21.68万元,比2020年减少31.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21.68万元,比2020年减少31.39万元,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预算编制人员数较2020年少1人,二是社会优抚人员补助从2021年起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预算及发放。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退休费及补助、民政定补人员生活补助、村(居)委会和基层党支部的生活补助及办公经费、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等;2021年无项目预算。
本单位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及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22.31万元,比2020年减少0.6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12.31万元,比2020年增加1.31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是党委、人大、政府、村委会换届之年,接待上级换届指导组费用可能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比2020年减少2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公车运行经费预算减少;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0年无变化。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353.53万元,比上年增加12.25万元,主要原因为物价上涨、人工费用增加等导致机关办公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增加。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2021年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1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1年无项目支出预算,故无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0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均为一般公务用车。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李越 联系方式:023-78426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