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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00243009154006H/2023-0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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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文
  • 发布机构
  • 彭水县梅子垭镇
  • 成文日期
  • 2023-11-25
  • 发布日期
  • 2023-11-30
  • 标题
  • 县乡村振兴局 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县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彭水自治县党建统领乡村“院落 微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彭水乡振发〔2023〕42号
  • 有 效 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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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乡振发〔202342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中共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委组织部

关于印发《彭水自治县党建统领乡村“院落

微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县级有关部门:

现将《彭水自治县党建统领乡村“院落微治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中共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委组织部

                                        20231117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党建统领乡村“院落微

治理”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941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渝委发〔202119号)、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党建统领乡村院落微治理的指导意见》(渝乡振发〔202327号)文件精神,认真贯彻市委六届二次、三次全会,积极探索开展乡村院落微治理,不断提升乡村治理效能,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市委、县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部署,坚持党建统领,坚持农民主体地位作用,坚持乡村建设与乡村治理融合推进,坚持自治、法治、德治、智治融合发展,坚持共建共治共享,实事求是、因地制宜明确院落功能定位,以政府引导、社会协同、群众参与为主要手段,细化治理网格单元,缩小治理服务半径,丰富治理方式手段,推动治理重心下移,实现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扁平化、规范化、数字化,不断提升乡村治理效能,聚力推动乡村全面振兴。

(二)总体目标。2023年底,在全县12个易地搬迁安置点所在村开展示范院落建设,力争打造全市“院落微治理”试点示范村、乡村治理“数字化”试点示范村不少于1个。到2024年,各乡镇街道结合实际,因地制宜重点打造“院落微治理”试点示范村、乡村治理“数字化”试点示范村各1个。到2027年,全县具备条件的院落全面推行乡村“院落微治理”,打通乡村治理“最后一公里”,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扎根到院落,服务自治和问题化解在院落,乡村治理效能进一步提升。

二、因地制宜设置院落

(一)科学设置院落。按照党建统领网格治理要求,从管理有效、服务便利出发,按照“地域相连、民风相近、群众自愿、规模适度、能力匹配”的原则,以自然村落为基点设立院落形成微网格,并辐射带动周边农户。各乡镇街道可结合实际优化调整。优先在村党组织战斗力强、乡村治理效能好的村,选择党员作用发挥好、生产生活相对集中、群众基础好、民风淳朴的村落开展试点。院落设置遵循群众自愿原则,按照村党组织发动、院落申报、乡镇街道审核、县级确定的程序设置。乡镇党委、政府指导做好院落命名、院落运行管理制度制定等工作,帮助设置有地方特色的标识标牌。

(二)选好“院落长”。按照“个人自荐、群众推荐、村级审查、乡镇审定”的原则产生“院落长”(微网格长),规模较大的院落可设置2-3人组成的院落管理小组。院落长应当由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有一定文化水平和组织能力、群众公认度高的常住居民担任,重点从农村党员、返乡能人、致富带头人等产生,原则上不由村干部兼任。

(三)建立院落联系机制。落实乡镇街道干部、村两委成员、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乡村振兴工作指导员等“一对一”或“多对一”联系“院落长”,推动乡镇街道干部包村服务,形成村民需要、院落商讨、村组吹哨、乡镇报到的乡村治理工作体制。

三、院落工作主要任务

(一)教育引导群众。通过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点)、“小院讲堂”“院落茶馆”“院落主题日”等载体,广泛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时传达各级有关政策措施,切实加强对群众的教育引导。

(二)开展院落自治。通过设立群众议事厅、百姓说事点等,深化开展村民说事、民情恳谈、百姓说事、妇女议事等各类协商活动,引导群众自己说事、议事、主事。探索“院落说事”制度,构建“敞开说—大家议—齐心办—共同评”闭环议事规则,推行“大事政府办、小事院落办、私事群众自己办”的“三事分流”机制。

(三)发展庭院经济。以院落为基本单元,以市场化、特色化、品牌化为导向,发展微果园、微菌园、特色盆栽、乡村民宿等多种类型、适度规模的庭院经济。采取“龙头企业+”“合作社+”“致富带头人+”“乡村振兴帮扶车间+”等模式,与庭院经济经营户建立紧密合作关系,因地制宜设立庭院加工点,带动庭院小加工业发展,促进群众就地就近就业。

(四)搞好环境卫生。组织院落农户、公益性岗位人员和志愿服务者,组建小院清洁队,定期开展院落环境清洁行动,全面清理院落内外陈年垃圾、废弃物、杂物堆等,搞好检查评比,消除卫生死角。引导村民勤洗手、勤打扫、勤收拾、勤换洗,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形成院院做清洁、户户搞卫生、人人爱干净的良好氛围。

(五)建设平安院落。通过“评礼堂”“调解志愿者”等,及时排查化解院落矛盾纠纷,确保“小事不出院落、大事不出村”。组建平安院落巡逻队,开展院落夜间治安巡逻、群防联控等工作,排查院内消防安全隐患。组织法治教育进院落,在院落培育“法律明白人”,发挥村法律顾问作用,提升群众法治意识。

(六)收集社情民意。通过定期走访、民情恳谈、院落会议、村民夜话、建立微信群、设置意见箱等方式,广泛收集社情民意,建立基础设施、人居环境、产业发展等问题台账,及时整理上报,做好下情上传、上情下达,疏通联系群众的“毛细血管”。

(七)开展邻里互助。针对老人照料、留守儿童教育、农业生产等方面的困难,组织开展生产、生活、健康互助,营造与邻为善、以邻为伴、守望相助、和谐团结的良好氛围。在有条件的院落探索开办老年互助食堂,创设“互助帮帮团”“邻里妈妈团”等。

(八)培育院落文化。挖掘院落历史文化,弘扬农耕文明、忠孝文化,讲好小院故事,建好农家书屋。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院落为基础,打造小而精、小而特的村情村史馆,开发富有特色的文创产品,让传统村落留住文化之根。

(九)倡导文明乡风。常态化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体育活动,丰富院落精神文化生活。深化移风易俗“十抵制十提倡”工作,反对大操大办、厚葬薄养、炫富攀比、铺张浪费、随礼泛滥等不良现象,杜绝“活人墓”,引导村民不办无事酒,婚丧嫁娶从简。

四、加强院落建设管理

(一)强化党建统领。坚持和加强村党组织对院落治理工作

的统一领导,定期听取院落治理工作情况汇报,注重发现推荐优秀人选通过一定程序担任“院落长”,组织发动党员带头参与院落治理,切实将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乡村治理效能。

(二)加强院落规划。坚持规划引导、典型示范,因地制宜做好院落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公共服务等建设实施规划,突出历史文化传承、传统村落保护、乡村风貌塑造,打造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富有乡村味道的美丽村落。

(三)完善硬件设施。注重乡村建设、乡村治理同步推进,逐步实现院落内外路网、水网、电网、通讯网、物流网“五网”联通。完善院落内道路、水利、照明、人居环境、通信、文化休闲等基础设施,推动文化、医疗卫生、科技、广播、快递、金融等服务进院落,打通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进村入户“最后一百米”。按照适宜、美观、管用原则,在院落设置“一牌一约一栏”,即:“××小院”标牌、“××院落”公约、“××院落公示公告栏”,提高知晓度和辨识度。

(四)组织群众参与。将农民参与乡村建设纳入村规民约,鼓励群众通过投工投劳、捐款捐物、志愿服务等多种方式参与乡村建设。坚持共建共治共享,将院落作为群众参与乡村治理的重要载体,建立院落管理制度。召开院坝会,与群众共商院落打造方式和内容,在院落设立、运行管理、活动开展过程中,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建议。

(五)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引入多元社会力量,鼓励城市人员下乡、外出人员返乡、成功人士归乡、高端人才回乡,发挥当地退休返乡能人、外出创业成功返乡人员的引领作用,为家乡发展建言献策。调动各方面资源参与院落治理。
    (六)实行积分管理。发挥乡村治理“积分制”的引导作用,树立风向标,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推动“积分制”日常管理运行规范、可持续,不断提高群众参与度、满意度。

(六)推动数字赋能。推进“互联网+政务”向农村延伸,突出实用、好用、管用原则,推行“小院家”等乡村治理小程序,建立线上线下参与渠道,通过数字化、信息化手段为“院落微治理”赋能,进一步提升服务群众能力。

五、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级层面要充分发挥加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统筹作用,组织各有关行业部门形成工作合力。各乡镇街道要结合实际细化措施,抓好落实,有序推进辖区内“院落微治理”有关工作。在落实院落主要任务基础上,结合实际指导院落从实际需要、问题导向、群众主体、自治管理的角度,丰富细化院落任务,让农民在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中得到更好的组织引领、社会服务、民主参与。

(二)加强政策支持。积极统筹组织、宣传、政法、民政、司法、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文化旅游等资源,为院落建设提供政策、资金、项目、人才支持,放大资源叠加效应。每年安排资金支持“院落微治理”试点示范建设,持续打造“院落微治理”试点示范村,以点带面促进“院落微治理”在具备条件的院落全面推行。将“院落微治理”工作情况作为推选全市、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和文明村镇的重要条件。采集以奖代补、以补带投、典型选树、政策激励等方式予以鼓励支持。

(三)加强宣传推广。积极组织开展“幸福院落”“优秀院落长”等培育选树活动。鼓励各乡镇街道大胆创新,结合实际探索“院落微治理”实现方式和有效路径,为全县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加大典型总结和宣传力度,增强“院落微治理”的示范性和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