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大垭乡人民政府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全面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以及民主法治、意识形态、统一战线、群众团体等领域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完善相应体制机制,提升协调能力,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全面落实上级党委、政府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统筹党的工作和基层社会治理工作,讨论和决定职责范围内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的重大问题。
2.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编制和组织实施辖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做好产业发展、辖区企业、投融资环境、人才、创业创新等优化服务工作。积极维护经济秩序,营造公正、公平的发展环境。指导农村经济发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因地制宜发展生态特色产业,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村民增收。加强村镇规划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管理,改善群众生产生活环境。
3.强化公共服务职能。积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方式,优化基本公共服务资源配置,统筹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的空间布局,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优化卫生健康、文化、体育、教育、养老服务等公共服务,落实就业创业、社保医保、社会救助、退役军人服务等相关领域的政策。完善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扶贫济困、法律服务等社会保障体系。
4.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加强党对基层治理的全面领导,完善党领导下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健全基层自治制度,推进基层民主制度建设,做好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工作,提高自治整体水平,动员指导各类单位、社会组织和村民等社会力量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组织和引导辖区单位履行社会责任,整合各种社会力量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做实做强党建引领的基层共治基本网格单元,构建党组织统一领导、各类组织积极协同、广大群众广泛参与的基层治理体系。
5.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统筹平安综治、应急管理、综合执法、信访稳定、人民武装等工作。强化民主法制宣传教育,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处理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秩序稳定。抓好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工作。加强安全生产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负责做好自然灾害防范和抢险救灾。坚持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倾,实现区域安全监管执法和综合治理网格化、一体化,提高公共安全体系精细化水平。
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
大垭乡人民政府内设9个机构处室,分别是党政办公室、党群工作办公室、人大办公室、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财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下属6个二级预算单位,分别是自然资源和林业服务中心、农业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文化服务中心、退役军人事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981.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81.6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4年增加13.48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135.49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增加0.7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12.6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0.2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减少0.04万元,农林水支出减少135.3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减少0.07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981.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517.37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0.6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0.2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2.2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0.11万元,农林水支出182.4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8.58万元。支出预算较2024年增加13.48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60.79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减少47.31 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81.6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81.64万元,比2024年增加13.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83.01万元,比2024年增加60.7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退休人员增加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98.63万元,比2024年减少47.31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
大垭乡人民政府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9.9万元,比2024年减少0.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4年持平;公务接待费0.9万元,比2024年减少0.1万元,主要原因是坚持过紧日子理念,厉行节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万元,与2024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4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51.33万元,比上年增加7.49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增加。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3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一是编制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二是所有特定目标类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42.23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4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龙娟;联系方式:18581000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