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30091532493/2023-00008
  • 主题分类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彭水县大垭乡
  • 成文日期
  • 2023-06-12
  • 发布日期
  • 2023-06-12
  • 标题
  • 关于下达2023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 振兴有效衔接培训项目计划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有 效 性
语音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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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乡振发〔2022〕48号 关于下达2023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 振兴有效衔接培训项目计划的通知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3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

振兴有效衔接培训项目计划的通知

彭水自治县信息化扶贫服务中心

    现将2023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培训项目计划下达给你单位,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计划

    本次下达2023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培训项目1个,资金计划300万元。

二、资金用途

一是为参加市级基地校就业创业技能培训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发放误工补助;二是参加市级轮训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发放误工补助及解决交通问题;三是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岗位提升培训、就业创业培训、乡村技能型人才培养、农村生产经营技能等方面培训。

三、绩效目标

完成2023年度市上下达培训目标任务。让有意愿参训的农村劳动力,特别是脱贫人口、监测人口掌握一技之长;提高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能力、业务水平;增强群众创业能力,提高创业水平;让有意愿就业的农村劳动力顺利实现就业,增加收入;挖掘培育一支服务乡村振兴的乡村工匠队伍,助力乡村建设。

四、相关要求

资金的使用须符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严禁挪作他用。要切实采取可行的培训方式,提高培训质量,实现培训对象素质、技能提升和精气神提振,确保资金使用效果。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2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