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财 政 局
关于下达2023年度“就业帮扶车间”
一次性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
彭水自治县信息化扶贫服务中心:
现将2023年度“就业帮扶车间”一次性建设补助资金下达给你单位,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计划
本次下达2023年度“就业帮扶车间”一次性建设补助项目2个,包括2022年已认定的妙颜农业有限公司剩余50%建设补助资金15万元,2023年拟计划新增1个,建设补助资金(第一期)15万元,共计计划资金30万。
二、资金用途
资金用于认定为“彭水自治县就业帮扶车间”之后的一次性建设补助。
三、绩效目标
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就业帮扶车间”一次性建设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彭水乡振发〔2022〕34号)要求转化村集体资产,促进就业帮扶车间带动脱贫劳动力就业增收,带动区域经济发展。
四、相关要求
资金的使用须符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项目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严禁挪作他用。严格按照《关于做好就业帮扶车间建设相关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22〕21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就业帮扶车间”一次性建设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彭水乡振发〔2022〕34号)要求,及时发放给补助对象。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2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