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鹿角镇人民政府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经济发展职能。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规范市场秩序,为各类市场主体创造统一开放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激发市场、社会的创造活力。强化产业引导,科学编制发展规划,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推进扶贫开发,促进农民持续增收。
2.公共服务职能。加快义务教育、学前教育、劳动就业、基本医疗卫生、公共文化体育、计划生育等社会事业发展,完善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扶贫济困、法律服务等社会保障体系。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方式,优化基本公共服务资源配置,统筹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的空间布局,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
3.公共管理职能。加强村镇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强化城镇和村容村貌管理。健全重大社情、疫情、险情等公共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理机制。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信访工作,建立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综合机制,确保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4.公共安全职能。加强安全生产、食品药品、生态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等监督管理,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进基层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执法保障机制,增强执法监管能力。
(二)机构设置
鹿角镇单位内设综合办事机构8个,分别是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挂扶贫开发办公室、统计办公室、农村经营管理办公室牌子)、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挂卫生健康办公室牌子),、平安建设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财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党群工作办公室。设置事业机构7个: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与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统筹运行)、林业服务中心、村镇建设服务中心。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2265.04万元,支出总计2265.04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4.28万元,下降3.18%,主要原因是基础设施项目支出减少。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2265.0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4.28万元,下降3.18%,主要原因是基础设施项目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65.04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2265.0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4.28万元,下降3.18%,主要原因是基础设施项目减少。其中:基本支出1538.07万元,占67.91%;项目支出726.96万元,占32.09%;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265.04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74.28万元,下降3.18%。主要原因是基础设施项目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65.0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4.28万元,下降3.18%。主要原因是基础设施项目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85.57万元,增长53.10%。主要原因是农林水支出增加。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65.0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4.28万元,下降3.18%。主要原因是基础设施项目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85.57万元,增长53.10%。主要原因是农林水支出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12.21万元,占31.4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3.60万元,下降3.21%,主要原因是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减少。
(2)公共安全支出14.84万元,占0.6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84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年初未纳入预算。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8.46万元,占1.2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91万元,下降3.10%,主要原因是办公经费支出减少。
(4)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65.64万元,占11.7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0.27万元,增长17.87%,主要原因是城市社区干部报酬和办公费功能科目变动。
(5)卫生健康支出42.04万元,占1.8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6万元,下降0.38%,主要原因是公务员医疗补助减少。
(6)城乡社区支出53.47万元,占2.3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78万元,下降8.21%,主要原因是城乡社区环境卫生资金支出减少。
(7)农林水支出1041.67万元,占45.9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55.30万元,增长263.75%,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未纳入年初预算。
(8)住房保障支出61.14万元,占2.7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59万元,下降13.56%,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减少。
(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5.57万元,占2.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21万元,增长45.31%,主要原因是专职消防队资金调标。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38.0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14.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8.42万元,增长19.53%,主要原因是村级经费、城镇管理经费等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本年度纳入了基本支出。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公用经费323.6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9.99万元,增长51.49%,主要原因是办公费、邮电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00万元,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本年支出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本年支出0.00万元,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7.5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39万元,下降65.56%,主要原因是按要求严格压缩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89万元,增长33.33%,主要原因是本年公务用车其他运行维护费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主要是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主要是本部门2023年无公务车购置。费用支出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3年无公务车购置。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7.5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其他运行维护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44万元,下降24.40%,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运行维护费较年初预算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89万元,增长33.33%,主要原因是公务车年久老化,运行维护费增加。
公务接待费0.00万元,主要是本部门无公务接待。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95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文件执行公务接待制度。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00个团组,0.00人;公务用车购置0.0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00辆;国内公务接待0.00批次0.0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00批次,0.0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00批次,0.00人。2023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0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3.78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2.5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96万元,下降43.9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会议相对减少,会议费支出减少。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8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84万元,增长420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培训人数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4.6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6.64万元,下降3.47%,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差旅费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0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0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00辆、机要通信用车0.00辆、应急保障用车2.00辆、执法执勤用车0.0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0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0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0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2023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镇对部门整体和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2项,涉及资金936.2万元。
1.绩效目标自评表。
(1)公开范围。本单位公开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和一个一般性二级项目绩效自评表。
(2)公开内容。见附件。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无。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我单位已完成自评2023年度绩效目标。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无。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张莉023-78477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