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鹿角镇人民政府
关于建立扶贫产品滞销卖难应急机制
的通知
各村民委,镇属各办所:
为积极推进消费扶贫,助力我镇低收入人口稳定脱贫和经济薄弱村产业持续发展,结合我镇消费扶贫工作实际,决定建立扶贫产品滞销卖难应急机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创新机制,拓宽扶贫产品销售渠道,开展多种类型的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促进我镇经济薄弱地区和低收入群众农产品变商品、收成变收入、服务变劳务,推动消费扶贫助力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
二、建立扶贫产品滞销卖难应急机制
(一)监测范围。预警监测对象为全镇所有建档立卡的经济薄弱村和低收入人口生产的优质农产品销售情况。
(二)监测实施主体。全镇以各村为监测主体,成立以分管扶召开排查分析例会,听贫工作的负责同志为组长,扶贫、工会等相关办所负责人及村党支部书记为成员,驻村干部等参加的动态监测工作组。工作组应定期取村农产品销售情况汇报,排查预警信息,组织核实上报。
三、制定应急处置预案
根据动态监测结果,对确因市场原因造成滞销的优质农产品,各村要根据调查情况,结合市场供销信息,认真分析滞销程度,及时向镇扶贫办报告。镇扶贫办收到预警报告后,经核实确有滞销风险的,一是对照消费扶贫产品目录,实现经济薄弱村滞销农产品“应纳尽纳”;二是将滞销农产品优先推送至机关食堂、扶贫超市销售等平台;三是组织举办经济薄弱村农产品展销活动,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消费扶贫活动;四是组织机关及帮扶责任人开展扶贫采购或集中义购活动等等。
四、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扶贫产品滞销卖难应急机制,是促进消费扶贫,推进开发式扶贫的创新举措,是进一步巩固和提升脱贫攻坚成果,防止经济薄弱地区低收入农户返贫的重要抓手。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加强信息沟通和协同联动,确保及时发现经济薄弱地区农产品滞销情况,及时落实消费扶贫助力脱贫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