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鹿角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控辍
保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辖区内各学校,镇属相关部门: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鹿角镇人民政府
2020年3月26日
附件:
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重要战略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大决策部署,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将控辍保学作为教育脱贫的关键和基础,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促进教育公平,不断保障和改善民生。
二、目标任务
为助推全乡进一步打好脱贫攻坚战,保障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依法保障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完整、公平、有质量的义务教育,以建档立卡等贫困人口为重点,保障贫困家庭子女全部入学,确保每一位贫困学生不失学、不辍学,全面提高贫困群众受教育水平。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控辍保学”的组织领导,成立以镇长龚安定同志为组长,分管领导刘兴德同志为副组长,各村第一书记或驻村领导、辖区内三所学校校长和各村支部书记为成员的鹿角镇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社事办,由任永华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四、工作职责
镇政府对全镇“控辍保学”工作负总责,严格按照县级下达的各项指标及扶贫工作要求,统筹规划、指导督促该项工作开展。切实履行控辍保学主体责任,组织和督促本辖区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采取措施防止辍学。控辍保学实行“一把手”负责制,依法控辍、行政控辍。安排专人深入村、组、户,具体负责“控辍保学”工作。强化政府责任,大力宣传和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教育法律法规,督促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依法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并完成义务教育。增强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把“送子女入学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法律要求变成家长或监护人的自觉行动。落实家长责任,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的,由镇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由司法部门依法发放相关司法文书,敦促其保证辍学学生尽早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建立起乡、村、村小组三级联动防护网络,严防未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从各渠道外出打工。镇人民政府要与辖区内村(居)委会签订《控辍保学目标责任书》,结合镇实际,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做好控辍保学工作,使“在校生留得住、辍学生劝得回”。
各中小学负责全镇“控辍保学”工作的组织实施,搞好安全控辍、质量控辍、情感控辍工作。要积极探索、研究解决因“学困、厌学”而导致辍学的有效办法,稳住“学困生”,使其学有所得;留住“易辍生”,使其安心学习;要加强学生学籍管理,衔接好学生转入、转出学校的各个环节;要多渠道筹资,继续改善办学条件,为学生提供安全、舒适的学习环境,着力改善学校卫生设施和学生食宿环境,确保学生不因学校办学条件差和安全无保障而辍学;要端正办学思想,加强学校常规管理,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制定提高教育质量的办法和措施,努力提高教育质量;要强化师德教育,尊重、关心、爱护学生,帮助学生解决实际困难,让学生切实感受到学校的温暖和教师的关怀,用情感感化学生、留住学生。要建立和完善辍学学生劝返复学、登记与书面报告制度,每学期开学后一周内,对未报到的学生登记造册并逐一核实原因,做好辍学学生劝返复学工作;加强家校联系,对控辍保学重点对象开展经常性家访,做好思想工作,在学习、生活等方面给予关心帮助;关注因病或残疾儿童入学情况,配备专业教师,落实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对不适宜跟班就读的因病或残疾儿童采取送教上门的方式进行。经劝返仍不到校或无法联系上的,学校要及时书面报告教育主管部门,并配合政府部门做好辍学学生劝返复学工作。
各相关部门严格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落实防辍控辍责任,形成控辍的长效联动机制。镇政府负责制定控辍实施方案,加强学籍管理,对各村和学校的控辍工作进行督导、检查、考评;镇派出所要依法严肃处理扰乱学校秩序,殴打、侮辱学生造成学生失学的人员;镇司法所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为未成年人及时提供法律援助等服务,确保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得到贯彻执行;镇社保所要对企业、个体经营户等用工单位进行检查,对非法招用童工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责任;镇社事办要落实好社会救助政策,确保贫困家庭子女不因贫困而辍学;镇文化服务中心要协调相关部门对网吧进行清理整顿,对违反规定接纳未成年人上网的网吧,要依照相关规定处罚,情节严重的,要坚决取缔并追究经营者责任;镇食药监加强对学校周边及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登记管理,清理打击非法使用童工行为,情节严重依法进行处理。镇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要结合本部门工作,协助做好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学生的控辍保学工作;其他有关单位及社会各界要积极参与,各负其责,协调配合做好控辍有关工作。
五、工作措施
(一)广泛宣传
镇政府组织各中小学在每年春秋季学期开学前,要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橱窗、召开家长会、定期家访等灵活多样的形式,集中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法》等教育法律法规进行全面宣传,普及法律常识,强调责任和义务,提高全社会对控辍保学工作的认识。
全面开展调查摸底工作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组织包村领导干部、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员、村干部和三所义务教育学校对所辖区内辍学学生和适龄儿童未入学的具体情况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建立健全控辍保学六项制度
一是实行“双线四包”工作制。即镇、村一条线,教委、学校、班级一条线;镇领导包镇、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村民小组、村民小组包户;学校领导包年级、班主任包班、科任教师包人。镇政府与各村签订“控辍保学”目标责任书,建立驻村干部、村干部“控辍保学”责任制,确保“一个都不能少”。二是实行辍学报告制。各校要加强学生管理,随时掌握学生在校情况,对48小时未到校又未履行请假手续的学生,一经发现学生辍学,应当立即向学生所在地镇政府和县教委报告。三是实行结对帮扶制。建立帮扶制度,把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学生,重点是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学生安排给有脱贫攻坚任务的各级包户干部、校长、教师,进行结对帮扶,详细了解学生和家长的思想动向及家庭状况,帮助他们解决思想、经济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对有辍学苗头的学生及早采取针对性措施,及时发现辍学动向,严防学生因贫困而失学,从源头杜绝辍学发生。四是实行家访登记制。要发挥班主任和科任教师的作用,开展“大家访”活动,通过谈心和单独辅导对贫困家庭学生、留守儿童、残疾学生、学困生积极开展心理激励和学业帮扶,帮助其树立学习信心,避免因丧失学习动力而辍学。针对每一位辍学学生,确定劝返责任人,制定劝返、关爱和帮扶计划,做到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并且保证不再出现新增辍学学生。对基本具有接受教育能力,但确实不能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和到特殊教育学校接受教育的,并愿意接受送教上门服务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实行一对一送教上门。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切实将控辍保学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控辍保学工作面临的问题。要进一步摸清学生辍学情况,因地、因家、因人施策,排查政策措施空白点和工作盲点。
落实责任,强化问责
进一步完善控辍保学督导机制和考核问责机制,将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体系,作为对各级各部门考核的重要指标。对控辍保学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工作不到位的相关个人和单位,对其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进行约谈、通报批评;对情节严重的,造成责任事故的责任人和相关单位负责人要实行问责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