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
关于印发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教育振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彭水教委发﹝2023﹞129号
委属各单位:
现将彭水自治县教育系统《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教育振兴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
2023年3月20日
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教育振兴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学笃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三农”工作重要论述,扎实推进中央、市、县2023年乡村振兴重点工作,持续巩固教育脱贫成果,高效助力我县乡村振兴,按照《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3年教育系统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要点的通知》(渝教财发〔2023〕8号)要求,结合全县教育实际,制订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教育振兴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践行中央、市、县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系列会议、意见、指示精神,统筹推进乡村教育振兴和教育助推乡村振兴工作,促进美丽乡村建设和发展。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快推进我县教育高质量发展,促进城乡教育优质均衡。
二、工作目标
按照中央、市、县乡村振兴工作部署和总体要求,形成多方合力,全面巩固教育脱贫成果,着力缩小城乡教育差距,进一步提升教育服务乡村的能力和水平,促进乡村教育振兴和教育振兴乡村良性循环。兜牢义务教育保障底线,细化教育帮扶措施,实现控辍保学常态清零,精准落实各级各类贫困学生资助政策,持续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强化乡村教师队伍建设,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等待遇,实施新一轮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县域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提升职业教育服务乡村发展能力,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不断提高学校教育教学水平,提升教育公共服务保障水平和能力及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
三、重点任务
(一)兜牢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底线
1.持续巩固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成果。进一步完善控辍保学长效机制,优化联控联保工作责任体系,常态化开展控辍保学工作,定期摸排,强化动态监测和台账管理,建立清零月报制度;适时开展控辍保学专项行动,发现问题分类处置,实现常态清零;对因身体原因无法到校就读的重度残疾适龄儿童持续开展送教服务,确保适龄儿童义务教育全覆盖。(责任科室:教育科)
2.优化调整乡村学校布局。深入调研县域教育学校布局、结构和规模,根据学龄人口变化趋势优化调整乡村学校布局,持续改善乡镇寄宿制学校办学条件,保留并办好必要的乡村小规模学校,提升教育资源配置效益和县域基本公共教育服务水平。推进县域内城乡学校共同体建设,通过集团化办学、学区管理、领雁工程等方式,促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整体提升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能力。(责任科室:基建科、教育科)
3.提升农村学校办学能力。创新乡村学校育人模式、办学机制、管理体制、评价方式,科学把握乡村学校认知规律,与家庭教育、校外教育资源充分衔接,积极探索乡村教育的“乡土模式”;按照中小学基本建设标准和建设要求,加快补齐农村学校办学短板,将薄弱学校纳入“义务教育薄弱环节能力提升”项目库优先实施、优先解决,多渠道统筹建设资金,加快推动乡村学校教育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强力推进重点建设项目,持续加强乡村温馨校园建设,提升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能力和水平;深化重庆智慧教育平台应用,持续开展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完善中小学信息化基础环境,扩大优质数字教育资源供给,加强“专递课堂、名师课堂、名校网络课堂”常态化按需应用,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助力乡村学校共享优质教育资源,促进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提档升级。(责任科室:教育科、技装中心)
4.巩固拓展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成果。按照师生比配齐、配足教师,适时补齐乡村学科教师紧缺短板,不断优化乡村教师结构;加大乡村教师培训培养力度,继续实施“国培计划”“市培计划”“县培计划”,拓展乡村教师职业成长渠道,提高乡村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积极探索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加快城乡教师合理流动和交流轮岗,补充高中学校、农村中小学、幼儿园师资,实现各级各类学校师资均衡;持续开展与县外学校、县城优质学校与乡镇薄弱学校结对帮扶,选派城镇优秀教师和紧缺学科教师到乡村学校支教、走教,引导人才向乡村一线流动;继续实施“优师计划”“特岗计划”,优化乡村教师资源配置;合理制定中小学教师评优评先和职称晋升方案,落实好乡村教师乡镇补贴和生活补助,建立教师奖励激励长效机制,激发教育工作者乐于乡村教学的内生动力。(责任科室:人事科)
(二)持续巩固农村低收入帮扶机制
5.精准落实低收入家庭学生资助政策。以“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为目标,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全面摸排,实现贫困学生精准资助;加强政策宣传,县教育服务中心牵头,深入乡镇、学校,发放宣传单、利用网络媒体、家长会等多渠道多形式宣讲资助政策,做到资助政策公开透明、家喻户晓,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对接重庆市学生资助中心,结合彭水县学生资助经费监管系统,建立资助信息化管理台账;严格执行教育资助政策,会同县乡村振兴局、县审计局、县民政局及县财政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加强数据统筹比对,精准完善各级各类贫困学生台账,确保农村低收入家庭学生“应助尽助”;做好异地就读学生资助跟踪落实工作,对接市内外各学生资助相关部门,核实核查学生资助落实情况;扎实做好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按照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要求,强化政策宣传,做到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应贷尽贷”;深入开展爱国、励志、感恩、诚信和社会责任感教育,发挥资助育人功效。(责任科室:服务中心)
6.加强农村营养改善计划管理。严格执行农村义务教育学生“5+X”和学前教育儿童“4+X”膳食标准,加强资金监管,坚决杜绝挤占挪用等违纪违规行为,因地制宜开展膳食指导,培养学生良好的饮食和生活习惯;严格食品安全管理,继续推行明厨亮灶,强化采购、加工及供餐过程全监管,不断提高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管理水平,提升供餐质量。(责任科室:财务科)
7.加大农村儿童教育关爱保护力度。持续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及残疾儿童的关心和关爱工作,建立残疾儿童信息台账,通过随班就读、特殊学校就读及送教上门等方式分类施策,实现残疾儿童安置率达100%;强化控辍保学、教育资助、送教上门等工作落实,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培养他们健全的人格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增强承受挫折、适应环境的能力。(责任科室:教育科、服务中心)
(三)提升教育服务乡村振兴的能力和水平
8.加大职业教育支持乡村振兴力度。办好职业教育,加强职业学校基础能力建设,打造职业教育中心“双优”学校,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结合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科学合理设置职业教育专业,提升职业教育服务乡村的能力和水平,助推乡村振兴;强化职业教育人才技能培训力度,支持县职教中心加强与行业企业合作,丰富培训资源和手段,开展面向“三农”、面向乡村振兴的职业技能培训,为振兴乡村输送合格人才。(责任科室:教育科)
9.实施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实施乡镇薄弱幼儿园办园条件改善提升计划,持续改善幼儿园办园条件;通过新建、改扩建等方式加快公办园建设,扩大公办园和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提高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坚持保教并重,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学习特点,坚决杜绝幼儿园“小学化”倾向,促进幼儿全面和谐健康发展;加大师资培训力度,促进教师专业成长,打造过硬师资队伍,不断提高我县乡村学前教育教学质量。(责任科室:教育科)
10.实施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继续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优化校舍功能,强化综合素质培养,拓宽综合实践渠道,提升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加强对学生理想、心理、学习、生活等方面指导,帮助学生更好适应高中学习生活,提高自主选择能力和社会认知能力;依托教育“组团式”帮扶政策,加快普通高中信息化建设进程,开展对普通高中名师送教送培活动,发挥学科名师领衔团队在全县高中教育质量整体提升中的示范引领作用;规范普通高中招生管理,下达招生计划,逐步消除大班额现象,推进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全面提升我县高中教育整体水平。(责任科室:教育科)
11.推进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推进融合教育发展,完善从学前至高中阶段的特殊教育办学体系,持续优化现有特殊教育学校育人模式,实施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加大对特殊儿童的关爱和帮扶工作,进一步完善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机制,切实提高特殊儿童受教育的权利,确保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7%以上。(责任科室:教育科)
12.持续实施推普助力乡村振兴计划。深入开展农村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普通话培训,扎实推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提升工程”及“童语同音”计划,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发挥学校教育、文化中心作用,多形式开展“小手拉大手”“经典润乡土”等系列活动,实现一人带动一家,一校带动一村,提升乡村普通话普及水平和服务乡村振兴的能力。(责任科室:教育科)
13.积极探索建立耕读教育体系。推进学校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将耕读教育纳入劳动教育和节约爱粮教育,利用劳动课、班会课教育学生以“耕”开新,以“读”固本,充分利用“校内阵地”弘扬耕读文化,利用“校外阵地”开展耕读劳动,利用“网络阵地”传承耕读精神,通过耕读教育培养学生的劳动奉献精神、社会实践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积极探索新型育人模式,为乡村振兴注入新的活力。(责任科室:教育科)
(四)巩固完善帮扶工作长效机制
14.扎实推进驻村帮扶及机关职工结对帮扶工作。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安排部署,选派优秀干部驻村,担任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切实履行为农服务职责,建立与联系乡镇的帮扶工作机制,强化对普子镇凤凰村、石坝子村及大龙桥村的产业、文化、生态、人才及组织等帮扶指导工作,按规定落实相关待遇,强化后勤保障,严格驻村管理;扎实做好机关职工结对已脱贫户帮扶工作,配合辖区党委、政府,指导广大教师做好帮扶走访,切实帮助对象户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不断提高群众认可度,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责任科室:党工委办)
15.持续巩固拓展教研帮扶机制。加大对乡镇学校教研指导力度,加强教育科学理论和实践研究,通过开展“教育政策阐释、学科建设提质增效、教学成果研讨交流、教学资源共建共享”等活动提升学校办学能力,做好相关教育教学等课题研究工作,进一步提升全县教育教学水平。(责任科室:人事科、教师进修校)
16.深化渝鲁协作与区县协同发展。加大与山东聊城、重庆潼南及永川教育工作对接力度,切实加强校际教师交流合作,共享优质培训师资团队和课程资源,积极争取援助项目,严格按照东西协作及区县帮扶资金项目管理要求规范实施、有序推进,进一步改善薄弱学校办学条件,提升学校办学品质。(责任科室:人事科、教育科、基建科)
17.实施系列教师支教计划。继续做好“三区”人才支持计划,选派优秀教师到乡镇学校支教,缓解乡村振兴优秀教师不足问题;实施县级教师支教工作,充实乡村紧缺学科师资,进一步改善农村学校师资结构;做好小学全科教师培养、地方优师专项培养,提升乡村教师整体水平。(责任科室:人事科)
18.倾斜支持重点帮扶乡镇。加大乡村振兴市、县重点帮扶乡镇教育扶持,细化落实各项帮扶举措,在办学条件、师资队伍、教育教研、信息化建设等方面重点倾斜支持,补齐教育公共服务短板,缩小教育差距,提升教育服务乡村振兴的能力与水平,全面助力乡村教育振兴。(责任科室:财务科)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加强政策理论学习,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工作调度,实时了解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落细落实。
(二)协调配合,抓好落实。认真履职尽责,落实好属地管理责任,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优势,指导各乡镇、学校逐项逐事抓好工作落实,全力推进教育脱贫成果巩固和乡村振兴有关工作。
(三)强化督查,确保实效。聚焦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适时开展过程督导督查,动态掌握工作推进情况,确保教育脱贫成果切实巩固拓展,全面助推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