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30091537831/2021-00015
  • 主题分类
  • 卫生、计划生育、妇女儿童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彭水县太原镇
  • 成文日期
  • 2021-11-16
  • 发布日期
  • 2021-11-18
  • 标题
  • 彭水自治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综合办公室关于调整重点场所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 发文字号
  • 彭肺炎指办发〔2021〕3号
  • 有 效 性
语音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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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自治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综合办公室关于调整重点场所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2021114日,我聚集性活动、重点场所作出了暂停举办和营业的管控措施,鉴于当前全市全县及周边地区疫情形势总体稳定,经疫情防控专家组评估,并经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决定调整聚集性活动及重点场所疫情防控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全县所有棋牌室、麻将馆、茶馆、电影院、KTV、酒吧、网吧、健身房、图书馆、培训机构等室内密闭场所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可于20211117日起有序开放。

二、全县各类现场学术会、交流会、培训会、展销会、体育赛事、文艺演出等线下聚集性活动要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测温、码、戴口罩一米线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三、全县各行业主管部门将组织监督、执法力量,对聚集性活动及重点场所持续开展监督执法对不达标的暂停举办和开放,整改达标验收后有序开放。

四、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养成良好的卫生健康习惯,做好个人防护,不聚集、不扎堆3岁以上符合接种条件且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居民,应积极主动尽早完成疫苗接种,全程接种灭活疫苗已满6个月的18岁以上人群,应积极主动完成第三针加强免疫接种,当好自我健康第一责任人,共筑免疫屏障

特此通告

                  彭水自治县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综合办公室     

                             2021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