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委农办发〔2022〕16号
中共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委
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县级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党组(党委):
现将重庆市乡村振兴局、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部门印发的《促进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十三条政策措施》(渝乡振发〔2022〕51号)转发给你们,一并提出以下要求,请对照落实。
一是由县乡村振兴局负责收集汇总“十三条措施”推动落实情况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牵头单位每月28日前将落实情况(附件)交县乡村振兴局。
二是由县乡村振兴局牵头,适时与各牵头单位沟通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视情况召开联席会议。
三是各部门、乡镇街道对照附件任务分解表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宣传、推动落实,确保政策知晓全覆盖,做到各类政策应享尽享;确保脱贫人口务工规模总体稳定,坚决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底线。
附件:促进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十三条政策措施任务分解表
中共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委农村工作
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