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3588913475X/2022-00011
  • 主题分类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彭水县绍庆街道
  • 成文日期
  • 2022-09-06
  • 发布日期
  • 2022-09-06
  • 标题
  • 中共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促进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十三条政策措施》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彭水委农办发〔2022〕16号
  • 有 效 性
语音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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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委农办发〔202216

中共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委

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转发《促进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十三条政策措施》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县级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党组(党委):

现将重庆市乡村振兴局、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部门印发的《促进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十三条政策措施》(渝乡振发〔202251号)转发给你们,一并提出以下要求,请对照落实。

一是由县乡村振兴局负责收集汇总“十三条措施”推动落实情况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牵头单位每月28日前将落实情况(附件)交县乡村振兴局。

二是由县乡村振兴局牵头,适时与各牵头单位沟通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视情况召开联席会议。

三是各部门、乡镇街道对照附件任务分解表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宣传、推动落实,确保政策知晓全覆盖,做到各类政策应享尽享;确保脱贫人口务工规模总体稳定,坚决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底线。

附件:促进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十三条政策措施任务分解表




中共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委农村工作

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