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教基〔2022〕146号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
关于开展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评估的通知
各中小学:
根据市教委《关于开展2022年中小学美育工作评估的通知》,现将中小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自评报表(附件1 )、学校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表(附件2 )及学校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表(附件3 )转发给你们,请各校认真填写。于2022年11月16日17:00前将材料电子件报送教育科。
联系人:李梓
联系方式:181******22
QQ邮箱:279620552@qq.com
附件: 1.中小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自评报表
2.学校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表
3. 学校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表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
2022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