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教基〔2022〕139号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
关于开展德育工作规范化学校创建年度考核的通知
委属各单位:
为深入推进德育工作规范化学校创建工作,提升学校德育工作管理水平,现就德育工作规范化学校创建工作年度考核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全县各中小学校
二、考核时间
2022年11月21日——11月30日
三、考核分组
全县分七个考核组对德育工作规范化学校创建情况进行考核,具体分组安排见附件,考核组人员名单另行通知。
四、考核方式
依据县教委《关于开展德育工作规范化学校创建活动的通知》(彭水教委发〔2022〕15号),考核组通过听、查、看、问、访等方式对学校进行德育工作考核。
五、结果运用
(一)根据考核得分确定考核等次(A、B、C、D四个等次),再按等次折分(等次为A、B、C、D的分别按标准分的100%、80%、60%、40%计分)。
(二)对考核等级为A的学校,县教委综合评估后,择优认定部分学校为“彭水自治县德育工作规范化学校”并授牌。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学校高度重视德育工作规范化学校创建工作,对照指标体系,将德育常规工作从实处、细处去抓落实,并对工作形成的印证材料作分类整理。
(二)注重成效。学校要注重德育工作规范化学校创建活动的实效性。通过创建工作,健全完善学校德育工作的长效机制,不断总结学校德育工作的有效经验,提炼德育工作规范化学校创建措施及突出成效,充分发挥德育工作规范化学校的辐射带动作用,孵化培育学校德育特色品牌,提炼“一校一案”典型案例。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杨梅
联系电话:152******81;
附件: 彭水县2022年德育工作规范化学校创建年度评估考核分组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
2022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