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新田镇2023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立足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目标和“四个扎实”的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发挥乡镇党委政府的作用,着力构建职能科学、运转有序、保障有力、服务高效、人民满意的基层政府服务管理体制机制。
2.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本镇干部的任免、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工作,负责指导和帮助辖区企事业单位、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人员的教育管理工作。
3.按照职责范围,做好人大、纪律检查、党建群团、宣传、统战、武装、平安建设、财政、经济、村镇规划、环境卫生、河长制、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民政、教育、医疗、卫生健康、文化、社会救助、老龄事业、残疾人事业、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农林水方面、退役军人等职责。
4.发展镇村经济、村集体经济、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辖区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的基本职能。
5.强化公共服务职能。加快义务教育、学前教育、劳动就业、医疗、卫生健康、公共文化等社会事业发展,完善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扶贫济困、法律服务等社会保障体系,创新保障体系,优化资源保障,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
6.强化公共职能。加强村镇规划的建设和环境保护,健全公共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理机制,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信访工作,加强安全生产、食品药品、生态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等预防监督管理体系。
7.乡镇由综合行政执法机构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的农林水利、规划建设、生态环境、卫生健康、文化旅游、民政管理等领域的行政执法权,紧密结合县综合行政执法体制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厘清法律法规授权乡镇的行政执法职责和严格规范执法程序及执法行为。
(二)机构设置
新田镇是一级预算部门,只设一个二级预算单位新田镇(本级)。根据机构设置,现有8个行政综合办公室(党政办公室、党群工作办公室、财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6个事业办公室(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退役军人服务站、规划自然和林业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全镇在编在岗职工42人, “三支一扶”2人,退休人员30人,遗属定补对象6人;全镇有1个城市社区,有13个村(含农村社区)。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2899.17万元,支出总计2899.17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7.11万元,下降1.93%,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和城乡社区支出项目减少,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经费拨款减少95.18万元,公共安全支出经费拨款增加19.8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经费拨款减少11.2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经费拨款减少71.8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经费拨款减少0.1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经费拨款减少106.91万元,农林水支出经费拨款增加236.9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经费拨款减少3.59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经费拨款减少4.96万元,其他支出减少20万元。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2899.1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7.11万元,下降1.93%,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和城乡社区支出项目减少,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经费拨款减少95.18万元,公共安全支出经费拨款增加19.8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经费拨款减少11.2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经费拨款减少71.8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经费拨款减少0.1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经费拨款减少106.91万元,农林水支出经费拨款增加236.9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经费拨款减少3.59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经费拨款减少4.96万元,其他支出减少2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99.17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2899.1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7.11万元,下降1.93%,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和城乡社区支出项目减少,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经费拨款减少95.18万元,公共安全支出经费拨款增加19.8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经费拨款减少11.2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经费拨款减少71.8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经费拨款减少0.1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经费拨款减少106.91万元,农林水支出经费拨款增加236.9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经费拨款减少3.59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经费拨款减少4.96万元,其他支出减少20万元。 其中:基本支出1735.64万元,占59.87%;项目支出1163.52万元,占40.13%;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合理安排预算收支。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899.17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57.11万元,下降1.93%。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和城乡社区支出项目减少,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经费拨款减少95.18万元,公共安全支出经费拨款增加19.8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经费拨款减少11.2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经费拨款减少71.8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经费拨款减少0.1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经费拨款减少106.91万元,农林水支出经费拨款增加236.9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经费拨款减少3.59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经费拨款减少4.96万元,其他支出减少2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899.1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7.11万元,下降1.93%。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和城乡社区支出项目减少,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经费拨款减少95.18万元,公共安全支出经费拨款增加19.8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经费拨款减少11.2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经费拨款减少71.8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经费拨款减少0.1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经费拨款减少106.91万元,农林水支出经费拨款增加236.9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经费拨款减少3.59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经费拨款减少4.96万元,其他支出减少2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90.64万元,增长60.31%。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经费拨款减少104.89万元,公共安全支出经费拨款增加22.8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经费拨款减少17.4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经费拨款增加38.3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经费拨款减少0.7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经费拨款减少2.33万元,农林水支出经费拨款增加1169.2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经费拨款减少9.59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经费拨款减少4.7万元。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99.1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7.11万元,下降1.93%。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和城乡社区支出项目减少,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经费拨款减少95.18万元,公共安全支出经费拨款增加19.8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经费拨款减少11.2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经费拨款减少71.8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经费拨款减少0.1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经费拨款减少106.91万元,农林水支出经费拨款增加236.9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经费拨款减少3.59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经费拨款减少4.96万元,其他支出减少2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90.65万元,增长60.31%。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经费拨款减少104.89万元,公共安全支出经费拨款增加22.8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经费拨款减少17.4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经费拨款增加38.3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经费拨款减少0.7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经费拨款减少2.33万元,农林水支出经费拨款增加1169.2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经费拨款减少9.59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经费拨款减少4.7万元。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合理安排预算收支。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26.40万元,占25.0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4.89万元,下降12.62%,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对应人员经费减少。
(2)公共安全支出22.80万元,占0.7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8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预算安排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22.8万元,其中乡镇街道交通劝导员工作经费3.12万元,网格管理员误工补助和红袖标义务巡逻队补助19.68万元。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6.79万元,占0.5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7.45万元,下降50.96%,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对应人员经费减少。
(4)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10.09万元,占10.7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8.35万元,增长14.1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对应人员经费增加。
(5)卫生健康支出46.55万元,占1.6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77万元,下降1.63%,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对应人员经费减少。
(6)城乡社区支出32.22万元,占1.1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33万元,下降6.74%,主要原因是合理安排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整治预算项目资金。
(7)农林水支出1650.48万元,占56.9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69.21万元,增长242.94%,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扶贫支出等专项经费。
(8)住房保障支出66.02万元,占2.2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59万元,下降12.68%,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对应人员经费减少。
(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7.81万元,占0.9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69万元,下降14.43%,主要原因合理安排灾害及应急事务预算项目资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35.6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52.2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6.94万元,增长19.11%,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和工资福利支出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人员工资、绩效、福利、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等。公用经费383.4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7.02万元,增长62.20%,主要原因是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的要求下,合理安排公务经费预算项目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7.00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较上年度预算少127万元。本年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7.00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较上年度预算少127万元。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无。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9.8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93万元,下降56.86%,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我部门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今年未安排公务接待。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部门人员出国出访。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严控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主要是用于根据实际情况补充因公出国境事由。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和2023年度都未发生因公出国(境)。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主要用于根据实际情况补充车辆。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和2023年度都未发生公务车购置。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9.81万元,主要用于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信访稳定、安全监管、脱贫攻坚巩固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19万元,下降34.60%,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车出行支出。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严控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
公务接待费0.0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根据实际情况补充接待事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74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3年度未发生公务接待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和2023年度都未发生公务接待。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00个团组,0.00人;公务用车购置0.0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00辆;国内公务接待0.00批次0.0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00批次,0.0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00批次,0.00人。2023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0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4.91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9.9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0万元,增长26.72%,主要原因是2023年参加和组织会议增加,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本年度培训费支出2.5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5万元,增长354.55%,主要原因是2023年参加和组织培训增加,贯彻落实培训内容。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8.4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机关水电费、燃气费、食堂用餐费用、办公楼维修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48.85万元,增长27.20%,主要原因是在树立政府“过紧日子”思想的要求下, 严格预算机关运行经费的收支。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0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0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00辆、机要通信用车0.00辆、应急保障用车2.00辆、执法执勤用车0.0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0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0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0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我部门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镇对部门整体和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项,涉及资金98.64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1)公开范围。本部门公开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和一个一般性二级项目绩效自评表。
(2)公开内容。见附件。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无。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我部门已完成自评2023年度绩效目标。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无。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部门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023-78422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