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3009153927J/2024-00001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彭水县新田镇
  • 成文日期
  • 2024-02-26
  • 发布日期
  • 2024-02-26
  • 标题
  • 816-重庆市彭水县新田镇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
  • 发文字号
  • 有 效 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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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新田镇人民政府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立足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目标和“四个扎实”的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发挥乡镇党委、政府的作用,着力构建职能科学、运转有序、保障有力、服务高效、人民满意的基层政府服务管理体制机制。

2.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本镇干部的任免、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工作,负责指导和帮助辖区企事业单位、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人员的教育管理工作。

3.按照职责范围,做好人大、纪律检查、党建群团、宣传、统战、武装、平安建设、财政、经济、村镇规划、环境卫生、河长制、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民政、教育、医疗、卫生健康、文化、社会救助、老龄事业、残疾人事业、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农林水方面、退役军人等职责。

4.发展镇村经济、村集体经济、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辖区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的基本职能。

5.强化公共服务职能。加快义务教育、学前教育、劳动就业、医疗、卫生健康、公共文化等社会事业发展,完善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扶贫济困、法律服务等社会保障体系,创新保障体系,优化资源保障,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

6.强化公共职能。加强村镇规划的建设和环境保护,健全公共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理机制,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信访工作,加强安全生产、食品药品、生态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等预防监督管理体系。

7.乡镇由综合行政执法机构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的农林水利、规划建设、生态环境、卫生健康、文化旅游、民政管理等领域的行政执法权,紧密结合县综合行政执法体制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厘清法律法规授权乡镇的行政执法职责和严格规范执法程序及执法行为。

(二)单位构成

编制人员42人,行政编制23人,事业编制18人,机关工勤1人。本单位内设8个行政综合办公室,分别是党政办公室、党群工作办公室、财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下属7个二级预算单位,分别是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退役军人服务站、规划自然和林业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新田镇动植物疫病防控中心。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1597.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597.2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3年减少197.08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服务收入经费拨款减少237.35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收入经费拨款减少4.2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收入经费拨款增加4万元,卫生健康收入经费拨款增加4.91万元,城乡社区收入经费拨款增加47.74万元,农林水收入经费拨款增加18.03万元,住房保障收入经费拨款减少14.66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收入经费拨款减少15.49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1597.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589.34万元,教育支出预算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275.7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52.2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60.95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预算29.9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预算82.29万元,农林水支出预算489.69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预算17.01万元。支出预算较2023年减少197.08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减少259.18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62.1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97.2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97.23万元,比2023年减少197.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51.96万元,比2023年减少259.18万元,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收入经费拨款减少209.94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收入经费拨款减少4.2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收入经费拨款减少29.75万元,卫生健康收入经费拨款增加4.91万元,农林水收入经费拨款增加9.99万元,住房保障收入经费拨款减少14.66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收入经费拨款减少15.4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农林水、住房保障等,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445.27万元,比2023年增加62.1万元,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经费拨款减少27.4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经费拨款增加33.7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经费拨款增加47.74万元,农林水支出经费拨款增加8.03万元,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和就业、城乡社区、农林水等重点工作。

新田镇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16.74万元,比2023年减少6.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3年年初预算一致;公务接待费7.74万元,与2023年年初预算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00万元,比2023年减少6.00万元,主要原因是新田镇有2辆公务车辆和1辆消防车,2023年预算一辆车5万元,2024年预算是一辆车4.5万元,同时在2023年底该消防车因损坏计划报废而没纳入2024年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3年年初预算一致。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92.35万元,比上年减少192.19万元,主要原因是办公费经费拨款减少74.93万元,水费经费拨款减少0.5万元,电费经费拨款减少8万元,邮电费经费拨款减少8万元,差旅费经费拨款减少1.2万元,维修(护)费经费拨款减少9.7万元,会议费经费拨款减少2万元,培训费经费拨款减少5.29万元,劳务费经费拨款减少6万元,工会经费拨款减少20.3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经费拨款减少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经费拨款减少2.5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拨款减少47.68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 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一是编制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二是所有特定目标类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597.23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3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王希,电话:023-78422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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