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扶组办发〔2020〕8号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彭水自治县电子商务扶贫提升行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县委各部委,县级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企事业单位:
《彭水自治县电子商务扶贫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2020年第4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20日
彭水自治县电子商务扶贫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落实中央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行动总体部署,进一步深化实施电子商务扶贫行动,提升电商扶贫成效,带动贫困群众创业就业,拓宽农特产品销售渠道,夯实发展基础,出台创新举措,完善工作机制,加快我县脱贫攻坚进程,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意见》(渝府发〔2019〕17号)和重庆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电子商务扶贫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渝扶组办发〔2019〕69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突出扶贫导向,落实精准要求,遵循市场规律,坚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原则,聚焦贫困村和贫困户,坚持以助推脱贫攻坚为工作目标、坚持以农村产品上行和服务下行为工作重点,发挥农村电子商务“接二连三”作用,发掘我县生态价值和特色价值,着力提升贫困群众利用电商创业就业能力,不断拓宽我县农特产品销售渠道和贫困人口增收脱贫渠道,打造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升级版”,为如期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通过实施电子商务扶贫提升行动,到2020年,我县农村电商公共服务实现网络化、体系化,农村电商产品生产实现标准化、产业化,所有具备条件的乡镇(街道)、村(社区)实现电商服务、快递物流、冷链集配体系等全覆盖。形成3个有潜力、有品质、有规模的农村电商主导产业,有条件的贫困村特色网货生产基地初步建成。县农村电商网络零售额年均增长25%以上,农村产品网络零售额达到15亿元。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电商产业扶贫工程。加强网销农产品生产,大力发展特色农产品生产及深加工,加强农产品标准化、品牌化、规模化改造,推动“三品一标”“一村一品”等农产品网上销售,到2020年,重点培育3个拳头农产品品类,建成特色农产品网货生产加工基地3个以上。培育轻工业电商产品,加强轻工生产企业引进和产品培育,按需组织生产、定制生产,扶持发展纺织服装、食品、五金、家具等轻工特色产品。深化与国内知名电商平台的合作,开展产业招商对接活动,推动电商企业“东西协作、产业扶贫”,打造产业融合的网货生产基地。发展乡村旅游电商,鼓励开展休闲度假、农事体验、农家餐饮、民宿预定等线上营销、线下体验,加快乡村旅游区等资源和服务在线化。开发民俗文化电商产品。创新发展民间传统手工艺电商制品,加快培育农村新型电商化匠人,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民族服饰、竹编、棕编等传统工艺产品网络销售。对认定为市级网货生产基地的,一次性给予奖励50万元。
(二)深化电商消费扶贫行动。狠抓农产品上行,强化产销衔接,推动网销农产品进社区、进超市、进食堂、进市场、进学校等,鼓励和引导社会单位针对滞销农产品加大集中采购、集中销售力度。鼓励和支持电商龙头企业在主城商圈、城市社区试点设立农产品体验店、自提点和提货柜,建立社区农产品直供系统,对在主城及外省设立我县农产品体验店的企业,根据打造电子商务综合示范升级版工作要求,按照不超过投资总额的50%、单个体验店补助金额不超过30万元的标准进行补助。建立利益联结机制,推动农村电商站点与农户建立长期稳定的利益保障机制、利益联结机制和利益分配机制,复制推广电商扶贫经验,构建“基地+电商企业+农户”的利益共同体。建立精准帮扶机制,组织举办大型网络结亲活动,推动社会企业、城市居民、爱心人士与贫困户建立精准帮扶关系,结成“一对一、一帮一”帮扶对子,发展电商爱心购、网络捐赠、订制化种植、认购订养等电商扶贫模式。
(三)推动农村电商平台升级。依托“彭水赶场”平台,加快改版升级,拓宽服务范围,形成覆盖全域产业的服务体系。完善电商产业园和网货中心建设,提高电商产业园运营服务水平,充分发挥产业园示范带动效应,争创市级重点电商产业园区。打造特色农村电商平台,依托国内知名电商平台建设彭水特产馆、乡镇(街道)扶贫馆。搭建电子商务沟通交流平台,策划举办具有影响力的电子商务论坛、农村电子商务创新创业大赛,定期开展电商大讲堂、论坛、电商沙龙等活动,培育农村产品上行年网络销售额超1000万元的电商企业3家。
(四)提升电商公共服务能力。完善电商公共服务支撑体系,丰富县电商公共服务中心、乡镇(街道)电商运营中心和村(社区)电商服务站点人才培训、信息服务、品牌培育、营销推广等服务功能,增强电商站点内生动力和“造血”功能。整合供销、邮政、便利店、银行等商业网点资源以及扶贫政策资源,支持乡镇(街道)建设完善运营服务中心、村(社区)建设完善电商服务站点设施。把经营业绩好、服务作用大、辐射带动强的乡镇(街道)电商服务中心作为示范中心,村(社区)站点作为示范站点,重点开展服务升级和功能改造,按照示范乡镇(街道)服务中心每个不低于8万元、示范村(社区)服务站点不低于3万元的标准给予建设补助。到2020年,培育市级电商扶贫示范乡镇1个、市级电商扶贫示范村15个,对认定为市级电商扶贫示范镇、市级电商扶贫示范村的,每个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奖励性补助。提高农村物流配送效率,推动电商产业园与快递物流园融合发展,推进产业园仓配一体化和共同配送,加强物流资源跨区域、连片化整合,支持建设覆盖全县的8条物流快递共同配送线路。重点发展1—2家快递物流配送骨干企业,支持智能仓配中心、电商云仓、自动化分拣设施设备建设,按照不高于投资总额的30%进行补助,最多不超过200万元。完善电商集配中心和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推进农产品产地、集散地、加工区冷藏保温仓储设施建设,推广应用冷藏运输车辆、低温物流箱等冷链物流设备。支持具备条件的乡镇(街道)建设电商集配中心,按照不高于投资总额的50%进行补助,补助金额不超过30万元。
(五)着力农村电商主体培育。引进和培育农村电商龙头企业,对市内外大型企业到我县投资建设网货生产基地、网货加工中心以及其他农村电商项目的,享受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引导农业生产基地、农产品产销大户、农产品加工企业和家庭农场、种养殖专业大户、农民经纪人等发展电商销售,坚持引进和培育并举,孵化壮大3家农村电商“小巨人”企业。培育引进专业电子商务服务企业,支持电子商务服务企业开展电商服务业务,大力推进农村产业数字化转型。壮大农村网商微商群体,通过实施“千店带万户”战略提升行动,积极发展社交电商、社区电商等电商新模式,鼓励引导返乡电商从业者、返乡高校毕业生、大学生村官、农村青年等运用电子商务实现就业创业。落实电商企业享受各项小微企业支持政策,农村电商企业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有关优惠政策。鼓励和支持农民青年、残疾人、退伍军人依托电商创业,落实相关扶持政策,培育扶贫示范网店100家以上。
(六)强化农村电商品牌打造。加强农村电商品牌培育,充分利用市级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巴味渝珍”,强化县级公共品牌“九黎源”“彭水赶场”“彭水红薯”等体系建设。实施农村电商品牌工程,梳理出3个网货大品类“拳头”产品,10个中品类和50个小品类产品,分类进行产业培育和品牌推广。健全质量追溯体系,建设主要农产品批发市场“智慧监管”平台,实现产品、检测、经营户等信息与监管部门的互联互通,确保农产品质量可追溯,精选1—2个主打农产品,建设信息共享、源头追溯等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推广应用“一品一码”“一户一码”等技术。积极开展电商品牌营销,利用农商互联大会、重庆电商扶贫爱心购、赶年节等各种电商促销活动,开展我县农特产品营销。组织开展“山货上头条”、网络直播、培育“乡土网红”等营销推广活动,积极运用新技术、新媒体、新渠道,实现跨区域、 跨平台、跨终端立体化营销。
(七)深化电商大数据应用。支持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建设电商大数据平台,提升电商大数据应用能力,积极运用电商大数据引导农业生产,通过加强网销农产品分布、产量、上市时间、价格信息、物流信息、消费需求等重要数据的采集研究,提高生产预见性,实现以销定产。运用电商大数据科学配置物流资源,按需分配和投放快递物流资源,用大数据疏通农村电商“两个一公里”。推进“智慧乡村”建设,以电商大数据为支撑,开发适合农村消费的小额信贷、金融、保险、通信等产品和服务,开展“品质消费、品牌消费”双品网购下乡活动,提高农村生活便利化、智慧化水平,让电子商务惠及更多贫困群众。
(八)注重电商人才队伍建设。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引进专业培训机构,整合干部教育、商务、农业、扶贫、移民、就业等培训资源,结合“千店带万户”战略提升行动,多渠道、多样式开展农村电商培训,构建农村电商培训体系。针对企业管理人员、返乡农民工、农村青年以及其他有志从事农村电商的人群,深入开展短期、中期、长期相结合的递进式培训。推动职业教育中心开设电子商务课程,建立合作培训模式,建设农村电子商务创业培训实训基地。实施农村电商人才引进计划,重点引进复合型、实操型、技术型农村电商专业人才。鼓励高端电商人才投身农村电商事业,通过临聘、兼职、招商引资、投资创业等方式吸纳高端电商人才。打造电商企业人才集聚平台,吸引电商人才落户或返乡创业。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县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县电商扶贫工作的统筹协调,加大工作推进力度。有关部门结合自身职能和工作实际,各司其职,分工合作,形成工作合力。各乡镇(街道)要充分认识电子商务扶贫的重要性,建立完善相应工作机制,加强对农村电商发展和电商扶贫工作的领导,细化制定电子商务扶贫工作方案。加强督促检查,推动乡镇(街道)抓好电商扶贫工作。
(二)建立考核体系。将农村电子商务扶贫工作纳入全县扶贫工作考核,建立县、乡两级责任体系,明确电子商务扶贫主体责任,健全督查和追责机制,加强过程管理,县商务委、县扶贫办建立农村电商扶贫工作目标责任制,对工作进展情况实行定期考核和通报。
(三)加强政策支持。优化商务、农业、扶贫部门政策资源,管好用好打造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升级版专项资金,支持农村电商发展和电商扶贫工作。金融部门要加强金融信贷支持,对从事农村电子商务的经营主体加大授信和贷款投放力度,开发适应电商发展需求的惠农金融服务产品,解决农村电商“融资难”问题。保险机构要开发涉及质量、灾害等因素的农产品电商保险。税务、人力社保、规划资源、经济信息、农业等部门要制定和落实税收减免、人才培养、用地、企业扶持等优惠政策。通信部门要落实贫困户宽带和手机资费优惠政策,降低用户网络使用费用。
(四)强化宣传引导。加强对农村电商扶贫工作的宣传,积极报道我县电商扶贫好经验、好做法,宣传推广先进乡镇(街道)创业标兵、示范企业和典型案例,讲好电商扶贫故事,推动社会各界关注、参与和支持电商扶贫工作。加强《电子商务法》宣传,建立消费纠纷与调节处置机制,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打造农村电商领域诚信经营、放心消费的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