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石盘乡人民政府
转发《关于切实做好各类来彭返彭人员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村民委,乡属各部门:
经乡党委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切实做好各类来彭返彭人员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彭肺炎组疫发〔2021〕3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石盘乡人民政府
2021年1月25日
彭肺炎组疫发〔2021〕3号
关于切实做好各类来彭返彭人员健康
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市级近期疫情防控要求,现将各类来彭返彭人员健康管理措施进行梳理如下,请严格执行并做好宣传引导。
一、入境来彭返彭人员健康管理措施
重庆对境外来渝人员严格落实“14+7+7”措施:14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隔离和7天自我健康管理。如有以下情形居家隔离人员,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社区排查组应及时将信息推送县疫情防控组,由县疫情防控组落实采样检测。
(一)自重庆口岸入境人员。目的地为我县的入境人员市级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后,由我县闭环转运回当地,继续实施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实行集中隔离)和7天自我健康管理。居家隔离第7天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所有检测均为阴性,解除隔离措施。7天自我健康管理期间,认真落实自我健康监测,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参加聚集聚会活动,不到密闭的公共场所。7天居家隔离和7天自我健康管理期间,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要立即报告所在社区。居家隔离和自我健康管理期间,社区要加强监督。
(二)自国内其他城市口岸入境人员。在第一入境地完成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且入境时间不足28天的来彭返彭人员,能提供解除隔离和核酸阴性证明的,抵彭后继续实施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实行集中隔离)和7天自我健康管理。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1天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和血清抗体检测,第7天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所有检测均为阴性,解除隔离措施;无法提供有关证明的,实行14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隔离后,开展7天自我健康管理,认真落实自我健康监测,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参加聚集聚会活动,不到密闭的公共场所。7天居家隔离和7天自我健康管理期间,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要立即报告所在社区。居家隔离和自我健康管理期间,社区要加强监督。
二、国内中、高风险区及高风险行业来彭返彭人员健康管理措施
(一)对所有来自或途经国内疫情高风险地区、当地政府宣布全域封闭管理地区的来彭返彭人员,一律实施14天集中隔离观察,实行2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二)对所有来自或途经国内疫情中风险地区来渝返渝人员,查验3日内核酸检测证明,无法提供阴性证明的,集中隔离14天,期间进行2次核酸检测;能够提供阴性证明的,实施为期14天严格的社区健康管理,期间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参加聚集聚会活动、不到密闭公共场所,期满进行1次核酸检测。
(三)对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的返乡人员,在居住地进行1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未出之前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参加聚集聚会活动、不到密闭公共场所。回彭后还需做一次核酸检测。
(四)从事冷链食品、隔离场所、医疗机构发热门急诊、海关和口岸、国际航空等高风险行业的返乡人员,要主动向所在社区报备,并接受定期核酸检测。
三、春运期间返乡人员健康管理措施
春运期间(1月28日—3月8日)从外地返回我县农村地区的返乡人员(主要包括:一是跨省份返乡人员;二是来自本市内中高风险区域所在区县的返乡人员<中高风险区域内部人员原则上不流动>;三是本市内的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交通运输工具从业人员等重点人群),返乡前可在出发地或目的地的任意一家有核酸检测资质的机构进行检测,凭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包含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绿码”返回农村地区。
返乡人员返乡前应告知当地村(居)委会,返乡后由村(居)委会查验其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包含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绿码”。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乡后不需要隔离,但需要进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做好体温、症状监测,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必须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并在返乡后第7天和第14天分别做一次核酸检测。返乡不满14天的,以实际返乡时间落实居家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要求。
特此通知。
彭水自治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疫情防控组(代章)
2021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