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残联发〔2022〕32号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残疾人联合会
关于印发《彭水县2022年持证残疾人基本状况调查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残联:
现将《彭水县2022年持证残疾人基本状况调查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2年8月9日
彭水县2022年持证残疾人基本状况调查
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残疾人一个不能少”和“要运用大数据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持续做好我县2022年持证残疾人基本状况调查工作,根据中国残联等12部门《关于做好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信息数据动态更新工作的意见》(残联发〔2018〕55号)和重庆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开展2022年全市持证残疾人基本状况调查的通知》(渝残联发〔2022〕93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推动全县持证残疾人基本状况调查工作层层落实,促进我县残疾人基本状况调查成果应用,建立全县残疾人基本状况调查工作长效机制,及时掌握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我县残疾人的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同时,以残疾人基本状况调查信息系统为重点,建立健全残疾人工作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实现残疾人需求与服务供给的对接,提高残疾人工作的精准化和精细化水平。
二、总体要求
确保精准性,以实名制的信息数据动态更新为基础,加强与基层残疾人的联系沟通、传递温暖。
确保连续性,以持证残疾人为调查对象微调指标,反映出开展托底补短工作的进展情况和成效。
确保引导性,向残工委会议报告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调查工作,使每年的专项调查数据发挥作用。
确保参与性,动员相关力量积极参与,共同呼吁解决残疾人面临的问题。
确保可操作性,根据中央政策和工作实际研究可操作、好落实的具体措施。
三、组织领导
按照县残工委的统一部署,由县残联牵头、县统计局、发展改革委、教委、经济信息委、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人力社保局、城乡建委、卫生计生委、扶贫办等部门配合共同做好我县残疾人专项调查工作。
县残联成立专项调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残疾人专项调查日常工作,由党组书记李孝前任组长,党组成员、副理事长秦榜华和刘维红任副组长,康复室、教育就业业务室、宣传文化业务室负责人为成员。
四、调查对象
全国残疾人基础数据库中持有第三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
五、调查内容
专项调查指标以首次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涉及的残疾人基本状况27个大项调查指标和村(社区)基本公共服务11项调查指标为基础。2022年专项调查工作年度为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
六、调查方式
专项调查采取入户调查、电话询问、窗口服务、移动终端采集和自主网络填报等方式,其中移动终端(手机APP)采集率要求达到100%。采取集中与分散采集相结合、一人一表询问填表的方式进行(信息采集入户率达到90%以上)。以村(居)专职委员、村(居)医生、村干部、志愿者等组成采集小组深入残疾人家庭、院坝等开展一对一数据采集工作,采集结束,整理汇总采集表上报乡镇(街道)残联(包括社区登记表)。各乡镇(街道)汇总整理各村(居)表册,并录入数据信息。经审核无误后上报县残联。
七、时间安排
(一)准备阶段(8月下旬):县残联准备有关方案、资料,举办培训班,建立全县专项调查工作人员的电子档案,对工作人员的工作变更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做好队伍稳定和业务素质培育工作。
(二)实施阶段(9月1日至10月10日):各乡镇(街道)开展数据采集录入,县残联将时实进行质量抽查。10月30日前县残联全县联将数据报县政府残工委领导、残联理事长“双签字”后上报市残联
八、质量控制
县残联按照统一组织、分级处理的原则,组织、监督和评估全县专项调查工作,各乡镇(街道)残联要充分调动村(居)两委的积极性,整合各方力量做好数据采集和录入工作。各乡镇(街道)残联理事长是专项调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有关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按照规定做好数据采集、数据录入、数据比对、数据上报等工作。
九、数据安全
各乡镇(街道)要提高安全保密意识,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专项调查信息数据的安全保密工作,确保系统账号、信息数据、统计分析结果的安全。未经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发布专项调查的相关数据。
十、工作保障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乡镇(街道)是这次基础数据采集工作的具体实施者,各残联理事长要负总责、亲自抓,加强对残疾人基础数据采集工作的领导,组建好采集小组、明确任务,落实到人,切实提高基层残协和专职委员的履职能力,注重发挥2016年参加过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业务骨干的传、帮、带作用。
(二)明确责任、严格把关。采集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是这次采集工作成败的关键,要确保质量,明确责任,层层把关,认真负责,到户见人,逐项询问,仔细填表,不重复、不遗漏,确保第一手资料真实可靠,采集填表人、村(居)复核人员、乡镇(街道)复核人员要对采集表签字。县残联将组织督查组对各乡镇(街道)进行抽查,对抽查出的问题按比例计算误差,作为评估全县残疾人基础数据采集质量的主要依据。
(三)经费保障。全县残疾人基础数据采集经费,由县残联安排专项资金,采取专款专用、考核补贴的原则,对完成采集表采集并按要求录入系统,合格后按10元/张的标准拨付工作补贴。
(四)加强宣传。要高度重视新闻宣传工作,大力宣传党和政府及社会各界对残疾人事业的关心重视和对广大残疾人的关爱帮助,宣传信息数据专项调查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全社会对专项调查工作的关注度,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同时,掌控好宣传节奏和舆论导向,对相关舆情及时研判、正确应对。
附件:1.全国持证残疾人基本状况调查登记表个人登记表
2.全国持证残疾人基本状况调查登记表个人登记表填写说明
3.全国持证残疾人基本状况调查登记表社区登记表
4.全国持证残疾人基本状况调查登记表社区登记表填写说明
5.全国持证基本残疾人状况调查《残疾人登记表》封面
5-1.全国持证残疾人基本状况调查资料交接单(村、社区)
5-2.全国持证残疾人基本状况调查资料交接单(乡镇、街道)
5-3.全国持证残疾人基本状况调查数据报表
彭水自治县残联
2022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