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37530580980/2023-00003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彭水县桑柘镇
  • 成文日期
  • 2023-03-22
  • 发布日期
  • 2023-03-22
  • 标题
  •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桑柘镇人民政府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 发文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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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桑柘镇人民政府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 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桑柘镇人民政府为镇级行政机关,下辖3个社区,11个行政村。严格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在做好经济工作的同时,努力提高镇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转变社会管理方式,变单纯依靠行政手段为综合利用经济、法律、行政和思想政治工作等手段开展工作。镇政府积极适应新的职能定位,切实转变工作方式,努力做到突出发展、依法办事、管理民主、政务公开、强化服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桑柘镇人民政府内设综合办事机构10个,分别是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财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人大办公室、党群工作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其他事业机构7,分别是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自然资源和林业服务中心、村镇建设服务中心。

  1.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2040.02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040.02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年初预算数1871.54万元增加了168.4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等。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2040.02万元,其中预算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07.89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9.9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3.19元;医疗卫生支出51.61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52.58元;农林水事务支出543.85元;灾害防治应急管理支出83.62元;住房保障支出87.32支出较去年年初预算数1871.54万元增加了168.48万元,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等增加了168.48万元

  1.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40.0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40.02元,比2022增加168.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66.92万元,比2022年减少361.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473.09万元,比2022年减少193.13万元,主要原因是民政定补取消纳入预算编制。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桑柘镇人民政府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1. 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13.5万元,比2022年减少0.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3.5万元,比2022年减少0.5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

  1.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373.31万元,与上年 


度增加48.25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增加。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


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总额4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共预算


拨款政府采购4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


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一是编制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二是所有特定目标类支


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473.09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2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


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


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


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


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


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


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


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


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


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


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


(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任晓江联系方式023-784720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