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柘府发〔2020〕56号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桑柘镇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结对帮扶工作的通知
各村(居)民委员会、驻村工作队,帮扶责任人,镇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整改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指出“少数干部以走访、慰问代替帮扶”的问题,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结对帮扶工作,充分发挥好帮扶责任人的宣传、指导、帮手、联络、示范作用,确保干部结对帮扶务实高效、群众满意度大幅提升。按照《重庆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结对帮扶工作的通知》(渝扶组办发〔2020〕44号)要求,经镇党委研究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
今年是脱贫攻坚的收官之年,也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战决胜之年,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给脱贫攻坚带来了多方面的冲击和挑战,给干部结对帮扶工作增加了难度,没有退路,必须完成,两战一同战,两战都要赢。目前,全镇所有贫困村全部出列,脱贫攻坚取得了决定性进展,但要确保未脱贫户如期脱贫、已脱贫户持续增收,需要结对帮扶干部认清帮扶形势,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各帮扶责任人要充分认识做好结对帮扶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杜绝以走访、慰问代替帮扶,真正把帮扶工作抓实、抓细、抓到位,帮助贫困户稳定脱贫,坚决如期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进一步明晰职责任务
(一)熟悉家庭情况。准确了解、熟悉掌握贫困户家庭人口、劳动就业、家庭收入、子女就学、人员健康及致贫原因等基本情况。
(二)掌握基本信息。协助细化完善建档立卡有关资料,核对家庭基本信息、贫困户档案资料等数据信息,确保真实准确,并填写扶贫手册,全过程记录帮扶措施和成效,确保扶贫手册、脱贫攻坚明白卡、住房安全等级标识牌、饮水安全标识牌、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攻坚明细账等各类档案资料及贫困户口述均一致无误。
(三)宣传扶贫政策。入户宣传扶贫产业扶持、子女教育资助、扶贫小额信贷、医疗费用报销、危房改造、就业、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和兜底保障等扶贫政策,提高贫困户政策知晓度。
(四)协助落实政策。协助落实义务教育保障要求,协助核查就学状态,做到适龄就学、不辍学。协助落实基本医疗保障要求,熟悉贫困户就诊看病、费用报销程序和方式,跟踪患者贫困户就诊看医、医疗报销等落实情况。协助落实住房安全保障要求,帮助搞好危改申请、鉴定、实施和验收,做到危房能改,及时入住,旧房拆除不拖延,面积不超标。协助落实饮水安全保障要求,知晓贫困户饮水水源地,及时发现并协助解决水质、水量、方便程度、保证率问题。协助落实贫困户增收要求,结合实际谋发展,手脚勤快帮协调,做到每个有劳动力的贫困户都有产业,每个有就业需求的贫困户都有劳动力稳定就业。加大对易地扶贫搬迁户的结对跟踪帮扶力度,积极引导搬迁群众尽快适应新的生产生活方式,帮助解决搬迁群众融入新生活环境过程中的困难。协助落实脱贫户巩固提升要求,脱贫后继续帮扶不脱钩,做到有稳定收入,不返贫。
(五)解决实际困难。全面摸清、充分掌握贫困户在基础设施、住房安全、生产发展、改善生活、能力提升、就业创业等方面的合理需求情况,研究具体帮扶计划,协调落实贫困户“微心愿”,共同商议增收措施,力争每年力所能及帮办 1—2 件实事。
(六)化解矛盾纠纷。经常与贫困户沟通交流,增进感情,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收集村情民意,引导群众依法合理表达诉求,加强教育疏导,帮助理顺邻里关系、化解矛盾纠纷,提高贫困户认知度和满意度。
(七)激发内生动力。按“志智双扶”有关要求,引导贫困群众转变依赖守旧意识,摒弃“等靠要”思想,树立积极乐观、自立自强、不甘贫困的精神品质,增强脱贫致富的信心决心,激发内生动力。教育引导、帮助贫困户整治室内及房前屋后环境卫生,形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提振精气神。
三、进一步加强教育管理
(一)强化日常管理。各村(社区)统筹管理本辖区的帮扶责任人并建立帮扶责任人花名册。帮扶责任人原则上应保持稳定,不得随意更换。人员发生变化时,名册和国扶系统要及时更新,并将更改名册报镇扶贫办备案。帮扶责任人同时接受派出单位的管理。帮扶责任人进村履行帮扶责任时,由驻村工作队和村“两委”共同负责日常管理。镇扶贫办、村(社区)每半年对帮扶责任人的工作表现和帮扶成效进行评价,并向帮扶责任人派出单位反馈。帮扶责任人要及时将入户情况与日常管理人对接。驻村工作队或村“两委”应大胆管理协调指导帮扶责任人对贫困户的帮扶工作。
(二)建立健全制度。建立结对帮扶全覆盖制度,实现帮扶责任人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继续保持帮扶全覆盖。建立定期走访帮扶制度,帮扶责任人每月走访联系帮扶对象户不少于2次(对象户举家外出的由帮扶责任人电话联系),严格按照彭水扶组发〔2019〕7号文件明确的帮扶责任人“八个一”工作要求开展帮扶工作;并充分利用渝扶贫APP,将日常走访结果及时上传到渝扶贫APP“信息核查”中。建立工作例会制度,镇党委每半年召开一次结对帮扶工作调度会,查找结对帮扶工作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提升贫困群众满意度。
(三)加强督查检查。镇纪委、镇组织办组建脱贫攻坚干部作风督查组采取入户走访、电话抽查和明察暗访等形式,重点对帮扶责任人在工作落实、帮扶成效等情况进行督查检查;镇党委、镇扶贫办要结合开展脱贫攻坚工作督查、脱贫攻坚满意度调查,对帮扶责任人履行帮扶责任情况进行督查、抽查;对在实际帮扶过程中存在走访、慰问代替帮扶特别是弄虚作假等情况,要严肃追责问责,并在全镇范围内通报批评,同时督促派出单位认真做好整改。建立督查、抽查和回访制度,对存在问题的要及时指出并书面反馈整改意见,整改情况实行销号制。
四、进一步强化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镇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对全镇干部结对帮扶工作负总责。各村(社区)负责统筹配置帮扶力量,组织开展帮扶工作。镇属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是结对帮扶工作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部署,带头结对入户,明确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和联络员,承办具体工作。加强对帮扶责任人的指导、督促和支持。帮扶责任人因工作需要,往返发生的误餐补助费和交通补助,由帮扶责任人派出单位按照相关管理规定执行。帮扶责任人派出单位要发挥后盾作用,妥善安排本职工作任务,为其开展帮扶工作创造良好条件,单位领导至少每半年要到帮扶责任人所在村进行走访和指导工作一次,及时了解帮扶责任人的工作情况,帮助解决帮扶责任人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强化评价考核。每年底,镇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要结合村(社区)、驻村工作队对辖区内帮扶责任人帮扶群众满意度,帮扶责任人派出单位对帮扶责任人评价情况,以及脱贫年度任务完成情况,扶贫手册填写、工作记录、走访情况、措施落实等情况进行考核,作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评价,通报帮扶责任人派出单位,作为评先评优、晋升职务的重要依据。对帮扶期间表现优秀的、帮扶成效明显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被评为不合格的,要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分级展开约谈。
(三)强化培训宣传。镇扶贫办,各村(社区)要对帮扶责任人进行培训,帮助他们知政策、明方法,提高开展结对帮扶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要采取以会代训等方式,经常开展以“干什么、怎么干”为主要内容的专题学习、研讨交流,帮助帮扶责任人掌握扶贫政策,改进帮扶方式,提升帮扶实效。要注重发现结对帮扶工作先进事迹、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加大宣传力度,树立鲜明导向,营造结对帮扶工作良好氛围。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桑柘镇人民政府
2020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