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2022年第三批财政统筹资金农业类项目 评审情况的公示
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大力发展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根据有关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项目管理规定,我委及时拟发了项目申报通知并在彭水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
按《关于开展2022年农业产业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彭水农发[2021]145号)文件精神,经业主自主申报、乡镇(街道)推荐、县级统筹,由县农业农村委牵头,会同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等相关项目主管部门工作负责人及有关专家,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综合评审会议,县纪委监委驻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参会。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评比”的原则,根据县域产业布局和有关管理办法精神对申报项目进行了综合评审。经综合评审优选确定由县工业园区实施的“2022年绍庆街道阿依河采摘示范园标准连栋大棚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通过综合评审,项目总投资530万元,财政补助资金530万元。现将评审结果情况公示如下,并接受社会监督,项目建设计划及具体建设内容以项目批复文件为准。
监督举报电话: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15;
驻县环保局纪检监察组:78856705;
县农业农村委: 78842269,78848783;
县财政局: 78449580;
县扶贫办:78442457。
附表:2022年第三批财政统筹资金农业类项目评审情况表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2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