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300915337XR/2023-00006
  • 主题分类
  • 教育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彭水县石柳乡
  • 成文日期
  • 2023-06-06
  • 发布日期
  • 2023-06-06
  • 标题
  •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 2023年中考优待政策
  • 发文字号
  • 有 效 性
语音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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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

2023年中考优待政策

为认真做好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暨高中招生考试工作,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暨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渝教基发〔2023〕7号)精神,现将有关优待政策公布如下:

少数民族考生凭户口及身份证;归侨、华侨子女、台湾籍考生凭市侨办、市台办证明。满足以上情况之一者在普通高中招生时降5分录取。

烈士子女凭市民政部门证明材料,参照有关优待政策执行。

现役军人、公安英模;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军人、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报考普通高中时,凭有关证明材料按相关优待政策规定执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的子女报考普通高中,参照现役军人子女优待办法执行。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

                          202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