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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0024300915337XR/2024-0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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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社会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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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彭水县石柳乡
  • 成文日期
  • 2024-11-06
  • 发布日期
  • 2024-11-06
  • 标题
  • 关于印发《2024年彭水自治县结核病 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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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防治

重大疾病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文件

彭重疾联办发〔20243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防治重大疾病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4年彭水自治县结核病

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各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2024年彭水自治县结核病防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防治重大疾病

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代章)

                       2024417

2024年彭水自治县结核病防治工作方案

结核病是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的慢性重大传染病,党中央、国务院将结核病防治工作纳入健康中国战略,作出2035年终结结核流行的国际承诺。为有效控制结核病疫情,根据《关于印发重庆市公共卫生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渝府办发〔2023107号)《关于进一步扩大结核病筛查工作的通知》(渝重疾联发〔20242号)《关于印发2024 年重庆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要点的通知》(渝疾控发〔20241号)《彭水自治县遏制结核病流行行动计划(2024—2028年)的通知》(彭水府办发〔202415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防治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的工作要求和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消存量、降增量、防耐药”为工作目标,按“突出重点、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防、治、管”紧密融合的工作思路,扎实开展好重点人群筛查、患者规范治疗、遏制耐药结核、宣传动员、预防阻断、患者关心关爱、提升服务能力等工作。2024年,结核病报告发病率降低至120/10万以内,65岁及以上老年人结核病筛查率达60%以上,新生入学、高二年级学生及教职员工结核病筛查率达95%以上,公众结核病防治核心知识知晓率达85%以上,疑似肺结核患者转诊到位率达95%以上,肺结核患者规则服药率达90%以上。

二、工作措施

(一)分类开展重点人群筛查

1.加强老年人结核病主动筛查。结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开展老年人结核病主动筛查。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其中老年人结核病报告发病率≥300/10万的18个乡镇街道,对所有老年人同时开展结核病可疑症状问询和胸部X光片检查;老年人结核病报告发病率<300/10万、≥150/10万的14个乡镇街道,对老年人中有既往感染结核病、糖尿病、HIV、尘肺、使用免疫抑制剂、长期吸烟、营养不良(BMI16)的高危人群开展结核病可疑症状问询和胸部X光片检查;对老年人结核病报告发病率<150/10万的7个乡镇街道,对老年人开展结核病可疑症状问询,发现有症状的老年人再进行胸部X光片检查。各乡镇街道筛查人数详见附件。(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卫生健康委)

2.加强学校结核病筛查。将结核病检查项目作为新生入学体检和教职员工常规体检的必查项目,由具备结核病筛查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学校师生健康体检,并将体检结果纳入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健康档案。幼儿园、小学及非寄宿制初中入学新生体检内容为结核病患者密切接触史和结核病可疑症状的问诊。高中和寄宿制初中入学新生体检内容为结核病可疑症状的问诊和结核感染检测(TSTC-TSTIGRA),结核感染检测中度阳性及以上的学生应开展胸部X光片检查。高二年级学生及教职员工结核病筛查应在新学期开学后1个月内完成,体检内容为结核病可疑症状的问诊和结核感染检测(TSTC-TSTIGRA),结核感染检测中度阳性及以上的应开展胸部X光片检查,检查率不低于95%。将结核病可疑症状问诊和胸部X光片检查纳入新教职员工入职体检和在职员工每年一次常规体检中。加强学校结核病疫情监测预警及规范处置。彭水第一中学校要扎实推进“无结核校园创建”工作,鼓励其他学校参照“无结核校园创建”指标积极推动校园内结核病防控工作。(责任单位:县教委、县卫生健康委)

3.加强养老院(福利院)机构结核病筛查。对全县养老院(福利院)被照护人员和工作人员开展一次结核病筛查,检查内容为结核病可疑症状的问诊和结核感染检测(TSTC-TSTIGRA),结核感染检测中度阳性及以上的应开展胸部X光片检查。(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民政局、县卫生健康委)

4.加强耐药结核病筛查。对所有病原学阳性患者开展耐药筛查,及时发现耐药患者,做到应查尽查;对疑似结核病患者进行结核分枝杆菌和利福平耐药性的分子生物学检测,发现利福平耐药后进行异烟肼耐药性分子生物学检测或/和传统药敏实验。配合市结核病防治所完成耐药结核病传播规律和流行趋势动态监测。(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卫生健康委)

(二)做实结核病防治健康知识宣传

1.立足社区,引导全民主动参与。充分运用电视、手机报、微信公众号、苗乡彭水APP、室外LED宣传栏、电梯楼宇、公交广告等多渠道滚动播放结核病防治宣传知识,提高公众对结核病的认知和关注度,营造全社会参与结核病防治的良好氛围。培养居民树立个人是健康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养成不随地吐痰,咳嗽、打喷嚏掩口鼻,出现咳嗽、咳痰两周以上等结核病可疑症状应佩戴口罩、及时就诊等健康生活习惯。(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委宣传部、县卫生健康委,机关企事业单位

2.部门协同,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开展以324日“世界防治结核病日”为主导的主题宣传活动。利用“世界防治结核病日”“爱国卫生运动日”“世界无烟日”“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日”“世界糖尿病日”“世界防治艾滋病日”等主题宣传日开展结核病防治宣传。(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卫生健康委,机关企事业单位

3.联合行动,推进百千万志愿者提升行动。各乡镇街道、部门及企事业单位应当成立百千万志愿者团队并在中国志愿服务网进行志愿队伍注册,志愿者团队不得少于5人,在本单位或辖区内至少组织开展一次结核病防治知识传播活动。(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机关企事业单位)

   (三)实施结核病阻断行动

1.实施活动期结核患者住院隔离治疗。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要动员活动期肺结核患者到县定点医疗机构(县人民医院关口公共卫生院区)住院规范隔离治疗2—4周,待病情相对稳定和传染性减弱后再返回社区落实管理措施,降低家庭内和社会传播风险。住院隔离治疗期间,医务人员要重点强化健康教育,充分告知患者及其家属结核病的危害,提高患者治疗依从性及成功治疗率。(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卫生健康委,各机关企事业单位)

2.落实重点人群预防性治疗。对重点人群筛查及重点场所结核病疫情处置中发现符合预防性治疗条件的潜伏感染者实施预防性干预措施,尤其是学校出现散发疫情时要及时做好宣传动员工作,提高学生及家长对预防性治疗的重视程度,在知情自愿的情况下做到“应服尽服”,降低聚集性疫情发生风险。医疗卫生机构要积极配合学校做好预防性治疗的宣传动员及服药督导管理,提高治疗的依从性、保证全疗程规范服药和完成规定的疗程,做到“应管尽管”。(责任单位:县教委、县卫生健康委)

(四)开展结核病患者关爱行动

1.切实减轻患者及家庭经济负担。积极落实好国家、市、县减轻结核患者就医负担等优惠减免政策,对困难结核患者及家庭予以临时救助或帮扶,确保结核患者不因经济困难而中断治疗。(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医保局、县卫生健康委等)

2.开展结核患者治疗延伸服务。对到县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诊复治的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等边远乡镇患者开展线上线下诊疗服务,依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定期随访等方式开展送医、送药上门服务,提升群众获得感、满意度。(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委)

3.开展结核患者人文关怀服务。通过举办讲座、同伴教育、心理疏导等方式社会减少对结核患者的歧视、为患者提供不同形式的人文关怀和心理支持服务,消除患者病耻感,树立战胜疾病的信心、勇气。学校要加强学生结核病患者关心关爱,强化心理疏导,对休学人员要结合实际开展多形式、多样化的送教帮扶。(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委宣传部、县卫生健康委、县教委)

(五)提升结核病防治能力

1.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加大结核病防控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防、治、管”三位一体综合服务人才引进培养力度,进一步提升结核病治疗能力和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委、县人力社保局)

2.强化数字健康应用。进一步发挥数字健康技术在结核病患者发现、治疗及管理中的作用,整合结核病防控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信息共享、做到互联互通,实现全方位监控结核病患者的“防、诊、治、管”信息,通过信息共享和互联互通,实现各机构间的无缝衔接,全面提高结核病防治工作质量和效率。(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委、县财政局)

3.强化新的技术使用。对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采用特异性、准确性更高的新技术新方法开展结核病筛查,做到患者的早发现、早隔离,降低聚集性疫情发生风险。(责任单位:县教委、县卫生健康委、县财政局)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结核病防治工作,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分管负责人要抓好具体落实,强化组织实施,“倒排工期”、定期调度,确保各项指标高质量按时完成。

(二)强化经费保障。县财政局要加大结核病防控所需经费支持力度,每年(2024—2028年)预算一定金额的专项经费用于遏制结核病流行行动计划的实施;县卫生健康委要统筹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及重大传染病防控结核病防治项目经费,做实结核病防治工作。

(三)强化技术指导。县卫生健康委要进一步加强对全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结核病防治工作的技术培训,做好全县结核病筛查、管理等技术指导。对结核病防治工作滞后的重点乡镇(街道)、单位,要开展专项督导、现场指导等。

(四)强化督导评价。按照县防治重大疾病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要求,县结核病防治工作专班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共同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和困难。将结核病防控工作纳入县委县政府对各单位的年度考核。县防治重大疾病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牵头开展全县结核病疫情“季通报”,对工作落实不力、工作推进滞后的,及时督促整改。

附件:2024年度彭水自治县65岁及以上老年人结核病筛查任务分配表


附件

2024年度彭水自治县65岁及以上老年人结核病筛查任务分配表

序号

乡镇/街道

2023年辖区内65岁及以上老年人报告发病率(/10

2024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人员结核病筛查任务比例

202465岁及以上老年人中7类重点人群结核病筛查任务比例

可疑症状筛查率

胸部X光片筛查率

2023年辖区内65岁及以上7类重点人群数量

可疑症状筛查率

胸部X光片筛查率

1

连湖镇

626.57

65%

65%

217

80%

80%

2

太原镇

504.1

65%

65%

202

80%

80%

3

平安镇

501.39

65%

65%

175

80%

80%

4

润溪乡

482.51

65%

65%

175

80%

80%

5

善感乡

481.23

65%

65%

138

80%

80%

6

三义乡

446.43

65%

65%

127

80%

80%

7

石盘乡

434.78

65%

65%

32

80%

80%

8

石柳乡

407.33

65%

65%

170

80%

80%

9

梅子垭镇

388.89

65%

65%

123

80%

80%

10

鞍子镇

385.36

65%

65%

252

80%

80%

11

绍庆街道

377.21

65%

65%

818

80%

80%

12

岩东乡

373.13

65%

65%

142

80%

80%

13

汉葭街道

355.49

65%

65%

1191

80%

80%

14

鹿角镇

343.84

65%

65%

135

80%

80%

15

龙射镇

343.21

65%

65%

194

80%

80%

16

保家镇

328.14

65%

65%

476

80%

80%

17

走马乡

316.31

65%

65%

198

80%

80%

18

新田镇

315.66

65%

65%

230

80%

80%

19

乔梓乡

290.07

40%

40%

151

80%

80%

20

棣棠乡

281.29

40%

40%

149

80%

80%

21

双龙乡

273.97

40%

40%

50

80%

80%

22

高谷镇

256.6

40%

40%

239

80%

80%

23

桑柘镇

243.31

40%

40%

229

80%

80%

24

大同镇

241.94

40%

40%

113

80%

80%

25

芦塘乡

231.66

40%

40%

149

80%

80%

26

郁山镇

231.09

40%

40%

439

80%

80%

27

鹿鸣乡

229.01

40%

40%

405

80%

80%

28

诸佛乡

220.02

40%

40%

104

80%

80%

29

联合乡

189.39

40%

40%

153

80%

80%

30

朗溪乡

187.97

40%

40%

74

80%

80%

31

长生镇

162.6

40%

40%

108

80%

80%

32

龙溪镇

150.75

40%

40%

171

80%

80%

33

黄家镇

141.51

65%

——

192

——

——

34

大垭乡

138.7

65%

——

53

——

——

35

桐楼乡

123.15

65%

——

57

——

——

36

普子镇

102.41

65%

——

366

——

——

37

靛水街道

94.9

65%

——

451

——

——

38

龙塘乡

93.72

65%

——

116

——

——

39

万足镇

0

65%

——

48

——

——


抄送:市疾病预防控制局。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4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