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300915396XT/2022-00027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彭水县大同镇
  • 成文日期
  • 2022-08-08
  • 发布日期
  • 2022-08-25
  • 标题
  •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关于同意认定彭水县妙颜农业有限公司为就业帮扶车间的公示
  • 发文字号
  • 有 效 性
语音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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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关于同意认定彭水县妙颜农业有限公司为就业帮扶车间的公示

    根据《关于做好就业帮扶车间建设相关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22〕21号)文件精神,按照企业自愿申报原则,在乡镇(街道)推荐的基础上,经县乡村振兴局、县人力社保局对申报资料审核和实地调查核实后,认为芦塘乡“彭水县妙颜农业有限公司”符合就业帮扶车间创建条件。经研究决定,同意认定芦塘乡“彭水县妙颜农业有限公司”为“彭水县就业帮扶车间”,现予以公示。

 如对该就业帮扶车间申报流程及资格有意见者,请向彭水县乡村振兴局反馈,联系电话:023-78865292。

 公示时间:2022年8月8日开始,8月12日结束,共5天。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2022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