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开展全县农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委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十五条硬措施”,在全县开展农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落实“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深入开展农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通过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和措施,落实政府领导、行业监管和企业主体“三大”责任,降低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全县农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重点任务
(一)重点检查共性内容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中央领导同志一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全国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要求(一是严格落实地方党委安全生产责任;二是严格落实地方政府安全生产责任;三是严格落实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四是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五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六是立即深入扎实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七是牢牢守住项目审批安全红线;八是严厉查处违法分包转包挂靠资质行为;九是切实加强劳务派遣、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十是重拳出击开展“打非治违”;十一是坚决整治执法检查“宽松软”问题;十二是加强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十三是重赏重奖激励安全生产隐患举报;十四是严肃查处瞒报、谎报、迟报、漏报事故的行为;十五是统筹做好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
2.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体系情况;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情况;重大隐患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制定防范措施情况;各类巡查督查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3.各类农业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按照《安全生产法》设立安全管理机构、配齐配强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全员岗位安全责任清单、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情况;建立安全风险预防机制,组织全面开展风险点排查和评估,做好风险等级确定工作情况。
(二)重点检查领域及责任分工
1.农业机械:一是加强宣传教育。各乡镇(街道)利用宣传栏、标语、村村通广播、座谈会等宣传载体,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宣传农机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形成农机手拒绝载人、群众拒绝搭乘、田间作业转运安全的良好秩序。二是加强联合执法。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积极配合县公安交巡警大队、各乡镇(街道)每周开展不少于1次的联合执法检查,充分发挥好农村“6支力量”的作用,在重点时期、重点路段,加强路面监管,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变型拖拉机违法行为。三是加快推进变拖清零。围绕变型拖拉机运行存在假牌假证、违法载人、脱检脱保、属地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隐患,及时调度变型拖拉机清零工作,积极协调、主动配合公安部门打击变型拖拉机使用假牌假证、违法载人、酒后驾驶、无证驾驶、脱检脱保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加大清零专项行动宣传力度,营造舆论氛围,增强广大农户安全意识和守法意识,推进变型拖拉机清零专项行动工作。(各乡镇(街道),农业安全科、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农村沼气设施:按照业主主责、属地主管、行业监管的原则,持续强化农村沼气安全宣传培训,不断提升行业安全管理水平和群众安全意识。各乡镇(街道)、村(社区)要做好农村沼气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县农产品质量和农业环境保护站要加强农村沼气设施安全处置指导,对已不具备使用条件或者丧失沼气功能的废弃农村沼气设施,指导沼气业主进行填埋、拆除等安全处置;对当前不具备拆除条件的废弃农村沼气设施,应落实管理人责任,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各乡镇(街道),生态环保科、县农产品质量和农业环境保护站)
3.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按照业主主责、属地主管、行业监管的原则,县畜牧业发展中心指导业主做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配套工程建设项目中粪便贮存池、养殖污水贮存池等设施的安全管理,各乡镇(街道)、村(社区)要做好贮存池、养殖污水贮存池等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各乡镇(街道),畜牧兽医科、县畜牧业发展中心)
4.渔业船舶。加强对公务船等渔业船舶救生装备不按规定配备等开展排查整治。(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5.农资安全。聚焦生产安全、制售假冒伪劣农资,非法经营等,加大对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等批发市场和经营门市的安全排查。重点检查安全制度建设、安全培训、防火防盗措施、原料堆放管理、应急措施、产品生产规范等。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添加违禁药品及其他化合物,不按规定经营农资等违法行为。防止假劣农资坑农害农和发生农业生产安全事件。(各乡镇(街道),乡村产业科、畜牧兽医科、县农技推广中心、县畜牧发展中心、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6.畜禽屠宰。聚焦畜禽屠宰生产安全,建立“一企一组”,进一步加大对屠宰场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屠宰企业的安全制度建设,安全生产培训、无害化处理设施运行,两项制度落实等情况。督促指导畜禽屠宰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层级、各岗位人员的责任内容和范围,严格落实班组日排查、部门周排查、厂长(经理)月排查的“日周月”隐患排查制度。(各乡镇(街道),畜牧兽医科、县畜牧发展中心)
7.乡村休闲旅游。督促指导企业主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设施全面巡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员工及游客安全意识教育宣传。(各乡镇(街道),乡村产业科)
8.涉农建设项目。指导项目建设的安全生产工作,将安全生产纳入项目建设业务工作同规划、同验收,督促业主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安全管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和“日周月”隐患排查制度,建立健全并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两卡两单”和全面推广落实“一线责任制”。(承担涉农项目审批建设的科、站、室、中心,项目实施属地乡镇、街道)
9.农产品质量安全。切实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深入开展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严厉打击农兽药残留超标、非法添加、私屠滥宰、注水注药、非法调运畜禽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强化监督抽查,切实做到检打联动。(各乡镇(街道),农业安全科、县畜牧发展中心、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县农产品质量与农业环境保护站)
10.防灾减灾。健全和完善防汛抗旱、抗震、动物疾病防治、抗病虫害等防灾减灾救灾制度,及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强化与气象、林业等部门会商,加强监测预警预报。(各乡镇(街道)、乡村产业科、县农技推广中心)
11.其他。一是加大对办公场所、食堂等区域各类隐患的排查力度,及时整治消除火灾等各类隐患。二是加强实验室危化品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确保实验室危化品安全。三是规范公务用车、用艇管理制度,确保车、艇出勤安全。(办公室、委属各单位)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全县农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农业农村委主任任组长,其他委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负有安全生产职能的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全体成员要充分认识开展全县农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重要意义,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责任。各领域牵头科室要加强对本行业领域大检查工作的组织实施、督促指导,研究制定本领域大检查工作方案,专题部署推动,落细落实任务分工。
(二)强化问题整改。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综合采用企业自查、部门督查、明察暗访、集中检查等方式,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倒逼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坚持即查即改、立行立改,建立清单台账,明确专人跟踪负责,紧盯不放、对账销号,限期整改。要提高整改质量,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做到隐患不整改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真正做到闭环整改。
(三)强化宣传教育。要结合“安全生产月”等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对农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行宣传报道,加大各类媒体平台宣传力度,加强安全应急知识宣传学习,提高各类主体安全责任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提升农民避险自救技能。同时,要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以各类生产安全典型事故为案例,警醒生产经营单位举一反三、履职尽责、防患未然,积极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参与安全的良好氛围。
(四)强化工作统等。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及时调整大检查工作安排,统筹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与疫情防控大局的关系,既要抓紧时间尽快开展,又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加强个人防护。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2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