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财政局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关于做好2022年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工作的通知
彭水人社发〔2022〕3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22年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工作的通知》(渝人社〔2022〕191号)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相关工作要求,持续做好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下同)就业帮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目标任务
(一)保持规模稳定。按照稳存量、扩增量、提质量的要求,帮助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脱贫人口实现就业,帮助已就业脱贫人口稳定就业,推动我县脱贫人口务工规模不低于5万人。其中:公益性岗位保持总体稳定,易地搬迁脱贫户无零就业家庭。
(二)聚焦重点区域。将1个市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乡镇、3个县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乡镇、2个原深度贫困乡镇、8个县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社和各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区作为稳岗就业工作的重点区域,保持脱贫人口务工规模稳定,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失业返贫的底线。
二、高质量推进重点工作
(三)深化鲁渝劳务协作。依托鲁渝协作机制,加强劳务协作对接,丰富拓展人员输出、技能培训、权益保障、产业援建等协作内容,落实《鲁渝劳务协作“十四五”规划》。结合人力资源信息台账建设工作建立脱贫人口底数、就业意向、就业需求、培训需求等清单,加强劳务输出管理服务。密切与山东聊城相关部门联系,引进优势资源,推动产业建设,培育鲁渝劳务品牌,打造就业帮扶基地、创业孵化基地、返乡入乡创业园等就业载体,吸纳就地就近就业,提高转移就业质量和稳岗水平。引导山东各类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培训机构到我县开展校校合作、校地合作,提升我县办学条件和培训能力。
(四)加强市内劳务协作。县级有关部门要根据我县“一区两群”区县永川区、潼南区对口协同发展结对关系,健全对口帮扶机制,签订劳务协议,提供劳务输出服务,推动建设产业项目,组织永川潼南大中型企业定向吸纳脱贫人口,协同开展就业培训,推动脱贫人口实现县外市内就业。
(五)促进就地就近就业。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的优势特色产业项目,优先吸纳脱贫人口就业,参与项目建设。加大以工代赈实施力度,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大力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具备条件的可提高劳务报酬资金占比,广泛动员脱贫人口参与以工代赈工程项目建设。鼓励乡村能人创办以吸纳脱贫人口为主的农民劳务专业合作社,促进增产增收。落实就业帮扶车间扶持政策,加强日常管理,推动就业帮扶车间健康发展、壮大升级,利用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对就业帮扶车间吸纳脱贫人口就业给予奖补。依托乡村建设行动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等,按照“岗位按需开发、规模总体稳定、规范有序管理”的原则,统筹用好各类乡村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其中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弱劳力、半劳力和无法外出、无业可就的脱贫人口。以培养技能就业、技能创业、技能兴业的农村技能人才为重点,建设“巴渝工匠”乡村驿站。
(六)开展“雨露计划+”行动。组织开展“雨露计划+”就业促进专项行动,引导脱贫家庭(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中、高等职业院校和技工院校教育,原补助标准、资金渠道、发放方式保持不变,会同行业部门做好动态监测。做好雨露计划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发挥建筑、物流、电力等劳动密集型行业的作用,促进雨露计划毕业生实现就业。
(七)落实就业帮扶政策。加大对脱贫人口就业帮扶的政策扶持力度,按规定落实好就业创业服务补助、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培训期间生活费(含交通费)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就业帮扶基地奖补等政策。制定公布就业帮扶政策清单,进一步优化经办服务流程,提高政策享受率,扩大政策惠民效应。
(八)打造一批劳务品牌。围绕劳务品牌高质量发展,按照产业布局,持续实施“苗家巧手”、“搬运帮”等劳务品牌发现培育、发展提升、壮大升级三大计划,培育打造有影响力、知名度高的劳务品牌。积极组织行业协会、社会团体等参与劳务品牌建设,共同制定标准体系,建立信息平台,开展职业培训,做好宣传推广,实现劳务品牌规范化培育。组织劳务品牌参加展示交流活动、专业论坛、创新创业大赛,推荐劳务品牌形象代言人等典型人物,扩大劳务品牌影响力和知名度。
三、加强组织保障
(九)压实工作责任。坚持乡镇(街道)负主体责任、各部门共同抓落实的就业帮扶工作机制,推动落实各级书记抓就业帮扶的责任。有关部门要将稳岗就业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凝聚多方合力,充分发挥村支两委、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劳务经纪人、乡村就业信息员等各类就业帮扶力量作用。
(十)加强组织领导。人力社保部门加强统筹协调,督促落实就业帮扶政策措施。乡村振兴部门配合人力社保部门做好脱贫人口就业帮扶工作,共同做好脱贫人口稳岗就业情况监测和工作调度。发展改革部门加大以工代赈项目实施力度,配合做好易地搬迁脱贫人口就业帮扶。农业农村部门推动乡村地区产业发展。财政部门要按有关规定对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工作予以支持。将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工作纳入各乡镇(街道)年度考核中。
(十一)营造良好氛围。选树一批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典型,总结宣传推广一批“立得住、叫得响、推得开”的就业帮扶好经验好做法。组织参加“巴蜀工匠”杯乡村振兴技能大赛等活动,营造劳动最光荣、幸福靠奋斗的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2022年度脱贫人口务工目标任务表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财政局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2022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