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民政局
关于下拨2022年4月城乡临时救助资金的通知
彭水民发〔2022〕9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为提高因临时性、突发性事件造成基本生活暂时困难群众的救助能力,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根据彭水府办发〔2018〕98号文件精神和你们上报的材料,经审批,现拨给城乡临时救助资金1138079元。(名单附后)
望收到此款后,专款专用,及时落实到救助对象户手中,不得挪用、挤占、扣压临时救助资金,否则将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民政局
2022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