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最低生活保障有关政策规定,根据本人申请,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入户调查、群众评议和集体审核,提出了审核意见,现公示如下:
拟纳入保障的申请家庭
序号 |
申请人 (户主) |
申请保障 |
家庭人均 收入 (元/月) |
家庭救助 总金额 (元/月) |
家庭住址 |
1 |
冯福勇 |
冯福勇 |
0 |
600 |
双龙乡龟池村4组 |
拟不予保障的申请家庭
序号 |
申请人 (户主) |
申请保障 |
家庭人均 收入 (元/月) |
家庭财产及 消费支出状况 |
家庭住址 |
不予保障原因 |
举报电话:78429001(双龙乡人民政府)
202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