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鹿鸣乡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强化公共服务。负责辖区综合事务管理,行使组织领导、综合协调、监督检查等行政管理职责。配合搞好辖区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就业、食品药品监管等工作。做好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居民医保、职工医保等社会保障工作及环境保护工作。
(2)加强社会管理。加强平安建设宣传、普法教育、矛盾纠纷调处,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处置、民族宗教、社区矫正等工作,提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水平。加强流动人口管理,配合搞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协助做好辖区应急、防汛、防震、抢险、人防、房管及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等工作。协助做好国防动员、民兵训练和公民服兵役等工作。
(3)发展农业产业,搞好“三农”服务。负责辖区农业产业发展、农业综合开发、乡村振兴、商贸流通、动植物防疫、气象公共服务与灾害防御等工作。
(4)优化发展环境。配合搞好辖区产业规划制定,为招商引资、产业结构调整等提供良好服务。配合搞好辖区劳动监察、文化市场监管等有关工作。参与城市管理,配合做好市政建设、社区规划等工作,组织开展创建文明城市、卫生城市、文明单位等活动,提供辖区有关统计数据。
(二)机构设置
鹿鸣乡人民政府现内设9个行政办公室,分别是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财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党群工作办公室、人大办公室;下属自然资源和林业服务中心、农业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文化服务中心、退役军人事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6个事业单位,但都不进行独立核算,经费实行统一集中管理。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3679.64万元,支出总计3679.64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7.93万元, 同比减少3.6%,主要原因是当年安排的一般公共安全支出和农林水支出较上年减少等。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3679.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7.93万元, 同比减少3.6%,主要原因是当年安排的一般公共安全支出和农林水支出较上年减少等。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79.64万元,占1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3679.64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137.93万元,同比减少3.6%,主要原因是当年安排的一般公共安全支出和农林水支出较上年减少等.其中:基本支出974.94万元,占26.5%;项目支出2704.7万元,占73.5%。此外,结余分配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679.64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37.93万元,同比减少3.6%。主要原因是当年安排的一般公共安全支出和农林水支出较上年减少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432.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84.77万元,减少10.1%。主要原因是当年安排的一般公共安全支出和农林水支出较上年减少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98.25万元,增长157.2%。主要原因是调增项目预算资金、在职目标绩效调标等。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32.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84.77万元, 同比减少10.1%,主要原因是当年安排的一般公共安全支出和农林水支出较上年减少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77.05万元,增长153.2%。主要原因是调增项目预算资金、在职目标绩效调标等。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96.78万元,占17.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5.79万元,增长21.5%,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日常经费开支增加等。
(2)公共安全支出1.92万元,占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辖区网格化管理增加的相应支出。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2.89万元,占0.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58万元,下降45.1%,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减少、缩减日常经费开支。
(4)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95.78万元,占8.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5.58万元,增长34.3%,,主要原因是人员基数调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成员增加,支出增多。
(5)卫生健康支出28.15万元,占0.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03万元,下降24.3%,主要原因是相关人员经费及日常经费开支减少等。
(6)城乡社区支出10.66万元,占0.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19万元,下降43.4%,,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及日常经费开支减少。
(7)农林水支出2,436.47万元,占7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32.66万元,增长503.4%,主要原因是调增项目预算资金。
(8)住房保障支出50.16万元,占1.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68万元,下降14.8%,主要原因是基数调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74.9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84.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5.4万元,增长13.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相关基数调整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增发一个月津贴及一次性奖金、公务员平时考核奖、在职目标绩效奖、事业绩效高出部分、退休职工健康休养费、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医保等。公用经费19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31万元,下降1.7%,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压缩公用经费,特别是“三公”经费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公车运行维护费、邮电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246.8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6.8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今年新增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本年支出246.8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6.84万元,增长100%,主要用途为城乡社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7.4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57万元,下降32.5%,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缩减开支。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40万元,下降31.4%,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缩减开支。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主要是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与上年一致。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购置公务用车,与上年一致。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7.38万元,主要用于燃油、维修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62万元,下降26.2%,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45万元,下降31.9%,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缩减开支。
公务接待费0.0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检查指导,学习交流,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96万元,下降96%,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文件执行公务接待制度,公务接待费下降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4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产生会议接待。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15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29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3.69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7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46万元,下降88.8%,主要原因是严控各类会议,会议次数减少。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3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2万元,增长5.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培训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0.52万元,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车运行维护费、邮电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81万元,增长4.8%,主要原因是日常开支增多。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1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彭力军 023-78481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