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3009153564N/2022-00030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体裁分类
  • 财政
  • 发布机构
  • 彭水县鹿鸣乡
  • 成文日期
  • 2022-09-15
  • 发布日期
  • 2022-09-15
  • 标题
  •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鹿鸣乡人民政府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 发文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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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鹿鸣乡预算公开表格1-9.xlsx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鹿鸣乡人民政府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强化公共服务。负责辖区综合事务管理,行使组织领导、综合协调、监督检查等行政管理职责。配合搞好辖区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就业、食品药品监管等工作。做好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居民医保、职工医保等社会保障工作及环境保护工作。

2)加强社会管理。加强平安建设宣传、普法教育、矛盾纠纷调处,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处置、民族宗教、社区矫正等工作,提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水平。加强流动人口管理,配合搞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协助做好辖区应急、防汛、防震、抢险、人防、房管及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等工作。协助做好国防动员、民兵训练和公民服兵役等工作。

3)发展农业产业,搞好“““三农”””服务。负责辖区农业产业发展、农业综合开发、乡村振兴、商贸流通、动植物防疫、气象公共服务与灾害防御等工作。

4)优化发展环境。配合搞好辖区产业规划制定,为招商引资、产业结构调整等提供良好服务。配合搞好辖区劳动监察、文化市场监管等有关工作。参与城市管理,配合做好市政建设、社区规划等工作,组织开展创建文明城市、卫生城市、文明单位等活动,提供辖区有关统计数据。

5)完成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鹿鸣乡人民政府现内设9个行政办公室,分别是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财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党群工作办公室、人大办公室;下属自然资源和林业服务中心、农业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文化服务中心、退役军人事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6个事业单位,但都不进行独立核算,经费实行统一集中管理。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1247.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47.5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1减少9.87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服务经费拨款减少11.89万元(其他略有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1247.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501.68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预算15.9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269.9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31.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预算20万元,农业水支出预算361.9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46.59万元。支出预算较2021年减少9.87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减少11.89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2.02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47.5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47.52万元,比2020年减少9.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47.52万元,比2020减少9.87万元,主要原因是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减少、对文化旅游和体育与传媒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项目支出增加,主要用于城镇管理、河长制、食药监、民政救助、村级运行管理、文旅建设等重点工作。

鹿鸣乡人民政府2021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23.60万元,比2020年减少1.4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3.60万元,比2021年减少1.41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文件执行公务接待制度,公务接待费下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比2021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与报废计划,公务用车运行费不变。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316.36万元,比上年增加3.82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委托业务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维修(护)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1年无项目支出预算。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2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 2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0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 1辆。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纳入向社会公开范围的部门必须填写!)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彭力军联系方式:023-78481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