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
中共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委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印发《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
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县委各部委,县级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企事业单位:
《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委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19年4月10日
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
改革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渝委发〔2018〕44号)精神,造就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指示要求,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围绕打好“三大攻坚战”和实施“八项行动计划”,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全面深化改革,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倡导全社会尊师重教,全面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为努力推动彭水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持。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严格依法治教、依法执教,坚持制度管理与激励关怀相结合,充分发挥党组织把关定向的领导核心作用,为全面深化教师队伍建设改革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坚持教育优先保障原则。把教师工作置于教育事业发展的重点支持战略领域,优先谋划教师工作,优先保障教师工作投入,优先满足教师队伍建设需要。
坚持师德为先原则。把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摆在首要位置,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教书育人全过程中,突出全方位全过程师德养成,推动教师成为先进思想文化的传播者、党执政的坚定支持者、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
坚持深化改革原则。坚持问题导向,抓住关键环节,把管理体制改革与机制创新作为突破口,定向施策,精准发力,优化教师队伍结构,重视专业发展,提高教师地位待遇,增强教师职业吸引力。
(三)主要目标
到2022年,形成基本健全的教师培训培养体系,教师职业发展通道畅通。建立事权人权财权相统一的教师管理体制,全县教师队伍规模、结构、素质能力适应各级各类教育发展需要。
到2035年,教师综合素质、专业化水平和创新能力大幅提升,培养造就一批在全市有影响力的教学名师、卓越教师、骨干教师和优秀校(园)长。教师管理体制科学高效,教师主动适应信息化、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变革,积极有效开展教育教学,教师在岗位上有幸福感、事业上有成就感、社会上有荣誉感,让教师成为让人羡慕的职业。
二、工作任务
(一)提升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水平
1.加强学校党建工作。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引导教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选优配强学校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注重选拔党性强、业务精、有威信、肯奉献的优秀党员担任学校党组织负责人,实施教师党组织负责人“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定期开展党组织负责人轮训。坚持党的组织生活各项制度,创新方式方法,增强党的组织生活活力,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引导党员教师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爱党护党为党,敬业修德,奉献社会,争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重视做好在优秀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健全把骨干教师培养成党员、把党员教师培养成教学科研管理骨干的“双培养”机制。
2.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导教师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引导教师准确理解和把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深刻内涵,增强价值判断、选择能力,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推动师德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创新师德教育,引导广大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坚持教书与育人相统一、言传与身教相统一、潜心问道与关注社会相统一、学术自由与学术规范相统一,争做“四有好老师”,全心全意做学生锤炼品格、学习知识、创新思维、奉献祖国的引路人。坚持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建立师德师风监察监督机制。推行师德师风负面清单制度,把中小学教师违规补课等行为纳入负面清单,将师德作为教师年度考核、绩效考核、职称岗位晋升、褒扬奖励的重要内容,严格执行师德失范“一票否决制”。坚持法治和德治相结合,强化学校师德建设主体责任意识,建立教师个人信用记录,完善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机制,着力解决师德失范、学术不端等问题。建立健全师德激励机制,进一步发掘师德典型,加强引领,注重感召,弘扬楷模,传递教育正能量。
(二)提升教师队伍专业素质能力
1.加强师资队伍培训。加大农村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支持服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县教师进修学校的培训、教研、科研作用,吸收培育优秀人才充实研训队伍。县教委牵头统筹规划好学前教育、中小学、职业教育教师培训工作,做好国培、市培、县培和校培等多层次培训,推进“互联网+教师专业发展”建设,严格执行培训学分考核制度。全面落实幼儿园教师全员培训制度,加大幼儿园园长、乡村幼儿园教师、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师的培训力度,采取个别指导、集中研修与跟岗实践等方式,切实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升幼儿园教师的保教能力;全面提升中小学教师培养层次,为义务教育学校培养专业功底厚实、素质全面的本科层次教师,为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培养专业突出、底蕴深厚的研究生层次教师。建立健全职业教育师资培养体系,培养一支技艺精湛、专兼结合的双师型教师队伍。推动职业教育与优质企业合作,建设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对职业教育从行业企业聘请的优秀管理人才、高技能人才担任专兼职专业课教师、实习指导教师给予财政资金支持。全面落实专业课教师每五年到行业企业实践锻炼累计不少于6个月的制度。
2.充分发挥名师名校长示范引领作用。实施好名校长、名师队伍、名师工作室建设工程,继续培养好市、县级骨干教师,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营造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制度环境,着力培养一批具有高尚师德、先进教育思想、独特教学方法和鲜明办学风格的教学名师和教育名家。加强校长队伍建设,强化“校长专业标准”,推进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造就一支政治过硬、品德高尚、业务精湛、治校有方的高素质校长队伍。县教委做好名师队伍、名校长的管理和考核,县财政局做好经费支持和保障工作。
3.加强优秀人才的引进。县人力社保局、县委编办、县教委根据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做好人才引进工作。每年到高校引进一批优秀大学毕业生充实到教师队伍。继续做好农村小学“全科教师”“特岗教师”的招聘工作,改善农村学校师资队伍结构。以大数据、智能化创新发展为引领,加大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培养支持力度,突出教书育人导向,将教学业绩作为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养的必要条件。
(三)深化教师管理体制机制改革
1.完善教师准入机制和聘用制度。逐步将幼儿园教师准入学历提升至专科,小学教师学历提升至师范专业专科和非师范专业本科,初中、高中教师学历提升至本科,提高高中教师研究生学历比例。新入职教师必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并进行岗前培训,探索新入职教师到区域内或教师专业发展示范学校进行为期一年的跟岗培训,缩短专业成长周期。拓宽中小学教师招聘渠道,建立招聘高水平综合性大学优秀毕业生进入中小学教师队伍机制。健全人力社保部门综合管理,教育、人力社保部门组织实施,用人单位共同参与的教师招聘机制,做好新教师招聘考试考核工作,选拔出真正乐教适教善教的优秀人才进入教师队伍。深化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改革,建立完善教师转岗、退出机制。落实中小学校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严格校长任职资格制度,优化选拔任用机制。
2.规范教师编制配备。根据教育发展需要,适应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的紧迫需求和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改革的新形势,充分考虑新型城镇化、全面二孩政策及高考改革等带来的新情况,合理核定教职工编制,统筹城乡学校编制标准,对乡村规模小的学校按照班师比与师生比相结合的方式核定。根据生源变化和教育教学改革需要,动态调整县域内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严禁挤占、挪用、截留编制和有编不补,严禁“吃空饷”,严禁其他单位擅自从教育系统借用教师。职业教育特殊专业因缺乏特殊专技人员需外聘经验丰富的技能型、技术型人才和民间艺人按程序报告、审批,开展相关公开考核招聘,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要求规范外聘教师的管理及待遇制度。逐步推进幼儿园保育和中小学宿舍管理等一般性教学辅助、工勤岗位人员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解决。
3.深化教师职称和考核评价制度改革。完善符合中小学特点的岗位管理制度,将中小学教师到乡村学校、薄弱学校任教1年以上的经历作为申报高级教师职称和特级教师的必要条件。严格执行职称评价标准,建立符合中小学教师岗位特点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加大课时量考核权重,坚持德才兼备、全面考核,突出教育教学实绩,引导教师潜心教书育人,严格执行职称教学水平考评制度,实行评聘结合。推行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分类考核评价改革,促进校长队伍专业化建设。进一步完善职业教育教师考核评价制度,实施职业教育教师与企业工程师(技师)“双师”职称评定制度。
4.优化义务教育教师资源均衡配置。按要求推进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健全完善中小学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制度,经组织选派的交流教师,在岗位聘用时经教育、人力社保部门审核同意,保留原岗位等级不变。严格实行教师聘期制、校长任期制,推动优秀教师、校长向乡村学校、薄弱学校流动。实行城乡之间、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之间结对帮扶。实行城乡、区域内教师支教或走教制度,按有关政策给予适当补贴。积极推进乡镇中心学校与同区域小规模学校一体化办学和协同式发展,实行“一并定岗、统筹使用、轮流任教”。发挥特级教师、名师、正高级教师、骨干教师作用,定期到乡村学校、薄弱学校开展助教、助研、助管工作。加强“特岗”教师工作考核,落实绩效奖励,确保收入不低于同期入职教师收入,鼓励优秀“特岗”教师攻读教育硕士。实施银龄讲学计划,鼓励支持乐于奉献、身体健康的退休优秀教师到乡村和基层学校支教讲学。
(四)提高教师地位和待遇
1.明确教师的重要地位。强化保障和管理,提升教师的政治地位、社会地位、职业地位,确保教师的权利得到保障。公办学校教师要切实履行作为国家公职人员的义务,强化国家责任、政治责任、社会责任和教育责任。建立健全教师褒扬机制,弘扬宣传具有突出业绩、乐于奉献的教师事迹,做好“优秀教师”等先进典型评选褒扬工作。做好特级教师、骨干教师的推荐,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做好乡村学校从教30年、20年教师荣誉证书颁发相关工作。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民间组织对教师出资奖励,开展尊师重教活动。建设现代学校制度,突出教师主体地位,落实教师对学校重大决策和重要事项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建立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保障教师参与学校决策的民主权利。维护教师职业尊严和合法权益,关心教师身心健康,克服职业倦怠,激发工作热情。
2.完善教师待遇和保障机制。建立中小学教师工资与公务员工资同步调整联动机制,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完善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动态调整机制,切实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绩效工资分配要向班主任和特殊教育教师倾斜。按要求推进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按职级发放绩效工资。中小学校向参与课后服务的志愿者教师发放适当补助。
3.大力提升乡村教师待遇。全面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关心乡村教师生活。建立完善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的动态调整机制,适时调整补助标准。加强乡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完善乡村教师周转宿舍配套设施,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教师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改善乡村教师居住条件。关心乡村青年教师生活,巩固乡村青年教师队伍。在培训、职称评聘、褒扬奖励等方面向乡村青年教师倾斜,优化乡村青年教师发展环境,加快乡村青年教师成长步伐,稳定乡村青年教师队伍。
4.保障民办学校教师权益。引导鼓励民办学校建立教师收入与办学效益挂钩的动态调整机制。按要求完善学校、个人、政府合理分担的民办学校教师社会保障机制,督促民办学校与教师依法签订合同,按时足额支付工资,保障其福利待遇和其他合法权益,并为教职工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依法保障和落实民办学校教师在业务培训、职务聘任、教龄和工龄计算、褒扬奖励、科研立项等方面享有与公办学校教师同等的权利。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
各乡镇(街道)、县级各部门要满腔热情关心教师,切实加强领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紧扣广大教师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重大问题,找准教师队伍建设的突破口和着力点,把教师工作记在心里、扛在肩上、抓在手中,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县委常委会每年要至少研究一次教师队伍建设工作。建立教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解决教师队伍建设工作的重大问题。主要负责同志和相关责任人要敢于担当、亲力亲为,抓好教师队伍建设各项改革任务贯彻落实。县教委、县人力社保局、县财政局、县委编办等单位要制定切实提高教师待遇的具体措施。
(二)强化经费保障
县财政将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教育投入的重点予以优先保障。完善支出保障机制,优化经费投入结构,优先支持教师队伍建设最薄弱、最紧迫的领域,重点用于按规定提高教师待遇保障、提升教师专业素质能力。县财政按照不低于本县教师工资总额(含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的1.5%预算教师继续教育经常性经费,学校年度公用经费总额的5%用于教师培训。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的体制,充分调动社会力量投入教师队伍建设的积极性。
(三)严格督查考核
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要把教师队伍建设工作列入督查督导工作重点内容,将相关结果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县级相关部门要根据全面深化改革的路线图和责任分工,确保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附件:彭水自治县全面深化教师队伍建设任务分解表
附件
彭水自治县全面深化教师队伍建设任务分解表
序号 |
内容 |
工作措施 |
实施时间 |
牵头 单位 |
责任 单位 |
1 |
思想政治建设 |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充分发挥党组织把关定向的领导核心作用,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建设,增强教师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四个意识”,坚定教师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四个自信”,争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教师”。 |
长期 |
县委教育工委、县教委 |
各中小学党委党支部,各中小学、幼儿园 |
2 |
师资队伍建设 |
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意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加大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支持服务体系建设,落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全员培训制度和培训学分考核制度,完善绩效管理制度,实行优绩优效,优先推荐业务能力突出的教师参加各级培训,建立与学校发展相适应的师资队伍。根据农村教师需求继续实施小学“全科教师”“特岗教师”计划。努力培养一批在市内外有成就的教学名师、名校长,充分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 |
长期 |
县教委 |
县教师进修校、各中小学 、幼儿园 |
3 |
完善管理制度 |
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师管理制度和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注重过程管理,坚持德才兼备、全面考核,突出师德师风和教育教学实绩,并与职称评聘有机结合。推行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分类考核评价改革。进一步完善职业教育教师考核评价制度,实施职业教育教师与企业工程师(技师)“双师”职称评定制度。后勤服务实行社会化管理。 |
长期 |
县教委 |
各类中小学、幼儿园 |
4 |
优化资源配置 |
根据编制配备标准,动态调整教职工编制,推动优秀教师、校长向乡村学校、薄弱学校流动,实施城乡、区域内教师支教或走教制度。岗位津贴、职称制度向边远学校、支教教师倾斜。根据教师需求情况到高校引进优秀人才,将幼儿园教师准入学历提升至专科,小学教师学历提升至师范专业专科和非师范专业本科,初中、高中教师学历提升至本科,提高高中教师研究生学历比例。 |
长期 |
县委编办、县人力社保局 |
县教委、县财政局 |
5 |
加强作风建设 |
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对违反规定的给予相应的处分。认真贯彻《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加强师德长效机制建设,不得参与、组织违规补课等。落实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建立完善教师转岗、退出机制。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师德考核评价标准,影响恶劣的,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为不合格,并解除聘用关系。严格执行师德失范“一票否决制”。 |
长期 |
县教委、县人力社保局 |
各类中小学、幼儿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