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30091538987/2021-00024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彭水县鹿鸣乡
  • 成文日期
  • 2021-12-02
  • 发布日期
  • 2021-12-09
  • 标题
  •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民政局关于下拨2021年11月城乡临时救助资金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彭水民发〔2021〕237号
  • 有 效 性
语音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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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民政局

关于下拨202111月城乡临时救助资金的通知

彭水民发〔2021237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为提高因临时性、突发性事件造成基本生活暂时困难群众的救助能力,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根据彭水府办发〔201679 号文件精神和你们上报的材料,经审批,现拨给城乡临时救助资金399932元。(名单附后)

望收到此款后,专款专用,及时落实到救助对象户手中,不得挪用、挤占、扣压临时救助资金,否则将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附件:临时救助11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民政局

202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