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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002437453420212/2020-0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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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彭水县普子镇
  • 成文日期
  • 2020-03-04
  • 发布日期
  • 2020-03-05
  • 标题
  • 中共普子镇委员会 普子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普子镇2020年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普子党委发〔202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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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普子镇委员会

普子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普子镇2020年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意见》

各村(社区)党支部、村(居)民委员会,镇辖各部门:

经镇党委政府同意,现将《普子镇2020年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普子镇委员会          普子镇人民政府

                               202034

(此件公开发布)

普子镇2020年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意见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以及中央一号文件、国务院扶贫办2020年工作要点、重庆市经济工作会议、2020年全市脱贫攻坚工作意见和2020年全县脱贫攻坚工作要点,结合我镇实际,制定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学笃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和在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认真落实全国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咬定目标、坚持标准,一鼓作气、乘势而上,保持攻坚态势、强化攻坚责任、全面尽锐出战,万众一心加油干,越是艰险越向前,把短板补得再扎实一些,把基础打得再牢靠一些,全面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打好深度贫困歼灭战,坚持不懈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确保现行标准下剩余的109贫困人口稳定脱贫,确保已脱贫的村、户脱贫成果得到巩固提升,研究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如期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坚决夺取脱贫攻坚战全面胜利。

二、目标任务

——确保剩余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坚持目标标准,全面排查解决影响脱贫的突出问题,严把贫困人口退出关,未脱贫的28109人全部脱贫。   

——确保决战脱贫攻坚圆满收官。常态化开展两不愁三保障问题动态清零,做到隐患在第一时间发现、政策在第一时间落实、疏漏在第一时间弥补、问题在第一时间销号。持续巩固脱贫成果,探索建立解决相对贫困长效机制。

——确保高质量脱贫实现全面小康。持续推进4个贫困村脱贫攻坚。对重点对象和薄弱环节实行挂牌督战。统筹做好非贫困村脱贫工作,加大政策支持和业务指导,加强常态化蹲点督导,防止留下脱贫死角。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理论武装。深学笃用习近平总书记扶贫重要论述,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和在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对标对表抓好落实,确保脱贫攻坚工作始终沿着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前进。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纳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深入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和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学习研究宣传工作,引导全县广大党员干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收官战

1. 扎实开展挂牌督战。聚焦责任、政策、工作三落实,组建督战队伍,细化督战方案,明确目标任务,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对全镇28109未脱贫人口实行挂牌督战。精准落实产业、教育、医疗、住房、饮水等各项政策,确保剩余未脱贫贫困人口实现两不愁三保障,全面消除绝对贫困。

2.强化综合性保障措施。综合运用低保、医保、养老保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综合社会保障政策,对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给予兜底保障。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农村人口纳入低保范围。对收入不稳定、持续增收能力较弱、返贫风险较高的已脱贫人口,符合条件的及时跟进实施临时救助,解决基本生活困难。认真落实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有关要求,做精做细做实日常照护工作,解决后顾之忧。抓好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贫困户精准帮扶工作。

(三)实现“两不愁三保障”动态清零

 1.建立健全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动态清零机制。坚持村(社区)每周、镇上每月对贫困群众两不愁三保障问题开展一次回头看,对排查出的问题,分类建立台账,逐一落实整改措施。实行村(社区)每周动态清零、镇上每月动态清零的逐级动态清零机制,动态解决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

2.开展义务教育保障动态清零。健全镇、村(社区)、校、家四位一体控辍保学机制,针对残疾适龄儿童,做好送教上门服务工作,确保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除因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不失学辍学。精准落实教育资助政策,健全完善贫困学生资助学段、资助项目两个全覆盖资助体系,确保符合条件的已脱贫和未脱贫家庭子女全覆盖持续享受教育保障政策。做好大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政策宣传及贷款偿还等相关工作。

3.开展基本医疗保障动态清零。持续开展未参保动态清零,将建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保障范围,确保应保尽保。深入实施大病集中救治、慢性病签约服务、重病兜底保障三个一批行动,持续完善保障运行机制,加强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全面落实分类医疗报账、救助政策。

4.开展住房安全保障动态清零。继续实施危房改造动态清零行动,跟踪解决贫困户住房安全问题,持续排查解决老人户住危房问题。对因地质灾害、气候因素等新产生的不安全住房,及时制定一户一策措施,合理利用现有政策,通过纳入危房改造计划、易地扶贫搬迁等手段及时解决,确保贫困群众住房安全有保障。加大建新拆旧力度,严格执行危改房建筑标准和要求。

5.开展饮水安全保障动态清零。深入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动态掌握农村饮水安全现状,强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做好水质监测工作,及时消除饮水安全问题。健全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机制,及时有效处置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事件。对照水量、水质、供水保证率和用水方便程度等四项指标评价标准,建立完善长效管护机制,巩固饮水安全保障成果。

(四)持续巩固脱贫成果

1.严格落实四个不摘。坚持摘帽不摘责任。工作重心从注重脱贫向脱贫和巩固提升并重转变。落实书记遍访制度,至少完成一轮次遍访对象全覆盖。各级扶贫干部队伍和工作力量保持稳定。强化一把手责任制,细化重点任务清单,逐项抓好落实。坚持摘帽不摘政策。保持脱贫攻坚政策稳定。坚持摘帽不摘帮扶。进一步加强驻村帮扶、包组干部的选派、管理、考核、督查等工作,强化工作培训,强化组织保障,保持队伍稳定,推动驻村帮扶工作更加扎实有效。坚持摘帽不摘监管。继续实行最严格的考核评估和督查制度,强化政策监管、审计监督、社会监督。

2.强化防贫返贫工作。建立健全防止返贫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机制,采取上门排查、农户申请、村社汇总、乡镇报告、部门大数据筛查比对预警等方式,对易返贫和易致贫人口进行动态监测。建立返贫致贫趋势预警机制,对可能出现的返贫致贫隐患进行预警和提前干预,建立对象台账,持续跟踪。建立农户主动反映、村支两委受理并调查、乡镇党委和政府审核的问题申报机制,及时将返贫人口和新发生贫困人口纳入帮扶范围。建立解决相对贫困长效机制,统筹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五)开展精准帮扶专项行动

1.实施因人因户精准帮扶专项行动。坚持把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为当前的重大政治任务,坚定信心、同舟共济,创新方式、统筹结合,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各项工作,确保两结合、两手抓、两促进、两不误。发挥驻村工作队、帮扶责任人、包组镇村干部的作用,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针对帮扶贫困户,利用现代化信息化手段多方式、多途径开展宣传劝导、思想引导、心理疏导,让贫困户切实增强防疫意识,做好自身安全防护。认真落实已出台的扶贫车间、龙头企业、返乡创业等扶持政策,鼓励外出贫困人口就近就地就业创业。根据疫情变化,对因疫情无法外出务工的贫困劳动力、就业困难群体等,探索开发生态管护、环境整治、重大项目建设等临时性扶贫特岗,保障不能及时返岗的贫困人口临时性就业,确保群众不因疫情返贫致贫。建好脱贫攻坚政策库,全面梳理脱贫攻坚政策措施,完善政策要点,明确工作标准,对标对表抓好政策落实。全覆盖开展驻村帮扶干部政策业务培训,统一编印发放工作手册,完善一户一册、一人一档帮扶工作台账,网格化推进责任、政策、工作落实。建好脱贫攻坚数据库,强化建档立卡动态调整机制,规范明白卡和住房、饮水安全公示牌,开展数据摸排,提高数据质量,切实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做好贫困监测与建档立卡两套数据的衔接。完善精准扶贫大数据平台,完善信息服务功能,加强数据统计、比对、分析,促进相关数据互通共享。建立两摸底对象防贫返贫监测台账,进一步加强脱贫监测户帮扶力度,设立专门联络员,确定一名镇干部、村(社区)干部对边缘户实行动态监测。对因病、因灾等特殊原因导致大额支出或两不愁三保障存在风险的脱贫监测户、边缘户,本着缺啥补啥的原则及时开展点对点精准帮扶。根据脱贫监测户、边缘户存在的返贫致贫风险,通过帮其理清发展思路、谋划增收项目、加强技能培训、实施产业项目、解决家庭就业等措施有针对性地进行帮扶,确保每户收入持续稳定增长,生活水平保持稳步提高。

2.实施产业扶贫专项行动。因地制宜发展红薯、烤烟、畜禽养殖以及中药材等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确保每个贫困村至少有1—2个稳定增收产业。积极推进三社融合发展,推动农村三变改革试点,完善产业扶贫带贫减贫机制,提高产业发展指导员工作实效,提高贫困户参与度、受益度。抓好农超对接、农商对接,组织新型经营主体参加各类产销对接活动,促进农产品顺畅销售。

3.实施就业扶贫专项行动。积极搭建就业创业平台,多渠道促进贫困劳动力实现就业。进一步规范扶贫领域公益性岗位合理开发和管理。加大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育力度,出台致富带头人奖励扶持政策,强化致富带头人管理,进一步发挥致富带头人作用。持续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对有培训意愿的、因缺技术致贫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脱贫监测户和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实现应训尽训。

4.实施消费扶贫专项行动。推行政策采购、东西部扶贫协作、市场主体参与、中国社会扶贫网销售等模式,建立产品认定、统计监测、动态监管等机制,提高消费扶贫实效。鼓励民营企业采取以购代捐”“以买代帮等方式采购贫困乡、村产品和服务。

5.实施电商扶贫专项行动。加快推动农产品网销品牌孵化,在有条件的村(社区)建设电商服务站点,电商服务功能覆盖所有贫困村。进一步完善农村电商发展模式,健全农产品电商营销体系,线上线下联动促销,让小规模、多品种、高品质的农特产品卖上好价钱。

6.实施金融扶贫专项行动。保持政策连续性,建立扶贫小额信贷长效机制。加大政策宣传和公示公告,稳步提高获贷率,确保有需求的贫困户获得贷款。加强资金使用监管,确保用于生产经营用途。加强扶贫小额信贷资金使用监管和实地跟踪监测,纠正违规用款等问题,防范逾期风险。

7.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专项行动。针对集中搬迁安置、分散安置的搬迁户,落实产业、就业帮扶政策,努力让每个搬迁户有1个后续增收项目。

8.实施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专项行动。通过资源有效利用、资产量化确权入股、提供社会服务、开展租赁业务、发展混合经营、地票收益分成、林权权益让渡等方式,培育发展新型村级集体经济。进一步推进农村三变改革试点,完善农业项目股权化改革,规范涉农资金股权化改革和资产收益扶贫,防止一股了之、一兜了之,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强化对贫困户的利益联结。

9.实施志智双扶专项行动。加强典型示范,加大农村道德模范、感动人物、身边好人、脱贫光荣户等评选力度。对自力更生、主动脱贫人员,探索给予物质奖励和精神激励,充分发挥法治在脱贫攻坚中的作用。大力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建立健全村民议事会、红白理事会等,深入推进移风易俗专项治理,遏制大操大办、厚葬薄养、人情攀比等陈规陋习。建立正向激励机制,改进财政资金补助方式,其他扶贫政策措施的兑现要与贫困群众的参与挂钩,动员贫困群众参与项目实施,防止政策养懒汉

(六)各类问题整改清零

1.全面整改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和国家及市级2019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等发现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纳入整改信息管理平台,加大抽查核验力度,确保所有问题在上半年整改销号。注重举一反三、统筹推进,一体抓好各类考核、督查、审计等发现问题整改落实,逐项对账销号清零。

2.扎实开展脱贫攻坚问题排查。用好脱贫攻坚回头看成果,聚焦三落实”“三精准”“三保障薄弱环节,持续开展问题排查,实现工作网格化管理、问题动态化清零。要对已脱贫人口开展全面排查,认真查找漏洞缺项,一项一项整改清零,一户一户对账销号。

(七)扎实开展脱贫攻坚督查普查

1.开展脱贫攻坚督查巡查。实行严格的督查制度,对村(社区)开展定期督查,按照要求集中开展督查。建立健全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机制。

2.做好脱贫攻坚普查。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和市、县要求,积极做好脱贫攻坚普查配合工作,清理核实底数台账,做好两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获得帮扶情况、参与脱贫攻坚项目情况等自查工作,确保脱贫结果真实可信。

(八)全面开展脱贫攻坚总结宣传

深入总结脱贫成效。制定脱贫攻坚总结工作方案,全面总结脱贫成效、典型案例弘扬伟大的脱贫攻坚精神,广泛宣传脱贫攻坚成效和脱贫致富典型。开展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

四、工作保障

(一)强化政治责任担当。从决战决胜全面小康、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高度认识这项政治任务,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保持攻坚责任不松劲,实行常态化约谈,扣紧压实脱贫攻坚政治责任。

(二)强化干部能力提升。进一步加强扶贫干部队伍建设,积极选送参加县上组织的脱贫攻坚培训,让扶贫干部在战斗中学会战斗。

(三)强化纪律作风建设。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利用身边扶贫领域典型案例抓好警示教育。集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努力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四)深化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着力增强基层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选好村居两委班子,加大农村本土人才回引力度,为农村持续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五)关心关爱扶贫干部。切实关心爱护基层扶贫干部的生活、健康、安全。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落实扶贫干部关怀激励政策,使用推荐一批在脱贫攻坚中实绩突出、表现优秀的扶贫干部、基层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