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民政局
关于下拨2024年4月城乡临时救助资金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为提高因临时性、突发性事件造成基本生活暂时困难群众的救助能力,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根据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临时救助工作的通知》(彭水府办发〔2018〕98号)精神和你们上报的材料,经审批,现拨给城乡临时救助资金1683470元。(名单附后)
望收到此款后,专款专用,及时落实到救助对象户手中,不得挪用、挤占、扣压临时救助资金,否则将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附件:2024年4月临时救助资金划拨明细表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民政局
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