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局机关各科室:
《2024年全县医疗保障工作要点》已经局党组会审定,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2024年全县医疗保障工作要点》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
2024年3月28日
2024年全县医疗保障工作要点
2024年全县医疗保障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务实落实市医疗保障局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以党建工作为统领,突出“稳进增效、除险固安、改革突破、惠民强企”工作导向,围绕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以全面深化改革、精细管理服务、数据提质赋能为主线,以巩固拓展现有改革成果、布局谋划新的改革为重点,统筹好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为服务现代化新彭水建设做出应有贡献。
一、以党建工作为统领,全面加强党的建设
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记为人民服务宗旨,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为牵引,抓好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市委六届三次全会、县委十五届五次全会部署,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落实好党中央、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压紧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定期研究部署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统一战线、精神文明、法治宣传教育等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有效落实,抓好机关工会、妇联工作,加强党支部建设。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开展作风建设、经常性警示教育和保密教育,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确保全县医疗保障系统不发生系统性风险。深入推进巡视巡察和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扎实做好巡视巡察及审计反馈问题整改“后半篇文章”。
二、以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为抓手,助力乡村振兴提质增效
优化完善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措施。落实资助参保政策,压实居民参保主体责任,统筹抓好居民医保参保工作,重点做好低收入人口和脱贫人口参保,确保居民医保参保率达到95%以上,实现低收入人口和脱贫人口应助尽助、应保尽保。进一步健全防止因病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工作机制,调整监测预警对象范围,将参加基本医保的7类低收入人口、稳定脱贫人口和普通居民,全部纳入防止因病返贫致贫动态监测范围;调整监测预警标准,参加基本医保的7类低收入人口,当年自身承担费用(自付+自费)达到乡村振兴部门确定的当年防止返贫监测范围及以上的纳入预警,稳定脱贫人口,当年自身承担费用(自付+自费)达到乡村振兴部门确定的当年防止返贫监测范围2倍及以上的纳入预警。全面落实医疗保障待遇政策和兜底保障措施,充分发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综合保障功能,严格执行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对特殊困难群众给予倾斜救助;继续落实低收入人口大额医疗费用“一事一议”特殊救助,守住不发生因病返贫致贫底线。进一步做好驻村工作队员的选派和教育管理考核,做好联系乡、帮扶村和困难群众对口帮扶工作。
三、以服务民生为导向,持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
全面贯彻落实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严格执行重庆市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重庆市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政策和特病门诊管理政策,优化便民服务措施。按照全市部署安排推进DRG支付方式改革和按病种付费、日间手术、精神病人按床日付费等支付制度改革。持续抓好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改革工作。深化长期护理保险试点,推进长期护理保险提质扩面。进一步扩大跨省联网定点医药机构覆盖范围,稳定提高跨省直接结算率。落实好生育保险制度,规范生育津贴支付政策。深化“三医”联动,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四、以减轻群众就医负担为出发点,扎实抓好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管理服务
做好2023年版国家药品目录落地,持续提升医用耗材医保支付管理规范化水平。着力加强医药价格招标采购管理,抓好国家及市级药品和医用耗材集采工作。贯彻市药品交易采购实施意见,推进挂网价、采购价、医保支付价三价合一,规范医疗机构和医药企业药品及医用耗材购销行为,保持药品耗材价格稳中有降的良好态势,做好网采率晾晒比拼。落实药品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做好药品耗材结余留用考核。强化药品价格常态化监管,定期监测药品价格和供应变化情况。加强药品供应保障工作,确保医疗机构药品供应正常。深入贯彻落实我市健全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加强配送企业诚信评价管理。
五、以严管严查为手段,全力保障医保基金运行安全
持续加大医保基金监管力度,通过网上审核、现场检查、巡查夜查、专项检查、举报投诉核查等检查方式对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开展集中整治、百日攻坚等行动,并联合检察、公安、财政、卫生健康、药监等部门开展专项治理,坚决依法查处、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加强典型案例曝光力度,畅通举报渠道,落实举报奖励措施,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基金监管氛围。加强医保基金监管队伍和能力建设,充实基金监管执法人员,逐步建立健全智能化基金监管平台,提升基金监管综合水平。建立完善医保基金综合监管联席会议制度,聚焦重点领域、重点对象、重点药品耗材,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打击欺诈骗保集中宣传月活动,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推进医保协议医疗机构考核结果运用,引导协议医疗机构建立自我管理和自我约束的良性运作机制。
六、以便利群众为宗旨,大力提升医保经办管理服务效能
全面推进经办服务管理提质增效,贯彻《社会保险经办条例》,推进经办服务规范化标准化,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民参保工作,优化跨省异地就医结算服务。加快推进智慧医保建设,强化“一件事”思维,积极谋划应用场景,大力推进医保服务“一网通办”。持续深化医保信息平台应用,全力推动“三电子两支付”落地,持续做好“走流程找堵点”活动,加强医保码推广宣传,构建便捷化应用服务体系。着力提高医保经办管理精细化水平,加强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强化经办机构规范管理。加强医保经办服务能力建设,提升医保经办队伍专业化水平,做好监督评价和宣传推广。持续推进医保服务下沉,鼓励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开展医保经办服务标准化建设。持续推进“网上办”、“掌上办”,实现更多公共服务事项网上办。持续推进“综合柜员制”改革。全面落实“好差评”制度。
七、以廉洁勤政为准则,切实加强医保干部队伍建设
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突出政治标准,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重视年轻干部培养,开展医疗保障干部履职能力培养,加强干部医保能力素质提升培训,委托大学开办全县医疗保障系统干部能力提升培训班,不断提高医保服务能力水平,着力打造信念坚定、勤政务实、敢于担当、为人民服务的医保队伍。抓好公务员考核工作,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分类制定干部平时考核方案和干部年度考核方案,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热情。严格贯彻执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扎实开展集中性纪律教育。常态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实施意见,注重抓早抓小,加强经常性纪律教育,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